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再一次感慨,种花家限制枪支的决定是多么正确。
否则的话,该多危险?
都不用说民间了,光是对于帝王——或者国家领导人来说,这玩意儿就已经足够危险的了。
甭管是民间还是其他国家的势力,有多少人想着干掉一国之君?
要是让他们拥有狙击枪这种大杀器,君王就是有九个脑袋也不够死的。
秦始皇嬴政:“我现在觉得即便是凌云愿意让我们学这些东西,我也不会让人学会去的,实在是太危险了。”
汉高祖刘邦:“是啊,至少在没有完全找到管控方法之前,这种东西最好还是不存在比较安全,哪怕他威力再大、诱惑再大也不行。”
汉武帝刘彻:“种花家是怎么做到的?要我来看的话,枪支这玩意儿除非我第一个研究出来,否则我这个皇帝就不用当了。我要是交给手下的人去研究,人家研究出来了就直接一枪把我给崩了,我上哪儿说理去?”
汉光武帝刘秀:“还好汉朝没有这种东西,防不胜防啊。”
唐太宗李世民:“谁说不是呢?以前人家刺客是怎么做的,光是潜入都城就算是一道屏障了,能潜入皇宫的更是寥寥无几。就算混入皇宫了,想要近皇帝的身也不容易;就算近身了,皇帝身边的护卫也够他们吃一壶……”
宋太祖赵匡胤:“哈哈,现在通通不存在了,要是有枪支这种东西在,人家根本连近身都不用,就能直接要了你的命!”
明太祖朱元璋:“这何止是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啊,这是百步之外取上将首级啊,人人都能百步穿杨了……”
明成祖朱棣:“种花家是如何把火药那玩意儿变成如此厉害的武器?”
……
凌云听着众人的讨论,面色淡然。
一位内他发现人们似乎还是太低估枪支的威力了……尤其是狙击枪。
什么百步穿杨啊?
百步,那才多少!
“咳咳,听我介绍吧。”
“我刚才说这狙击枪的射程远,这个远字可能跟你们想的不太一样。”
“你们所谓的百步穿杨……换算成种花家的距离,大概一百六十米。”
“而手枪对于枪战来说,基本上约等于是近战武器了,它的射程一般只有大概五十米,少数性能比较好的……比如沙漠之鹰,则能达到一百米。”
观众们都愣住了。
射程一百米,你管这叫近战武器?
看来四十米大砍刀这个最强近战武器,是该退位让贤了。
根本打不过啊!
凌云继续说:“而现代战争的最常规武器——这里我指的只是那些小规模的战斗,因为大规模的我们也没什么机会见识到。”
“小规模的战斗,比如说特种兵、特殊警和黑帮悍匪、黑市毒贩等黑社会势力之间的战斗,人数一般在几十人到几百人不等。”xiumb.com
“这种战斗,最常用的武器一般是步枪——如你们所见,特种兵行动一般都是手上端着步枪、腰间揣着手枪,背上还背着狙击枪的。”
“而步枪的射程有高有低,一般在四百米到一千米。”
观众们再次傻眼了。
四百米到一千米……也就是大概一里地到两里地对吧?
你他娘的管这叫常规武器……
什么富裕水平啊,这么造?
众人都在内心咆哮着。
他们现在发现了,种花家前面那些科技纵然再牛逼,也不值一提。
因为再牛逼,最多也就是便民而已。
但眼前这些关于武器的军用科技,却足以毁天灭地。
毫不夸张地说,让炎夏千古万朝、每朝每代都派出自己最精锐的军队,真刀实枪地和种花家随便一支小队去干上一场,结果可能都是铩羽而归。
原因无他,武器压制实在是太可怕了。
两军就这么狭路相逢,你离人家还有一里地开外的时候,人家就已经可以开始扫射了,而你们却只能硬着头皮往前冲……
这他娘的叫战斗吗?
这叫单方面送死和单方面屠杀!
这也就是凌云还没来得及介绍蘑菇弹。
要不然古人们就会知道,其实根本就不用这么麻烦,种花家只要有一个人动动自己发财的小手,按下某个按键,对面整支军队就可以灰飞烟灭了。
但即便是眼前这些枪支,也已经足够让古人们感到震撼了。
射程百米的“近战武器”……
射程一两里地的常规武器……
秦始皇嬴政咽了口唾沫,问道:“那狙击枪呢?”
“狙击枪的射程得有多少?”
凌云回答:“狙击枪其实也是步枪的一种,只是在功能上做了分类。”
“所以,它的射程倒也不是很夸张……一般的小口径狙击枪,有效射程也就大概八百米;不过大口径的狙击枪,倒是能够达到一千五百米。”
一千五百米!
三里地了……
三里地外,瞄准、射击,啪的一声响。
你头没了。
凌云继续说道:“当然了,这只是一般情况。现代的重型狙击枪又取得了一定进步,射程可以高达两公里,子弹可轻易击穿一公里外装甲车装甲。如果搭配热成像显示仪,狙击手在远距离外,就能轻易地穿透目标建筑物,准确狙击躲在墙后的对手,威力十分惊人。”
“还有专业的重型反机甲步枪,弹头的初始速度可以达到每秒以前两百米以上,在八千米外距离可以轻易击穿四厘米厚的均质钢装甲,有效射程取决于射手发现目标的距离,一般可以达到两万五千米以上。”
观众们又一次懵了。
刚刚还是八百米、一千五百米,怎么转眼之间就变成八千米、两万五千米了?
跨越要不要这么大的?
谁能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
凌云接着介绍:“你们可能对这些数据没什么概念,我可以给你们举个例子对比,你们就能明白了。”
“弹头的初始速度达到一千两百米以上——这个速度,大概接近声音在空气中传播的速度……的四倍。”
话音落下,原本还有一点窃窃私语声的林间重新回归了寂静。
因为视频场景处于静止状态,所以连树叶的沙沙声都没有,现场安静得简直针落可闻。
观众们的懵逼已经转变为了震撼。
声音在空气中传播的速度……的四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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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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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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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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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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