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这女子好奇怪,看着不舒服。”羞花说道。
奇怪吗?当然奇怪了,一看此女子就不单纯。
现代的童昭刚开始很穷,她急需用钱缓解困境,毕业后没有急着干本行,找了一份薪资高的保姆工作。
照顾一对退休的老夫妻,他们曾经是老干部,他们的儿女继承了老夫妻的优良传统,当时都是身居高位。琇書蛧
前来巴结讨好的络绎不绝,童昭看惯了那些人的嘴脸。
做了一年多,童昭便离职去了医院当护工,需要护理的都是上了年纪的老人。
由于童昭勤快对待老人上心,她的身价一涨再涨,老人的儿女们来看望老人,童昭便从中看出谁是真心,谁是假意。
慢慢的童昭便形成了一种本能,第一眼令她不排斥的,她会上心观察,反之她不予理会。
有句话叫做,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
无论演戏的多么逼真,假的就是假的。
眼前的女子,一身白衣,头发由一条发带束在脑后,莹润的小脸上满是泪痕。
女子半低着头,长相看的不是十分清楚,从侧颜看长的还不错。
面前的地上,放着一块木板,上面写着,哪位好心人,帮她葬了父亲,她愿意终身为奴。
她的身边并没有草席之类的。
旁边有的人说,女子父亲的尸首停在破庙。
童昭恍然大悟缺少个主角这戏还怎么唱啊!
女人眼泪虽多,但并不见多少伤心,如果童昭没有猜错,女子手上应该是涂抹了什么,比如,姜汁。
听着旁边人的议论声,同情居多,但无一上前给女子解围。
这时旁边的一位大婶对一个年轻人说道:“桩子,你不是没有媳妇吗?你帮她把父亲安葬了,她就是你媳妇了。”
女子的眉心动了动,这一幕被童昭看了个正着。
就是说嘛!演这么一出大戏,不钓着一个金龟婿如何能收场。
就听到那年轻人说道:“婶子,你可别取笑我了,我好不容易攒了点银子,还是娶一个良家女子为好,这种来历不明的。”
后面的话男子没说,话音刚落男子挤出了人群,走了。
男子的态度令童昭心生好感,他没有被女色迷惑,能够嫁他的女子最起码安全感应该是能够保障的吧!
女子无论想钓谁为金龟婿都与自己没有丝毫关系,童昭想带着两个丫头离开。
但瞅着宁歌看的津津有味的,“怎么你想买回去。”
回过神来的宁歌说道:“走吧!我不是想买,是想着他真有个爹在破庙吗?”
很明显宁歌同样不相信此女子。
“我见你看的出神,还以为你动心了想做一回好人。”童昭几人挤出了人群。
他们说话声音并不高,其他人当然听不到两人的谈话。
“天地良心,我只对昭昭一个动心,那些个庸脂俗粉我怎么看的上。”
“别,你的看重我心领了,谢谢你的厚爱。”
童昭的坦然令宁歌很不舒服,童昭没有半分躲闪,没有女孩家提及此事的羞涩与扭捏。
就像讨论其他事一样的正常。
他说的每一句话都出自于真心,可童昭却当成了玩笑。
他是真心想要留在童昭身边当个上门女婿,和童昭相知相守地过一辈子,其实这样也挺好。
什么家族,什么大业统统见鬼去吧!
几人刚走不远迎面碰上了叶六,“姑娘,事情办妥了。”
至于什么事,只有童昭和叶六知晓。
“对了叶六,你再去给我办件事。”童昭对叶六耳语了几句,叶六看了看女子的方向点点头。
童昭掏出一百两银子,“你去买一匹马。”
叶六接过银子点点头,手指了指马车停靠的方向,童昭会意,叶六挤进人群看了一眼跪在地上的女子后便离开了。
童昭四人来到集市卖牲畜的地方,常见的各种牲畜都有,这个地方就是气味难闻了些。
几人直接来到了一处卖狗的地方,瞅着一窝小狗崽童昭也看不出是啥品种。
小狗崽东拱拱西拱拱的像是找吃的,毛绒绒的可爱至极,白的,黑的,花的都有。
“老板,这狗是什么品种啊!”童昭问道。
一个上了年纪的大叔说道:“姑娘,这狗是狼狗的后代,你瞧。”
大叔手指了指远点的桩子上拴着一只通体黝黑的狗,“就是它的后代。”
那只大黑狗童昭一眼就相中了,“大叔,你那只大黑狗多少钱卖。”
“哎呦,姑娘,那只狗不卖,我是个猎户,那只狗陪伴我多年了。”
沉鱼抱起一只全身雪白毛绒绒的小狗崽说道:“姑娘,这小狗崽太可爱了。”
童昭笑了一下,就连宁歌和羞花一人手里也抱着一只。
大狗人家不卖,买几个小狗也成啊!从小养到大感情更深,比买大的强些。
“大叔,你这小狗崽怎么卖。”童昭问道。
“姑娘,这小狗崽二十多天了还未满月,五十文一只,要不是太多,我就不卖了。”
五十文一只小狗崽价格偏高了,“大叔,小狗崽五十文,是不是有些多了。”
“我这可是狼狗,养大后看家是最好的。”
童昭思考片刻说道:“这六只我都要了,给你三十文一只如何。”
“啥,六只都要。”
大叔很意外,来买狗的要一只,多说要二只就可以了,没成想童昭一下子六只都要了。
“好,三十文就三十文。”大叔乐呵呵地,连同篮子一同给了童昭。
付完银子,宁歌把小狗崽拎着向马车走去。
童昭回头看了一眼大黑狗,不知为什么童昭就像是看懂了大黑狗眼中的祈求。
鬼使神差地童昭来到距离大黑狗一米的地方停了下来。
“哎呀,姑娘,你可得小心些不要靠的太近,狗都是很凶的,别伤到您了。”沉鱼跟上前说道。
童昭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那只大黑狗后屁股着地,两只前爪支起,目光祈求地看着童昭。
这只大黑狗的眼神没有一丝凶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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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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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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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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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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