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可惜,本来还可以卖个好价钱呢。”
“可是哥哥,他们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呢?你怎么一开始不告诉我呢?”
“我也不知道他们会选择自爆,这是他们最后的选择,就像是一些战士永远给自己留下一把匕首,一些杀手永远给自己留下一份毒药一样的道理,他们都会在与敌人最后一战打不败的情况下自我了结性命,不给敌人真正杀死他们的机会,荣誉比生命更重要。”哥哥也慢慢理解父亲的话,有的时候我们不能一味捕杀他们,若是可以改变他们,使他们向善就再好不过了。m.χIùmЬ.CǒM
那个时候他不不懂,只好继续问父亲,那要是他们改不了怎么办呢?要是他们伤害了我们怎么办?不如直接动手,趁着他们无法反击的时候动手,不留给他们一点机会,这也是最大程度保护他们自己。
他以为自己的回答会让父亲满意,可父亲怎么听都满意,连连摇头,脸上的皱纹更多了,神情也有些激动,只说了,不行就是不行,你还小还不懂,等你长大就明白了,现在好好去练武,还有读书写字,一样都不能少。
那个时候的自己一直埋怨父亲不好对自己太严厉,做什么都不可以,只能按照他说的去做,现在看来很多时候父亲都是对的,至少磨炼了他的意志,给了他自信和勇气,让他坚定了自己的信念,而如今他也明白父亲当年的话,给他们机会其实也是在给自己机会,每个人天生下来都不应该是坏人,他们需要改变成好人,或者本来就是好人,所有最后人们所追求的就一定是好的而不是坏的。
这种道理看似深奥,实则很简单,就蕴藏在日常生活之中,他们随处可见,毫无隐藏,只是他们需要观察需要发现,到时候,他们一定会有所收获。
哥哥把自己所思考到的东西讲给弟弟听,弟弟听了若有所思,但也没有反驳,或许他正在一步一步接受哥哥的教导,但还需要一个过程。
从黑暗中来,又从黑暗中去,兄弟二人这就跑步回去,虽然没有实际上的收获,但他们内心成长了不少,也许下一次遇到尸鬼的时候,他们多少还是需要认真考虑一番,他们到底要以何种方式对付尸鬼呢?
东方必胜并不知道这边发生的事情,他以为以前都还顺利,的确如此,第二天一大早,老板娘就乐呵呵找到东方必胜,感谢他的幸运降临到这家旅店身上,昨晚的生意还算不错,至少给他们赚到了。
东方必胜倒没说什么,这本来就不算是自己的幸运,他趁着窗外的月色看到远处不少来往的路人,他就知道这些人很有可能把这里作为他们的落脚点,果然他们来了,这没啥幸运不幸运的,但老板娘都这么说了,他也就欣然接受了。
小孟子和车夫都休息很好,三人吃了早餐,带了一些干粮继续赶路,早点到达多宗城是关键。
路上,当马车路过那片草地的时候,东方必胜感受到那两个尸鬼的气息了,本打算下车查看,但心中一想,不行,不能耽误他们时间,只得利用灵视一探究竟,这才发现死去的两人已经化成一地血水了,他们彻底没了。
这是怎么回事?他心中好奇,难道有人找到他们消灭掉了他们?这个解释合情合理,但时间已经来不及了,人都死了,他只能暂时把这件事搁置起来,等待将来有空的时候再说吧。
东方必胜只能替他们感到悲哀,但这就是他们的归宿,只是早晚的问题罢了,只能说现在时间提前了,他们被人杀害了。
这也更加坚定他赶紧找到预言之地的决心,早一点赶过去,他就能早一点知道自己在这个世界的任务是什么,然后他就可以早一点成仙走了。
这个世界总归不是属于自己的世界,还不如以前的地球呢,那个时候的自己生活的也很好,修炼的也很好,如今一切都变了,开局就给自己整了个皇帝,只是这皇帝也不怎么样,还有一个可怕的诅咒等着自己呢?两年之后的自己真的会死吗?
小孟子今天可算是兴奋起来,昨天还没有多少精神,今天就不一样了,这好山好水自然要认真欣赏一番,他从小也没走出来好好看看这青山绿水,所以这一次他真的大饱眼福,外面的世界真的太精彩了。
车夫依旧稳稳驾驶马车,不愧是一名合格的老司机,有自己的水平,而且很擅长跟其他马车司机的交谈,当他们会面的时候,他总能先跟人家打个招呼,然后一些狭窄的道路就让他们先过去。
一路上风景不断,村落不少,但集市不多,他们也是赶着固定时间参加集市活动,平常不会去集市,因为没人经常会待在集市里,只有到了人多的时候,买东西卖东西的人才会相聚于此地,人们络绎不绝,争相购买自己所需的商品。
第二天车夫把时间赶紧了,他们很有可能在晚上赶到多宗城,这是东方必胜所希望达到的,正好晚上休息一下,第二天直接就能去洪水地区了。
想的很好,可是天气不好,本来还有十来里地就要到多宗城了,结果天下暴雨,他们只能就近躲到旅店去了。
这家旅店有些意思,店里以老板娘为首都是一群年轻妹妹,而老板娘年纪也不大,三十来岁,韵味十足,一身皮衣更显身体凹凸有致,小小脸蛋,含情脉脉看着客人的眼睛,让人目不转睛盯着老板娘呢。
一开始东方必胜会有一种心动的感觉,但很快冷静下来,他只觉得自己心跳很快,这绝非寻常女子,再加上这家旅店是一群女子经营,还需要大家慎重选择理智对待。
可大部分的客人才不管三七二十一呢,有个落脚地已经不错了,正是因为这破天气才聚到此地,要是换做平常,他们肯定早就跑到城里去了。
是呀,离多宗城不远了,他们只需要再努力一下就到了,只可惜天下暴雨,他们只能暂时待在这家旅店了,旅店名字美人客栈,倒还挺符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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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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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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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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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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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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