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吧,就用一顿火锅来结束蒲城的生活吧!”宋嘉思开口嘟囔道,双手插在裤兜里,慢慢的走进了这家火锅店,这一刻的她,仿佛又回到了从前。
在新德里小镇的一所学校上学的时候,被所有人认为是一个不良少女的时候。
“老板,点菜!”这家火锅店是一家小苍蝇馆子,所以店里面只有老板和一个服务员,宋嘉思看到服务员忙的焦头烂额的,便喊了老板过来。
老板与宋嘉思是相识的。
“这次怎么一个人?”老板看到以前的三个人在上一次来的时候变成了两个人,这一次直接变成了一个人,开口问道。
“她们忙,老板,要不坐下喝两杯。”以前她们经常在这家火锅店吃火锅,一来二去,老板也能算得上是一个老相识,老朋友了。
“行啊,你先点菜,我去拿啤酒过来。”老板爽快的答应道,他认识这两个姑娘的时候,就发现这两个人,一个内敛,一个活泼,甚至身上还带着那么一点儿江湖气息。xǐυmь.℃òm
身上带着江湖气息的当然就是宋嘉思了。
“好!”宋嘉思笑着回答道,拿起菜单就是一阵勾选,习惯的将自己爱吃的菜,还有方木槿爱吃的菜全点上了。
当宋嘉思放下菜单才发现,自己点了这么多菜,不过想了想,这家火锅店的老板也要过来,应该不难吃完。
“点完了!”老板走过来,两只手里面各拿着两瓶啤酒,将啤酒往桌子上一放,拿起菜单转身就走。
“我把菜单先给厨房。”
这位老板并不像是那种自己家开店就吃的油光满面的人,反而格外的注重自己的身材,虽然已经是三十多岁的人,可是看起来,还是只有二十五六岁一般。
宋嘉思咧嘴笑了笑。
她将桌上的啤酒打开,给自己和老板一人倒好一小杯之后,就等着老板过来。
“来了!”
老板动作很快,他刚刚坐下,就看到一个爆辣的锅底端了过来。
宋嘉思点的就是最辣的一种锅底,在她看来,只有吃特别辣的锅底的时候,这顿火锅才有灵魂。她又想起来,以前有糖糖在的时候,她们总会点鸳鸯锅底,糖糖吃清汤,她跟方木槿吃红汤,吃的面红耳赤的还要吃。
“又是最辣的呀,真行!”老板知道宋嘉思的重口味程度,尽管已经习以为常,但是还是说了这么一句话。
宋嘉思点好的菜陆陆续续的端上来,两个人像是多年老友一般默契的将菜下进锅里。
“来,老板,喝酒!”宋嘉思看着锅里面热气腾腾,忽然端起一杯酒聚在火锅的上方,迷雾缭绕的样子。
“不行,吃点儿再喝酒,不然容易醉!”老板以过来人的经验告诉她这些,可是宋嘉思怎么会不知道这些,她可是从初中就开始跟一群狐朋狗友天天花钱买最便宜啤酒喝的人。而且她的酒量早就已经练出来了。
老板原以为宋嘉思只是喝一点点儿,可是没想到她竟是一个千杯不醉的主儿。
宋嘉思知道老板这是好心,便放下了手中的被子,拿起筷子在锅里面寻找着已经可以吃了的食物。
“老板,你这家店开了多久了?”宋嘉思见这家店的生意火爆,她自己也觉得店里面的味道很好,所以有点儿好奇。
“不久,就是个十来年儿!”老板云淡风轻的说道,他自己并没有觉得十年有多长,可是着实吓了宋嘉思一跳。
“十年还不久,那你还准备开多少年?”宋嘉思知道,这家店面不大,装修不精致的火锅店要保持生意的火爆挺难得,来的大多数都是一些回头客。
在几个月前,自己及跟方木槿还有糖糖来到这里的第一顿饭就是在这里吃的,当时的她们两个雄心勃勃,想要在蒲城有一番作为,可是现在还是闹成这样了。
宋嘉思又不由自主的想到了方木槿。
她在这里的生活哪里都会有与方木槿的回忆,新德里也会有,但她不怕,她们还是朋友。
“开到老,一家子靠这么一家店养活呢!”老板依旧是没有多大情绪的说道,他的这家店虽然不大,但是赚的钱都是回头客的钱,味道好,气氛好是这些客人们最能够看得上眼的一个特点。
他其实赚的钱还可以,至少那能够支撑自己的一大家子的日常生活开支,还挺富裕。
“火锅店,挺好!”宋嘉思看着这家充满了烟火气息的火锅店,开口感叹了一句。
的确,她本来就挺喜欢这种地方,尽管那种高雅上档次的地方是挺诱人的,可是还是觉得这种苍蝇馆子挺好,挺喜欢。
“怎么着呀,看起来你有开店的打算?”老板看着正在细细打量自己的火锅店的宋嘉思,就随一问。
“是啊,大事也不开火锅店,要开一家花店。”宋嘉思要回到新德里,开花店,因为方木槿曾经跟自己说过,如果有一天,她们两个都老了,就合伙开一家花店,安度晚年。
只不过现在这个愿望由宋嘉思一个人来完成罢了,提早了而已,宋嘉思还得用花店来维持生计。
“花店,不错嘛,挺会挑的!”在老板看来,清闲的工作简直就是天堂了。
“老板,你说人生是不是就会变化多端,根本就不会顺风顺水的走下去啊!”宋嘉思突然一脸正经的看着老板说道。
只是最里面还嚼着刚刚放进去的毛肚。
“肯定的啊,你永远都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事情,所以啊,一个选择往往就是另一种人生啊!”老板随口一答,可是也是真话。
宋嘉思听到老板说的话,想了想自己的这些年,从一个小混混,一个不良少女走到今天这地步,也着实吃了不少苦,但是这些也怨不得别人,只能说是当初让她好好读书她不读,性格太叛逆了,才有了今天的下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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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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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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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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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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