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与幻歌说熟不熟,说不熟又结伴同行过好几次。然而幻歌和他的想法总有偏差,两人又谁都不让,于是到最后分道扬镳,但没过多久又会走到一起。幻歌总说孽缘,形容的就是他们的游历缘分。
国主爱玩,也爱易容成各种样子,有时候到最后幻歌才会知道他的真实身份。然而他一直都用化名,所以幻歌并不知道这位国主真名叫什么,当然更不会叫他的假名。
可是就在刚才,一声惨叫传来,两个打得正激烈的人消失在沙丘上,连幻歌都吓了一跳。他慌忙下了骆驼跑过去看,这可是一国之主,若有什么闪失,他赔不起……
他之所以能肯定这人的身份,不过是他讲的一堆大道理,他讲话的情绪和语气都很特别,所以如果他想在幻歌面前隐瞒身份,那便是少说话,或者说短句子。幻歌能肯定他之前是故意暴露身份给自己的,他在大漠应该也有安排,可是这说不见就不见,大漠有多凶险,幻歌即使少走也有耳闻。人力无可战胜的东西,都需敬畏。所以哪怕再多安排,幻歌也忧心他的安危。
他随着蒙面姑娘跑过去,在沙丘旁转了一圈也没找到人,顿时急了,“他们去哪了?”琇書蛧
“我怎么知道?”姑娘明显也是第一次遇到,按说她的那个黑衣师兄对沙漠的了解比她多得多,她毕竟是个姑娘家,出来执行任务的机会不多。在无象国,姑娘最大的作用,便是繁衍后代,这里条件艰苦,幼崽不容易存活,只能靠多生来凑人数。再加上某一部分人有着长远的特殊使命,那更是需要人。这位姑娘还是因为貌美且能力出众,也是注定了以后要嫁给师兄,在黑衣男子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出一次门。
所以那个黑衣男子,便是她的未来夫君。姑娘脸都白了,就见那沙丘在渐渐下沉,她顿时大喊,“是流沙眼!”
“什么?”风沙渐起,风声呼啸,幻歌有些听不清。
“快走,是流沙眼!”姑娘急忙站起,拉着幻歌就跑。
“可是,他们两个……”
“没有办法。”姑娘红了眼眶,“也不知他们会被带去哪里,只有请族里的人来,才能摸清流沙眼的流向。”
“族里?”幻歌一愣,“你们不是无象国?”
姑娘一愣,似乎知道自己说漏了嘴,暗恼自己一急脑子就不清醒。“那是一回事。”她摆了摆手,“都怪你,因为抓你师兄才……”
“那你们为什么要抓我呢?”幻歌摊手,又不是他让他们来抓的,这还能怪到他身上?难怪总有人说女人无理取闹,有时候即使你什么都不做,你的存在就是错误的。他还恼呢,琉璃国主也不见了,他找谁要人去?
“快点,把你带回去,我去请长老过来找人。”
幻歌不再说话,既然是长老,那么她说他们什么族是有可能的,所以,并非是无象国主要这么做,是他们那个什么族?他们之间有没有什么关联?或者,那个什么族掌控了整个无象国?
幻歌一路沉默,又想着琉璃国主去哪里了,会不会凶多吉少,无端端的叹了好几口气。
“你叹什么气?”姑娘瞪了他一眼,“我还没叹气呢。”
幻歌无语,耸肩,所以他现在做什么都是错?
“我跟你说,你别耍什么花样,我一只手就能打败你!对了,刚才他们两个消失,是不是你搞的鬼?”
“你在说什么?”幻歌以为自己出现幻听,明明那两人不见时他们俩正并肩骑在骆驼上说话,她是有多蠢才怀疑他?
姑娘也觉得自己问得莫名其妙,但仍然强词夺理,“哼,听说你是大冥最聪明的人,谁知道你有没有什么后手?我们这么轻易就抓了你,万一是你用的计呢?”
这姑娘还挺聪明,幻歌轻笑,“那不然你放我走?”
“休想!”姑娘还有点理智。
因为急着赶回来找人,他们一路走得很急。姑娘在两人消失的沙丘旁洒了些银粉,以防回来找不到路,终于,幻歌隔着老远就看到了一大片绿洲。那片绿洲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着金色光芒,走了那么久的沙漠,他终于松了口气。好吧,不管迎接他的是什么,至少都可以歇歇了。姑娘却扭头看他,“那个对你印象不错还给了你宝石的白衣人,你不想救了?”
幻歌一愣,“说来真要谢谢他。”他伸手在口袋里掏了掏,掏出一块蓝宝石给她,“姑娘,如果你要去救你师兄,麻烦也救救他。他本还给了你们两本秘籍,是你们太贪心……”
姑娘接过宝石,狠狠瞪了他一眼,“你敢说!”
“不敢,请你救救他,多少看在他还讲些江湖道义的份上。”
姑娘想了想,点头,“行,就看在这宝石的份上。”
这位白衣姑娘路上很少说话,尤其黑衣男子在的时候,她基本不开口。幻歌曾想这也许是他们的风俗,姑娘家不能抛头露面,所以一直蒙着面,吃东西都不在人前,更不要说说话了。现在看来完全不是,黑衣男子不在了,她话倒多了起来。
“你在外面说话,你师兄会管着你?”幻歌问。
“什么?”姑娘一愣,“倒也不是,不过师兄会是我未来的……所以他多少有些不高兴。”
“哦。”幻歌点头,原来如此。
他们走进绿洲,便是个小村庄,幻歌远远看见的白色建筑离他们还有些距离。
“那里是王都。”姑娘告诉他,“其实王都周围都是村落,穿过村落就到了。”
“哦。”幻歌点头,“幸好,终于要到了。”
“但我们还要穿过王都,去到那片黑沼泽。”
“你不是开玩笑吧?”幻歌瞪大双眼,“沼泽地里根本不能住人。”
“谁说的,我们就住那里,走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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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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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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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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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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