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觉让我知道这穷山和赵高陵一定是有几分渊源。
坊间流传这轩辕国位于辽宁,其中人物寿命很长,但这不就是神话吗?
“确实是的,但世上几乎没有什么空穴来风的!
教授耐着性子看了看我,张口就说。
“谢谢老师。”
“但只要肯拿那古玩来献给祖国就好了!”
交国家试小小,却被人紧锣密鼓地送进监狱那是天大的事情。
“那玩意儿我也只瞅瞅,对方要的价格太高了,我收不到。”
我思前想后,漫不经心地找出一个原因。
穷山...,穷山
似乎是我下一个归宿。
再和老师说几句话后,才找到理由走。
临行前,先生将刚刚那本古籍递到我的手里:“拿回来好读!”
“谢谢老师。”
离校后我便与沈鸠取得联系,沈鸠估计离学校很近,挂上电话不到5分钟便驱车向我停下。
“怎么样,老师告诉你们的?”
“回去再说吧。”
我说完就开门径直坐下。
“看看你们这样的收获就很好了!”
沈鸠笑着看了我一眼,说完就发动车开始向商店进发。
“回去备战吧!我要去辽宁一趟!”
“到辽宁去?”
沈鸠愣住了。
然后眼珠子转了转:“要是我没有记错的话,辽宁那个地方就是契丹与女真的领地,两大民族并不强大,又能怎么样呢!”
“老师刚才跟我说,这些金器上刻着的并不是什么图腾,是座大山。”
回去时我告诉沈鸠教授的话,沈鸠听到后神情不对。
“要是赵高陵和那穷山有缘,那事可不容易!”
“那我就想自己到那穷山一探究竟。
我侧过脸去,满脸严肃的望着沈鸠张口。
“是啊,有一件事我总感觉不对劲儿。你还记得吗!我们当初是怎么给赵高下这个定义的?”
“什么意思?”
“你们不要忘了,赵高在历史上就是一个奸臣。奸臣长命百岁这个当然不需要我讲了。但是你们昏迷中见到的赵高以及我们地宫见到的尸体可是年轻人呀!”
听到这句话,只觉得头‘嗡’地响了起来。
我才回过神来,自己竟不自觉地被眼前这些主观幻象所支配。
由于谜题过多,我竟忘记了主要线索。
“原来...那时候我们见过的人,可能一点也不像赵高吧!
“也可以说这个男人就是赵高之子。m.χIùmЬ.CǒM
沈鸠开了口。
“很可能!”看到这个消息时,我的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刺了一下。我的大脑瞬间陷入了混乱之中:赵高究竟是谁?他的墓在哪里?那时候赵高已自称是王者了,我所见幻象主角是王爷之世子,可见那所谓赵高陵实非赵高之墓,乃其子之古墓也!
如此一想,便说明明白。
晚年赵高却不只皇室想杀掉他,各地人民也一样想杀掉他。
没准是那个时候赵高一个仇人和黑巫联手杀死赵高独子。
也可以说是赵高策划了这些,为了能得到永生。
“要说出来,那么有可能钱友帆要找的玉佩就是真的吗?
“什么,还想长生不老吗?”沈鸠笑着对我说,“我可是个老顽童,我老了,还能活到今天吗?我望着沈鸠满脸好奇,不禁打趣道。
“怎麽会呢?长生不老又何妨!”
沈鸠轻轻哼唱着,缩回目光,继续驾车行驶。
回到店已是5:30分,我们俩随意吃过一些后便开始整理器材。
既然到了穷山,就要坚决点。
汲取上次险些饿死渴死教训后,这次我也下足了血,花大钱从网上淘到几件更高档的器材。
能够滤除水分的杯子和较易储存的食品。
只要咱们俩背包都没有丢失,肯定再也不会碰到相同问题了。
我们俩准备过3天就动身,以后2天我就在网上找可能有用的信息。
据我调查,这穷山上的百姓曾遭黄帝追捕,为免遭黄帝识破,才敢向西方放箭。
而且穷山之民对轩辕之丘亦是如此,与轩辕国亦是如此,因此穷山之民向来只敢居于轩辕之丘周围,并由四条巨蛇镇守。
后来再翻教授送的那本古籍时,才知道这穷山和那伪赵高陵实在相似得太多。
看来,决定做穷山事是没错。
钱友帆手中目前已拥有3块玉佩,其中最后一块玉佩位于赵高陵身上,若能抢先发现最后一块玉佩则能彻底拖住他。
经过一番策划后我也渐渐有些激动起来,同时对那些玉佩究竟是谁做的愈发好奇。
一晃就到了次日傍晚。
“您说我会打电话叫白文秀非常我们一起来吗?
吃着吃着就张口建议。
沈鸠听了并没有过多的言语:“揍呗!再来个个别人,再来个保证吧!”
看到沈鸠答应,我不再迟疑,径直拨白文秀。
怎奈手机响了半天,无人接。
一直到次日我和沈鸠才动身,白文秀手机还没开,不由得使我起了几分忧虑。
“您说白文秀不出事吗?
“大家好!为什么你们又要杞人忧天呢?白文秀身手该不需要我来提醒你们,再说那个娘儿们这么机灵,能有啥办法!”
同样没错!
我不妨先为自己着急。
我此行却来到轩辕之丘——人类畏惧千年之地,或许只能折中而居。
心想着我叹息着把视线投向车外。
但这个一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居然见到一辆黑色轿车,格外眼熟。
而坐在其上的,居然正是钱友帆麾下!
我这才知道不对,连忙开口警告沈鸠说:“钱友帆车子就在后边!”
闻听此言,沈鸠立刻神情机警地望着后视镜:“这老登也实在是没有撞上南墙也没有回头!”
“现在呢?”
我现在很严重地怀疑,这钱友帆实际上一直在派兵监视着我们的动向。
“别着急,把他甩了就好!”
沈鸠说完,一踩油门踩到了最后,车几乎跟在后面飞跑!
我吓坏了,连忙抓起手,满脸惶恐的望着前面。
转眼间,速度已提至170分,关键是现在我们可都在城区!
再这样下去,我和沈鸠一定能吸引交警的眼球,何况我们这个身份可以说是有点敏感了。
“沈鸠我们进不了局!”
“知道啦!!”
既然明白原因,还是没有放慢脚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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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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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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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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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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