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我要放过他了?”凌霄不屑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阿莺却狐疑地看着她,小声道:“小姐打别人都痛快,对沈劭倒是一直不曾下手,不会是对他有些别样的想法,舍不得吧?”
凌霄一愣,皱眉:“什么别样的想法?”
“就是……”阿莺支吾道,“沈劭毕竟金玉其外,人模人样的,扬州城里喜欢他的女子不在少数。过去老爷在世时,你二人尚未结怨,长辈们也说你二人金童玉女,不若凑作对……”
凌霄拉下脸。
“胡言乱语。”她说,“谁对那狼心狗肺的贼子有想法,你是头一天认识我?你再胡说,我便扣你一年的工钱!”
阿莺讪讪,连忙求饶。
她见凌霄也不再走,却朝旁边东张西望,不由问道:“小姐要做什么?”
凌霄不答话,却转而朝旁边的巷子里走去。
阿莺忙小跑着追上,却见凌霄跃到一棵树上,没多久,跳下来。wWW.ΧìǔΜЬ.CǒΜ
夕阳的光照依旧明亮,只见她手里,轻轻拈着一只蜘蛛。
阿莺忽而色变,惊呼:“小姐抓那污糟玩意儿作甚?”
凌霄扬眉笑道:“我自有用处。”
阿莺困惑地看着凌霄又在市肆里买了个信封,信封上正儿八经地写着“正气堂沈公子亲启”,而后将那蜘蛛塞到信封里,交给她,道:“你也不必亲自出面,塞银子给个小童让他送去给沈劭,叮嘱他务必送完就跑。”
阿莺猜了个大致,问:“莫非沈劭还怕这蜘蛛不成?”
“你若好奇,何不亲自去瞧瞧。”凌霄悠然道,“我就不去了,在马车上等你。”
阿莺看着凌霄,虽然狐疑,但还是答应下来。
凌霄徐徐踱步返回停在市口的马车里,路上还给自己买了个糖糕。这是扬州街市里,她最喜欢的小吃。从前在宫中,这样的小吃自是上不得台面的,凌霄从来没吃过。
而当她来到扬州逛了一趟街市之后,才惊觉天下竟有这么多香的辣的好吃的,自己前半辈子似白过了一样。
凌霄大快朵颐,填饱了肚子,便倚在车厢边闭目养神。
过了半个时辰,凌霄被唤醒,是阿莺回来了。
“小姐太神了!”阿莺兴奋地说,“一切果然如小姐说的一般。”
凌霄揉了揉眼睛,伸伸懒腰:“说来听听。”
“我依小姐吩咐,找了个小童去送信。他办事麻利,送了信就出来,我便假装在一楼大堂吃酒,隐在人群里朝二楼看。不久,就见范齐急匆匆地从雅间里出来。他出了门,竟是找了个大夫回来。我等着那大夫出来,又跟着他回到医馆,假意抓药,跟他打听。他说,沈劭原来怕蜘蛛,碰到蜘蛛便要全身起红色的疹子,没法见人。范齐找他去,就是为了看这病的。”
凌霄笑了笑。
她知道,这病吃什么药都是消退不了的,唯有老实待两天,让它自己慢慢消解。
“小姐是从哪里知道了这般妙法?”阿莺兴奋地接着说,“早知如此,我等让人找一箩筐的蜘蛛扔给他,打他个措手不及,又何须费尽心思、明争暗斗?”
凌霄却不屑道:“我要赢人家,自然要赢得光明正大!这些雕虫小技不过偶尔助兴罢了。”
“助兴?”阿莺问,“小姐莫非还有后手?”
“当然是有。”
“什么后手?”
“你日后便知道了。”
阿莺知道她如今做事主意大得很,也不纠缠,只问道:“小姐还没说,究竟是如何知晓沈劭这毛病的?怎的过去未听你提及?”
“我没说过?你忘了吧?”凌霄随口胡诌道,“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知道的,反正就记在心里了。”
“是么?”阿莺歪着脑袋回想。
凌霄不多言,道:“我累了,躺一会。”说罢,伸了个懒腰,继续在马车里闭目养神。
沈劭这个毛病,凌霄确实很早就知道了。
当年,凌霄曾与沈劭比武,奈何技不如人,败在了他的手下。
那时,皇后和太子一样,非但没有安慰她,甚至因为她伤了沈劭,对她多有责备。虽然他们的责备不至于严厉,可他们不约而同地站在沈劭那边替他说话,让凌霄十分不痛快。
皇后很喜欢沈劭,曾想过将沈劭招婿。于是她时常将沈劭召到宫里来,将他和凌霄撮合。
例如,凌霄有时会被召过去吃点心,没多久,她就会发现沈劭也来了。而这时,皇后便会假意道:“瞧我这记性,竟忘了早前邀了阿劭来读经,既然来了,便一道吃些点心吧。”
凌霄顿时没了兴致,端看那点心的分量,分明就不是她一人能吃完的。
再例如,她去慧园玩耍的时候,时常会遇到太子带着沈劭过来。太子装模作样摆出诧异的神色之时,凌霄觉得脚趾头都尴尬地抠了起来。可太子不在乎,还无耻地安排了曹煜来助他脱身,无非是太傅有请,皇上有召,而后便匆匆离去,托她尽地主之谊,好生招待沈劭。
对此,沈劭向来态度平淡,眉眼里皆是例行公事的神色。
这让凌霄更是生气。
“日后你再到这园子来,就你自己玩去。”有一回,她终于忍无可忍,道,“我很忙,不奉陪了,告辞!”
“看起来,公主输不起。”不料,才走了两步,她忽听沈劭这么说。
凌霄顿时火冒三丈:“你哪只眼睛看见我输不起了?”
沈劭却平静道:“两只都看见了。”
凌霄瞪圆了眼,道:“信不信我把你眼睛挖了!”
“我朝自有法度,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我没什么不信的,只是公主做好了同归于尽的准备,就请便吧。”
凌霄气的满脸通红。
沈劭却露出笑容。
“看起来公主确实不宜与沈某往来,沈某告退了。”他说罢,便往假山边上走去。
闲庭信步,好不悠哉。
凌霄恨得牙痒痒,想着必须教训这无礼之人。不过,舞刀弄枪却是不能了,否则要惊动父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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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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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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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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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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