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安定,临近秋季之时,到处都在传一个消息。
宫里要办喜事了。
且不是一件,是两件。
先是皇帝大婚,而后,是海阳公主要嫁人。
这两件事,每一件都足以让街头巷尾的人议论纷纷。
首先是皇帝。
他早已经过了二十,至今还未婚,自是不像话。不过比年过二十还不结婚的皇帝更离经叛道的,是他要迎娶的皇后。
传说,那不是什么出身高门大户的女儿,而是一个扬州的民间女子。家里似乎还是开镖行的。
这等事,在本朝算得闻所未闻。从太祖皇帝到先帝,每一位皇后,都至少是出身仕宦人家,多少有些背景。今上倒好,离经叛道,为所欲为,让不少人大为摇头。
不过,大多数人并不觉得这是坏事。
本朝开国以来,就格外倚重外戚和门阀,皇帝为了巩固皇权,得到更多世家大族的支持,也总是从那些大家族之中立后选妃。故而历代以来,虽然此举卓有成效,让每位皇帝都平稳立足,但积累下的痼疾也是不少。如李阁老家那般的权臣,便是凭借着数代的权势,以至于尾大不掉,左右朝政,最终引发一场大乱。
故而皇帝敢冒着那些世家大族的反对,让一个出身低微的人做皇后,让许多人觉得上头终于有了摆脱桎梏的志气,是一件好事。
至于他为何有胆量做前面皇帝不敢做的事,也是大家心知肚明的。
如果说皇帝继位的时候是讨了太子战死而先帝后继无人的巧,那么打败丘国、平定江东王之乱以后,就再也没有人对皇帝坐天下的本事心存疑虑。这天下,算是他亲手打下来的,做任何事都可以理直气壮。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中秋之后,皇帝大婚。
一个月之后,海阳公主下降,嫁给了刚刚洗脱冤屈,继承了常阳侯爵位的沈劭。
虽然不如皇帝的大婚隆重,可相较而言,海阳公主的婚仪也少了许多规矩约束,反而办得热闹。
迎亲当日,驸马沈劭骑着白马,在侍从和吹打仪仗的簇拥之下,浩浩荡荡去往宫城,而后,将乘着鸾车的公主迎回修整一新的常阳侯府。
也是这一日,涌到大街上去看热闹的京城人们才发现,那传说中凶神恶煞、发起脾气来能吃人的海阳公主,竟也没有长得青面獠牙,而是一个长相姣好、雪肤红唇的美人。
天作之合,如花美眷。
一切皆如此喜闻乐见,过了半个月,人们还在为海阳公主和常阳侯府的过往津津乐道。
不过很快,另一个消息又传了出来。
新晋驸马常阳侯沈劭,竟辞去了皇帝委任的封疆大吏之职,回到扬州去。而海阳公主也打算夫唱妇随,跟着沈劭离开京城。
当然,也有人说这事妇唱夫随。
毕竟海阳公主新开的公主府,就在扬州。
深秋来到,天气又变冷了。
运河边的码头上,十几艘大船整齐排列,仆人们将一件件箱笼搬到船上,热闹而有条不紊。
“你就这么去了,子澈很是舍不得。”月夕站在船头,望着忙碌的运河,道,“他原想着能将你再留几个月,过了年再走。”
凌霄斩钉截铁道:“那不行。你我大半年不在扬州,正气堂如何了也不能亲眼看着。前番,唐烽才跟阿莺成了亲,两人回老家探亲去了。他可是总把头,将摊子都撂给了五叔,五叔一个人如何忙得过来?”
月夕有些无奈。
她如今跟皇帝成了婚,当了皇后,自然不能再回扬州去了。而那堂主之位,就成了个空壳子。
正气堂是晏大的心血,月夕自是舍不得它散了。
她曾想过,把正气堂搬到京城里,
但正气堂的根基在扬州,如果搬到京城,从前的老主顾和商路就都要变化,无异于要从头做起。当然,月夕如今是皇后,正气堂是皇后家的产业,不愁什么主顾什么商路。她要做什么,别人自会让路。
可月夕并不喜欢这样。晏大一辈子爱讲道义,憎恶仗势欺人横行霸市的那些做派,她不想违了他的初心。
张定安摇着头,说她着实不是做生意的料,正气堂的生意若想正经干下去,还是老老实实交给别人为好。
这时,月夕收到了邓五的信。他在信中说自己年纪大了,也不惯北方气候,若是要搬,他就不过来了,留在扬州养老。
正当月夕为难,凌霄突然找了来,告诉月夕,她和沈劭打算回扬州去,并让月夕把正气堂交给自己。
“你是公主,”月夕道,“不怕人家说你不务正业,净去做那些不入流的生意?”
“怎么不入流了?”凌霄瞪起眼睛,“正气堂那押镖的活计,在扬州可是鼎鼎有名的,那里头可有大半都是我的心血!”
看着她生气的模样,月夕不由地笑了笑。
“凌霄。”月夕看着她,轻声道,“多谢你。”
纵然这样的话,月夕不止说过一次,凌霄却仍有些不自在。琇書網
“谢什么,”她瞥向头顶的桅杆,嗫嚅道,“啰啰嗦嗦……”
“是真的。”月夕认真道,“经营正气堂,我确实不如你。若不是你,正气堂也不能安然留到现在。”
凌霄有些飘飘然,道:“也不全然是我的功劳。你忘了,你父亲临终之前,将正气堂托付给了他。”
“哦?”月夕眨眨眼,“如此说来,你觉得有沈劭在,就算没有你也一样?”
凌霄一愣,随即道:“那自然不是。沈劭和你一样,连武功都没有,如何能撑得住正气堂?再说了,沈劭就算有武功,他也没有许多银子,连维持生计都成了问题,他如何招兵买马?正气堂没了我,可是不行。”
月夕笑了笑。
凌霄就是如此,也有谦虚之时,但不多。稍微说些反话,她就要原形毕露。
也正如张定安和死去的江东王所言,她虽生在皇宫之中,却与周围格格不入,更适合到外面去生活。
“沈劭的身体好了么?”月夕问道,“前几日他觐见,我听他对子澈说,他要陪你一起坐海船去外邦。”
说到这个,凌霄的目光亮起。
“正是。”凌霄说着,拉住月夕的手,“月夕,我都想好了,如今扬州的海贸越来越红火。中原的物产经海路卖到外邦,每一船都是紧俏货。我等日后可不必拘泥于海内,该往外走才是。我和阿劭此番出海去,就是为了探探路,看看各地风土,好为将来准备。”
月夕讶道:“你想将正气堂的押镖生意做出去?”
“我想的可不止是正气堂。”凌霄的神色满是豪情,道,“月夕,书上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宾莫非王臣。可天下之大,远不止二皇兄手上那舆图。南岭往南是安南、寮国、缅甸、暹罗,再远,越过大洋,还有无数异域之地。我和阿劭要遍访这些地域,如当年高祖皇帝之志,开疆拓土,广纳天下。”
看着她那神采奕奕的模样,月夕也不禁高兴起来。
“那你也须得小心些。”她忍不住叮嘱道,“你如今与我再无那什么连生煞,若再遇了险,可就无人能救你了。”
“我才不用你救。”凌霄忙道,“你放心,阿劭如今武功恢复了,无论遇到什么水匪海贼,我等也能对付,全不必担心。再说了,扬州的艟艨巨舰天下闻名,也多的是航海半生的水手船工,不少人还曾去过万里之外的番国。我去年在扬州之时,就已经将这些都打听好了,阿劭在水师里的时候,还结识了不少海上好手。他的性情你知道的,最是细致稳妥。他若跟我出海,必定要先打造一支风浪不侵的大船队,可保万全。”
听得这话,月夕脸上的神色终于放松了些。
她虽放心不下凌霄,但提起沈劭,却颇有些信赖。倒不是因为父亲曾经将正气堂托付给他,而是对于凌霄而言,沈劭是少有的能够将她劝住的人。
月夕的目光动了动,忽而道:“你方才说,沈劭武功恢复了?”
“正是。”
“那么他身体也恢复了?”
“早恢复了。”
月夕望了望四周,压低声音:“那……你那新婚之夜时,觉得如何?”
凌霄愣了愣,突然,脸上涨红起来。
她也不由地往周围瞟了瞟,而后,抿抿嘴唇。
“就那样。”她说。
月夕却不放过,问道:“那样是怎样?”
凌霄的脸更红,瞪着她:“就是痛死了。你也成婚了,你难道不痛?”
月夕的目光闪闪,道:“后面还痛么?”
凌霄有些结舌。
说实话,沈劭和她分别了许多年。这些年里面,沈劭身处三教九流之地,应酬八方,凌霄是知道的。所以,她从不曾奢望沈劭和自己一样未经人事。
但新婚之夜,让她很是意外。
无论她还是沈劭,显然都紧张得很。
宽去衣裳之后,两人甚至摸索了好一会,才终于得法。但结果却是狼狈得很,她疼得大喊大叫,沈劭则匆匆收了场。
那之后,两人再尝试,沈劭也总是小心翼翼,唯恐弄疼了她。
直到昨日。
皇帝为了饯行,让她和沈劭住到了宫里。二人索性重访先皇后和先太子的宫室,像少时一样,到御花园里去漫步。
快要到黄昏的时候,他们到了慧园里的清风阁。
沈劭望着那斜阳晖光下的楼宇,忽而对凌霄道:“你可记得,你不喜欢我,便把蜘蛛放到了我的衣服里?”
凌霄没想到他突然提起这事。
“有么?我不记得了。”她一脸镇定,“你定是记错了。”
沈劭没多言,忽而说:“我们去里面看看,如何?”
说罢,也不等她回答,他拉起她的手,往清风阁里走去。
凌霄从小就爱钻到慧园来玩耍,这清风阁的书斋里,还藏着她从前的手记。自从月夕住到慧园里来,慧园便一扫从前的颓败之气,清风阁也修葺一新。
不过屋里的陈设,仍与从前无异。除了书斋,还有一处用作休憩的卧房。
凌霄记得很清楚,当年,她就是在这卧房外,看到了沈劭脱去衣服,露出上身……
耳根一热。
虽是多年前的事,可凌霄像个重返现场的案犯,竟有些心虚起来。
“这里有什么好看的。”她嘀咕道,“不过是个旧屋子。”
“只是个旧屋子么?”沈劭道,“月夕说,这里有你当年藏的手记。放在了何处?让我也看看。”
提起那些手记,凌霄只觉脑门冒了一阵汗。
月夕那嘴上没把门的……自己当年可是把对沈劭的许多小心思都写进了手记里,被沈劭看了可还得了?
“自是收起来了。”凌霄道,“再说,那手记里记的都是些陈年旧事,当初我把那手记给月夕,是为了让她了解我,好好假装我。你看来又有什么用?”
“月夕要好好了解你,我便不用么?”沈劭道,“凌霄,我们如今是夫妇。”
凌霄的心头没来由一阵乱。
倒不是因为他说什么想了解自己,而是他的手,已经环在了腰上。
自己甚至能感受到上方呼吸的热气,拂在鼻尖和脸颊上,痒痒的。
“你与我从小认识,要什么了解。”她说着话,莫名的,声音也低了下去。
“从小认识就会了解么?”沈劭注视着她,双眸很近,愈发幽深,“你怎么知道我怕蜘蛛?当年站在门外的,就是你,对么?”
凌霄:“……”
她没想到沈劭如此记仇,竟是记了那么久。
可看着眼前那形状漂亮的嘴唇,喉咙不由地咽了咽。它近在咫尺,似笑非笑,与当年他诘问自己时,那傲气的模样别无二致。
“不是。”她继续嘴硬。
肋下突然被挠了一下。
沈劭终于板起脸:“撒谎。”
凌霄最怕别人挠她痒肉,也瞪起眼睛,反挠回去:“谁撒谎。”
“你撒谎。”
“撒谎又如何……”
话才出口,沈劭已经压了下来,将她剩余的话堵在了唇间。
不知是不是在少时玩闹过的地方,特别有意趣。她不仅再次看到了在清风阁里宽去衣裳的沈劭,还明白了何为床笫之欢。
她将双腿缠在他的腰上,犹如藤萝。他亲吻她的身体,所过之处,犹如洒下点点的火种。
后面的事……
凌霄深吸一口气,望着天空的流云。
“为何问我?”她看着月夕,道,“这等事,你也清楚得很。二哥哥与你成婚之后,可是带着你到沙河行宫去,住了好些日子才回来。听说下头的大臣都躁动了,上书劝二哥哥不可学昏君耽于女色。我还听宫里的小太监说,那些日子,二哥哥和你日日都待在内殿里,门也不出……”
话没说完,她的嘴一下被月夕捂住。
“听他们胡说。”月夕脸红红的,也瞪起眼睛,“我们哪里门也不出……”
见凌霄笑得愈发促狭,月夕终是怒气,伸手捏她的脸。
二人笑闹一阵,身后忽而传来赵福德的声音,说船要起航了。
往下方望去,果然,东西都搬完了,皇帝和沈劭正走上船来。
“你一路保重。”皇帝看着凌霄,道,“路上有什么事,即刻快马来报。”
凌霄笑了笑,道:“知道了。”
皇帝又看向沈劭,道:“到了扬州之后,还望你务必照料好她。”
沈劭一礼:“臣遵旨。”
凌霄拉着皇帝的手,道:“二哥哥可切莫忘了先前的约定,等我和阿劭出海回来,你便要到扬州去看我们。”
皇帝微笑,摸摸她的头发:“知道了。倒是你,切莫出去便玩疯了,不肯回来。”
凌霄讪讪:“我又不是小儿……”
一番话语之后,终是到了道别之时。
月夕看着凌霄,忽而有些不舍。
“你可切莫忘了我叮嘱你的话。”她说,“切莫仗着本事大,什么危险也不放在眼里。我等着再见你,你可要好好的。”
凌霄眉梢一扬,道:“你也是。京城里的那些高门大族专出吃人的妖怪,你切莫被他们吞了。”
皇帝“啧”一声,在一旁道:“怎么说话。”
凌霄笑嘻嘻的,又寒暄两句,与沈劭一道送他们下船。
缆绳收起,大船一艘接一艘,缓缓离港。
秋风正劲,吹得白帆鼓起。
月夕朝大船上那远去的身影挥手,直到看不见了,才终于停下来。
身上一暖。
是皇帝解了身上的披风,罩在了她的身上。
“回去吧。”他对月夕道。
月夕点了点头,又望向那大船,目光仍是留恋。
“子澈,”她忽而道,“你说,若我和凌霄不曾有那连生煞,我和你还能遇见么?”
皇帝看向她,露出讶色。
水天之间,他的双眸微动,似若有所思。
“能遇到。”他说。
“骗人。”
“不曾骗你。”皇帝的唇角弯起,“你忘了,你当初假死逃婚,醒来打算去哪里?”
月夕想了想,道:“京城?”
“那便是了。”皇帝注视着她,道,“就算没有那连生煞,你我也总会走近,终有一日,你我还会遇见。”
月夕觉得这话也不尽然,想说些什么,可看着他笃定的模样,又把话咽了回去。
“话说回来。”皇帝道,“你方才和凌霄在船上说什么?说了那么久,还打打闹闹的。”
秋风吹来,带起脸颊上的一丝热气。
“没什么,说说闲话罢了。”
“真的?”
“真的。”
皇帝还想再问,月夕却望向天空飞过的一群大雁,道:“你说,明年这个时候,我们能到扬州去么?”
她的手拉着他的,软软的,很是温暖。
皇帝攥了攥。
“能。”他说,“天色不早,回家吧。”
自从成婚之后,他变得与月夕一样,似乎从不习惯说回宫,总说回家。
月夕心中一动。
她知道,无论那是什么地方,有彼此在,便是家。
“好。”她轻声答道。
皇帝微笑,将她身上的披风拢了拢,拉着她的手,朝车辇走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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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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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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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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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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