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她初出茅庐,替师还债来给京城一位贵人诊病。
不过她这趟并非要去找这位贵人,而是她在医治贵人时偶然遇见的一个孩子。
当时正逢她刚为那位贵人施完针回客栈的路上,马车被一个孩子拦下,隔着帘子就能听到那孩子哭嚎:“好心人,救救我娘亲吧,她快要死了!”
最天然的孩子的哭声,撕心裂肺,没有丝毫技巧,只会一个劲儿地嚎叫。
她听得动容,掀开帘子,便见一个又黑又瘦的小个子男孩儿,用尽全身力气背负起了自己的娘亲,鼻涕一把泪一把,将脸上冲刷出几条白道,一看见她便道:“姐姐,救救我娘吧,求求你了!”
她看到他那褴褛衣衫下双腿在发抖。
“求求你了,送我娘去医馆吧,不会耽误你太长时间的。”
霜降以后,天令严寒,感之而即病者,正伤寒也。其症发热恶寒,头项痛,腰脊强,身体痛。但脉浮紧、无汗为伤寒;脉浮缓、有汗为伤风。寒用麻黄汤,风用桂枝汤。予以加味香苏散代之,随手而愈。
她治好了那孩子的娘亲,念及两人生活的困苦,又给予了一些银钱,帮助孩子入了学堂。
其实这些于她不过是举手之劳。
那孩子却把这当成大恩德,每年都给她来信,从未中断。
她也从信中得知那孩子最终还是没能读下去书,不过弃武从文,前年成功通过考试成为了羽林军的一员。
进城后,雇了辆马车,沈青按照信上写的地址去了乌巷胡同。
没多久,便找到了宅子,上前叩响了门。
“咚咚咚!”
“谁呀?”
里面传来一个女人嘹亮的声音。
没等沈青回答,门已经“吱呀”一声从里面打开了。
入目便是一张精神气十足的中年妇人的脸,看到沈青,女人脸上先是疑惑,没多久就瞬间迸发了神采:“你……你是沈姑娘!”
“刘姨,叫我青儿就好了。”沈青脸上笑容加深,“多年未见,刘姨身体愈发强健了。”琇書蛧
沈青在刘氏母子眼中是宛如神医般的存在,得到神医的肯定,刘姨简直乐开了花,一边抬手把沈青请进门,一边说道:“这都要感谢青姑娘的帮助,否则咱们孤儿寡母哪有今日风光呢。”
沈青被刘姨紧紧挽着手往屋里走:“刘姨哪儿的话,依我看还是小风有志气,小小年纪就加入了羽林军,今后前途可不可限量,刘姨可有得享福呢。”
刘姨脸上笑出了褶子,拉着沈青的手不肯松,拿出了侃大山的气势,天南海北地扯了一通闲天儿,刘姨才忐忑地把心里的疑惑问出了口:“青姑娘,你知道我的,我、我斗大的字不识一个,不会说话,要是说错了什么,你别生气。”
沈青知道她想说什么,安抚似的拍了拍她的手道:“刘姨,你别担心,我没事,就是这些日子有些累着了。”
刘姨对她的话向来奉若圭臬,根本没有半分质疑的意识,虽然也觉得她面色不好,消瘦得厉害,却还是一根筋地信了。
刚要开口说些嘱咐注意身体的话,里屋的帘子就被挑起来了,同时一个正处在变声期的低沉嗓音不悦地从里面传来:“娘,家里来人了?你这是跟谁说话呢?”
紧接着沈青就听说话人的声音一顿,扭头看过去,就见一个高个子的少年愣怔地站在门边,门帘子悠悠落下来,恰巧把少年整张脸给盖了起来。
“……啊……”少年手忙脚乱地试了几次才把帘子从脸上拿开,朝前走了几步站到了沈青面前,像个大孩子犯了错似的垂下了脑袋,两只手无措地抓着衣角。
蓝色劲装皱巴巴松垮垮地罩在身上,一只脚穿着长靴,一只脚还未来得及提上,头发也像个小鸟窝似的。
少年皮肤黝黑,两只虎目炯炯有神,只是此刻脸上飞上两抹红云,黑里透着红,红里透着黑,别提多怪了。
沈青却没有笑话他:“小风都长这么高了。”
温柔清朗的声音足以抚慰少年人的羞耻心。
刘风这才缓缓抬起了脸,小心翼翼地打量沈青,而后像个小大人似的开口:“青姐姐,你却瘦了这么多。”
寒暄遇上认真,沈青一时语塞。
刘风话说得认真,表情也认真,是个长大了的小孩子了,竟令沈青有些无所适从,她记忆里的刘风还是个小孩子,而今却长成了个比她还高高壮壮的小大人了。她是该拿对待孩子的态度对他,还是对待孩子的态度对他呢?
两人大眼瞪小眼,一时间谁也没有说话。
眼见气氛有些尴尬,刘姨赶忙打圆场:“青姑娘,你这次来京城又是要给人看病吗?”
沈青摇摇头,目光移到小风身上:“不是给人看病,我是找小风的,有件事想找小风帮忙。”
沈青虽还把刘风当成半个小孩儿,刘姨却在朝夕相处间早知道儿子成了个顶天立地的小男子汉了。听沈青话里的意思,是有正事要谈,立马心领神会:“青姑娘好不容易来一趟,一定得留下尝尝我的手艺,你们聊,我去买点儿菜。”
说完,不待二人回应,起身便走。
伴随“吱呀”一声,门被关上,屋里只剩下沈青和刘风两个人。
“青姐姐,你要我帮什么忙,只管提。”刘风在沈青旁边坐下来,提起大茶壶给她倒了杯水。
“小风,”沈青收起脸上笑容,严肃地说道,“你有没有办法让我进到皇宫?”
羽林军,守卫皇宫。
再没有人比羽林军更清楚皇宫哪里守卫薄弱了。
“你要进皇宫做什么?”身为羽林军的敏锐让小风隐隐觉察出不妙的预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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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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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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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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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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