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怎的问这个?”沈劭问。
“问这个?我不该问么?”凌霄蹙起眉头看天,认真想了想,而后一拍额头,道,“哦,这怎的又忘了,我不是……唉,我要走了。”
她说着,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站在矮墙上,居高临下地看着沈劭。
沈劭也看着她,一如秋猎那日,站在看台下与她对望的少年。
“阿劭,你还在……”她打了个酒嗝,“就好。”
她说罢,傻乎乎地笑了笑,沿着矮墙离去。
那身形摇摇晃晃的,沈劭竟不自觉地盯着她看。有一下晃荡了一下,差点摔到墙下。
“小……”
话还未出口,却见她晃了回来,回头又对他嘿嘿一笑,继而消失在夜色中。
沈劭不自觉松了一口气。
“公子。”范齐上前来,“那晏小姐今日发的什么疯?”
沈劭看着她离开的方向,眉头深蹙。
“我也不知。”他淡淡道。
*
清晨,凌霄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只觉得头痛欲裂。
“小姐醒了?觉得如何?”阿莺赶紧上前问。
凌霄看她,再看周遭,是在家里。
可她最后的记忆,却是在凤凰楼里,被一群大老粗兴高采烈地唤着“老大”,让她再喝一杯。
她揉了揉脑袋,哑声问:“我喝多了?”
“岂止喝多了,简直把我们吓了一跳。”阿莺搀扶她起身,给她递了水,道,“我本来给小姐去熬醒酒汤,回头却不见了小姐的人影。听弟兄们说,小姐忽然站起来走了,他们以为小姐如厕去了,便没有在意。可凤凰楼的掌柜却说看见小姐出门了。我和五爷都吓坏了,天这么晚了,小姐究竟去了何处,便让人四处去瞧瞧。我长了心眼,先回家来,瞧见小姐已经躺在床上睡着了。”
凌霄听罢,只惊讶了片刻,而后,干笑了两声。
这确实是她的作为。
过去在行宫,她一个人闷得慌,常借酒消愁。她的酒品不好,喝多了便四处乱跑,春儿她们腿脚不如她,常跟着跟着就跟丢了。起初几次也甚是惊慌,但后来知道凌霄会自行回屋,也就淡定起来。
阿莺看她一副没心肝的模样,忧心地问:“小姐是否觉得困了,直奔家来了?下回可不许这样,要急死人的。”
凌霄想了想,却隐约觉得不是那么一回事。
她是觉得困了?似乎不是,她是觉得心里头开心,想找人说话。而后……凌霄心头一咯噔,脑海中似乎回荡起沈劭的声音,
——“……私闯民宅总是不好的。”
凌霄僵住,她不会去找了沈劭吧?
“我方才说的话,小姐可听明白了?”阿莺蹙眉看她,“小姐的脸怎么红成这样,莫非发烧了?”
“无碍。”凌霄赶紧拂开她的手,“你让婆子去烧水来,我要沐浴。”
“早备好了,我这就让人端进来。”阿莺说着,便出门去。
凌霄一个人坐在床上,越想越觉得,自己昨夜大约真的去找了沈劭。
她尴尬地挠挠头,恨不得钻个洞把自己埋起来。
可她究竟跟沈劭说了什么?
凌霄使劲地想,脑海里只有沈劭若隐若现的声线和她自己的傻笑声,却是什么也想不起来。
头又有些晕了,她仰躺下去,用被子捂住自己的脸,发泄地大喊一声。
阿莺跑进来,吃惊道:“小姐怎么了?”
凌霄只觉有苦说不出,只得将被子拉下,深吸一口气,坐起来,若无其事:“没什么。”
待沐浴完毕,又用了点清粥小菜,凌霄总算觉得舒坦些了。
忽而听得院子外有人问:“老大可醒了?”
是男子的声音,颇是响亮,乍一听还以为是来讨债的。
阿莺却笑道:“是唐烽唐大哥来了。”
凌霄怔了怔,这才想起来,是昨天那第一个跟她打擂的,后来也插香拜了她做老大。
阿莺赶紧让婆子去开门,将手里的清粥小菜放下,道:“唐大哥昨日甚是热心,听说小姐不见了,二话不说带着兄弟们出门去找。后来小姐找着了,五爷又遣人去通知唐大哥他们。听回来的人说,唐大哥把几个城门都问遍了,生怕小姐被夜巡的官爷抓着。”
凌霄了然,擦了擦嘴,便出门去见唐烽。
唐烽因昨日比试时受伤,手上还缠着布条,脚上也一瘸一拐的,脸上却笑眯眯:“老大醒了?听闻老大喝醉了还能跑回家睡觉,这是什么了得功夫?”
这一声声的老大,凌霄听得很是受用,先前的那些小心思全都不翼而飞。
“什么了得功夫也不是,不过困了要找枕头。”她也笑道:“昨夜让唐兄和兄弟们费心了半宿,我可真过意不去。”
唐烽道:“那算个什么,我们是老大的人,老大不见了,我等去找,不是天经地义的么?”
凌霄见他说话实诚,也放下心来,寒暄一阵,请他入屋就坐。
唐烽却道:“在下是邓主事遣来的。主事说山庄已经收拾妥当,有些兄弟昨夜都住进去了。主事让在下过来看看,说若老大今日有空,便接老大过去瞧瞧,好挑个吉日开门迎客。”wWW.ΧìǔΜЬ.CǒΜ
这么快?凌霄一喜。
话不多说,她即刻让阿莺收拾了东西,便随唐烽出城去。
山庄四周的景致,与凌霄第一次过来的时候已经是两样。
凌霄出钱让人整饬了道路,用碎石沙土铺出平坦的车马道来,穿过山林,直通庄子。除此之外,每隔一段还造了歇脚的凉亭,用青石板铺设,插上写着“新正气”的旌旗。未见山庄却教人先见其势,朝气蓬勃。
山庄里,更是不复从前那萧索的模样。
车马才到门前,凌霄就已经听到了里面的喧闹声。
唐烽撩起帘子让凌霄下马。
她抬头看,只见青砖白瓦,绿树成荫,面前两座石狮,面貌焕然一新。大门的匾额上,“新正气”三字刚劲有力。
阿莺笑道:“起初小姐让五爷题字,可让他为难了。为了写这几个字,可是练了不少时日。”
正说着话,只见邓五从山庄里小跑着过来。
见过礼,凌霄夸奖道:“五叔写的一手好字。”
邓五笑道:“只能写这样了,你且先将就,他日堂里有了写字高手,再换一个也不迟。”
“那是大可不必。”凌霄道:“五叔是堂中辈分最高的长辈了,再来新人也是晚辈,就算字写得好,他顶多给大伙儿乐一乐,没那个资格挂上头去。”
这话,显然是为邓五在众人面前抬脸。
他笑逐颜开:“你不见笑,我也就放心了。”
寒暄一阵,凌霄跟着邓五等人一道入内。
偌大的庭院,如今成了练武场。几排兵器架子上,刀枪剑戟斧钺钩叉,十八般兵器崭新锃亮。镖师们在庭中练得热火朝天,一个个光着膀子,无论单练还是对练,拳脚飒飒。
一众人等见凌霄来,纷纷停下,向她行礼打招呼。
一声声“老大”,异口同声、此起彼伏。
凌霄微笑颔首,从他们中间走过,只觉满心得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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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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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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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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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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