秀书网>都市小说>盘点十大科技盛世,榜首种花家!>258 死亡之路,种花家却用两个月踏平!
  观众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种花家人不仅成功了,而且还是从北坡登上这蓝星第一高峰的?!

  “你们肯定很奇怪,为什么明明攀登北坡的难度更大,种花家却依旧选择了这条更加艰难的道路,对吧?”

  “那是因为,珠穆朗玛峰的位置恰好处在种花家的边境处,它的南坡并不在种花家境内,只有北坡在种花家境内。”

  观众们都沉默了。

  这个理由,确实站得住脚。

  大家已经不再关心这种奇迹究竟为什么会和自己产生共鸣了。

  他们现在只想知道,在不借助飞行工具的情况下,种花家究竟是如何登上这如悬崖峭壁一般峻峭的珠峰北坡的?

  而且,还是在低温酷寒、极度缺氧的恶劣条件下。

  这已经不是奇迹二字可以形容的了,这简直就是神迹!

  凌云淡淡笑着:“走吧。在种花家人创造的奇迹面前,所有文字的形容都是苍白无力的。”

  “我们直接去现场倒数,一起见证这一奇迹的发生!”

  ……

  凌云一挥手,镜头的视角被拉低了不少。

  观众们不再处在珠穆朗玛峰峰顶的上空,而是来到了峰顶侧面的位置。

  放眼望去,银灰色的山峰隐没在浓密的雾层里,峻峭的山岩上铺着一望无边的白雪;一道道浅蓝色的原始冰川,像瀑布一样从万丈悬岩“飞泻”而下。

  纵深的峡谷曲曲弯弯,好像永远无法走到它的尽头……

  这座海拔近九千米的喜马拉雅山脉主峰、蓝星上最高的峰峦,巍峨奇峭,耸立在种花家西南高原的边缘,成为一道雄伟壮丽的天然屏障。

  它举世无比的高度,变幻莫测的气候和极端险恶的地形,使它在过去的漫长年代里,几乎与世隔绝。

  “在蓝星的许多国家中,人们都把珠穆朗玛峰与南北两极相提并论,称作地球上的‘第三极’。”

  “蓝星的两极虽然也一直被人们看作是危险而神秘的地带,但早在两三百年前就有人到那里进行探险活动。”

  “而珠穆朗玛峰直到七八十年前,蓝星的科学和工业已经非常发达之后,人类付出了很大的代价,却依然只能踟躇在它的山坡上,无法登上它的顶峰,探测它的秘密,这也让它成为了蓝星上最后一个‘无法接近’的神秘地区。”

  “可见,登顶珠峰的难度,远超人们的想象!”

  凌云继续做着一些补充介绍。

  最早试征服珠穆朗玛峰的,是有着长久登山历史的鹰国。

  大概从一百一十年前,他们就开始企图攀上它的顶峰。

  当时,他们取得种花家西南地方当局的许可,前后三十年间曾七次从炎夏境内沿珠穆朗玛峰北坡试图攀登顶峰。

  结果,全都失败了。

  曾在鹰国登山界煊赫一时的两名经验丰富的登山探险家马洛里和伊尔文,在大约一百年前尝试着从北坡攀登珠穆朗玛峰,这是鹰国登山家们第三次试图登上这个高峰。

  虽然比起过去的同行,他们到达了较高的高度——海拔八千五百米左右,但他们就在这样的高度上再没有回来。

  没错,他们被恶劣的环境永远地留在了那里

  鹰国“探险家”们经历了七次失败记录以后,他们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想从北坡攀登这座“连飞鸟也无法飞过”的山峰,根本就是不可能的。

  他们把珠穆朗玛峰北坡称作是“不可攀援的路线”、“死亡的路线”。

  据说一直到一九五三年,西兰花人埃德蒙德·希拉里爵士,在珠穆朗玛峰南麓山地舍帕族向导诺盖·滕辛的帮助下,两人才从南坡登上了珠峰的山顶!

  这样的结果虽然在意料之中,但却依旧让人听了之后唏嘘不已。

  秦始皇嬴政:“只能说都在意料之中啊……不过这鹰国人倒是挺有意思,挺有探险精神的。”

  汉武帝刘彻:“……七次登顶全部失败,而且还有人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啊!我就说嘛,这北坡根本就不是人类能够翻越的存在。”

  唐太宗李世民:“咱们刚才猜得也没错啊,人类确实只有从南坡尝试,才有成功登顶珠峰的机会。”

  明太祖朱元璋:“……所以,种花家人成功从北坡登顶了?”

  朱元璋这话一出,现场瞬间就安静了下来。

  已经有前人进行了多次尝试,而且还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可以说,这珠穆朗玛峰的北坡基本上就已经被证明是无法翻越的存在了。

  种花家人竟然依旧不死心,甚至最后还真的创造了奇迹么……

  凌云依旧淡笑:“当然了。”

  “也就在人类第一次从南坡登顶珠峰的七年之后,它北坡‘不可征服’的神话,就被种花家人彻底打破!”

  “种花家,是一个充满奇迹的国朝。”

  “那年,年轻的种花登山队仅仅用了短短两个月时间,就踏雪蹬冰、飞岩走壁,在鹰国‘探险家’们称为‘死亡的路线’上,踩出了一条通向珠穆朗玛顶峰的胜利道路,把红旗插在了这个蓝星的最高点上。”

  ……

  凌云把镜头在往下压了压,同时稍微指了指前方。

  众人终于在山峦之中第一次看到了人影闪动。

  接下来,凌云将带着观众们,一同见证种花家人登顶蓝星最高点的奇迹。

  他也会在一旁,进行一些补充说明。m.χIùmЬ.CǒM

  那是一九六零年三月份,珠穆朗玛山区风雪交加,干燥的粒雪象浓雾一样迷漫在山峦的上空;阵阵刺骨的寒风翻滚,把沙石卷起几十丈高。

  种花登山队的全体队员,冒着高原的风雪和严寒,来到了珠穆朗玛峰下。

  他们在珠穆朗玛山下海拔五千一百二十米的一块谷地上停下来,前面就是珠穆朗玛峰的重峦迭峰。

  这块谷地是一道已经萎缩的山谷冰川的脊部,两旁堆积着冰川流逝时带来的垒垒岩石。

  种花登山运动员们决定把登山队的大本营设在这里。

  接下来的两个月里,他们就将从这里开始,像蓝星的最高点发起冲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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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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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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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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