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在临川时,二人是没有这样并肩同行过的。
那时他于她,是恩人,是王爷。现在,他穿的是布衣,吃住同他们一起,也一样的灰头土脸,没有再发王爷脾气。恩还完了,谁也不欠谁,心情舒畅,也恍然以为他就是个普通人,和她一样。
“到了。”宁王出声打断这女孩子的出神,伸手将她拦下,再往前,是台阶。
到了?
怔忡着,拿眼风扫他一眼,抬起头去看眼前的屋宇:
田记成衣铺。
“你要买衣服?”
他的衣服,便是寻常的布衣也都是专人来做的,难道像她一样没带衣服来?可他出门又不是像她那般急,穿过的都在路上丢弃了,以至于无衣可穿。
“你不是说想要贿赂吗?”他偏过身子,低头看她。
谁想要贿赂了。
“胡说,我何时这样说过?”沈青昂着头,脸气鼓鼓的,眼却不住往成衣铺瞟,她确实该买几件衣服。
“哦?我还以为今早你是在暗示我。”他说,“罢了,名都担了,我便替你坐实,也不叫你做那等无故污人清白之人。”
他这说的什么话,怎么越发胡闹了。
可她又想买衣服。眼再次溜到紧闭的大门上:“成衣铺又没开门,你想贿赂我还贿赂不成呢。”
“无妨,世上无人与钱过不去的。”他说着,走上台阶去扣门。
不一会儿,果然有人来开门。
一个着短褐的长脸男人:“不好意思,最近不做生意。”
长脸男人眼角带疤,是不久前守城时被攻上城楼的后卫人所伤,好在伤的不深,已结了疤。
他挡着门,从门缝里挤出一个脑袋,一脸讪笑在打量眼前一对男女。男的丰神俊朗,女的清丽可人,皆是气质不俗,想必是富贵人家的少爷少奶奶。
可这两人都是生面孔,广宁城一共就这么大,他这家成衣铺是小有名气的,但凡有点名望的人家谁没在他铺子里买过衣裳,按理不该没见过,可竟一时也想不出,倒是这男的有些眼熟。
宁王也不废话,伸手从腰带上扯下一袋银子:“买衣服。”
钱袋子沉甸甸的,长脸男人接过来打开一看,脸上立时堆满笑:“请进,请进。”说着,将两扇门推开,自己让到一边,“客官,您可来对了,整个广宁城,就数我这儿衣裳最好,式样、布料都是一等一的。”xǐυmь.℃òm
长脸男人谄笑着把二人迎进门,领到一排素衣架前。
“喜欢什么式样,自己挑。”宁王站到一旁,不欲插手。
沈青点头。
素衣架上搭的尽是宽袍大袖的华服,挑拣一番,也没选到想要的。沈青扭头,问一旁的长脸男人:“有短褐吗?”
长脸男人面露惊讶:“有倒是有。”
“麻烦你,我想看看。”沈青说。
“哦,好,夫人请跟我来。”长脸男人前面带路。
夫人?她一身劲装,又是男子发髻,哪里看出是夫人了?
张了张嘴,解释的话却没说出口,说什么,说她不是夫人,是姑娘。也着实尴尬了些。
宁王斜瞥过去,见她一张小脸上神色是变了又变,最终只能闷头叹了口气。眼底不由闪过一丝笑意。其实倒不怪店家认错,以她的年纪普通人家早已成婚了,若成婚早的,怕孩子都满地跑了,只是偏她似是没这层打算。
拐了两拐,才在店铺的最隐蔽的角落看到短褐。短褐是普通百姓的穿着,布料自然不华贵,都是粗布制成,卖不出好价钱,当然也不会摆在显眼的地方。
沈青挑了三件短褐,一件水色的,一件驼色的,还有一件鹅黄色的。通裁的上衣及膝长,下裤宽松柔软,行动便利。
又挑了三双靴子,一双白色的,两双黑色的。五双棉袜,皆是白色。
见沈青停在一排素衣架前,半晌也没动,宁王上前低声问:“怎么了?”
沈青低头,紧抿着嘴唇:“......我想买几件中衣。”
一句话,几乎是用尽全身力气才说出来,声音小的几乎听不清。
长脸男人有所顾忌,站在稍远的位置,只在二人有需要时才上前,虽瞧见二人神色有异,却并没听到他们的低语。
停顿了一会儿,宁王蹙了蹙眉头,低声问:“需不需要小衣?”
这话也是能问的么?
沈青头垂的更低了,借着看衣服的功夫,稍挪了脚步,侧过身,确认他看不到自己烧红的脸,才用力点了点头。
“中衣买就罢了......至于小衣,我瞧着还是不要在外面买,不如买了布料回去自己做。”
他压低了声音,眼看着她的一双耳朵在他的话里,慢慢地红了,心里也不禁乱了分寸。这样的话本不该对一个姑娘说,可总不好让她自己去跟店家谈。
说到底还是他思虑不周,买衣裳这样的事,改叫玄英陪她来,再不济叫双喜也可以,也不会如此尴尬。
她该怎么说?
说她根本不会刺绣?
或者不买了,回去问问玄英会不会,或者找双喜帮帮忙,也只有这个办法。
“好”字才要说出口,身后的人已试探地问:“你是不是不会女工?”
沈青更囧了。早知便不说中衣的事了,再借一借玄英的也无不可。
“不精通,”她嗫嚅道,“那......那个,咱们去买布料吧,时间也不早了。”
有意不看他,目不斜视地从他身旁走过去,脸恢复如常,只耳朵还红着。
“是不是想叫玄英帮忙?”他突然附耳说,“玄英也不会女工,她的衣服也都是王府的裁缝做的,找她帮不上你。”
沈青猛地顿住,一脸吃惊地回身望住他。这厮怎么知道她的想法?
又想到他说玄英也不会,脸上堆的笑全垮了。
“直接找双喜帮忙吧,她会,也有时间。”宁王正色道,他没记错的话,玄英有次衣裳破了,就是让双喜缝的,还夸过她手艺好。
头回跟一个女孩子说这些话,他何尝不尴尬,只是总不好叫她自己去为难。况玄英现在也开始当值了,等她再去跟玄英提,又要等到晚间休息的时候,可这些贴身衣物自然越早备上越好。
按他本来的想法,他可以去找人给她做,只是那样毕竟有碍她的名声,还是要她自己去提才好。
此处毕竟不比宁王府,裁缝、侍女都缺,很多事都要自己动手。又不想临时去买,这关键时候,买来人也不放心。
宅子里人越少越安全。
店家那里当然也要由他来提,谁让店家眼里,他现在是她的“夫君”。
宁王这回打了头,沈青反而跟在后面。
长脸男人做生意十来年了,哪里不知这是要他帮忙的时候到了,忙凑上来:“公子有吩咐?”
宁王四周扫一眼,问:“中衣在哪里?我们想看看。”
“我们”,再联想到方才二人的神色,长脸男人哪里还想不到这是这位夫人要买,当他的面不好提罢了。
这种情况,自然要领着二人去女式中衣架前挑。
果然,让他给猜对了,选完女式中衣后,这位公子并没有再要他带着去挑男式中衣。接着又挑了几匹布,上好的云锦,价格不菲。这单生意做下来,半年不用发愁,正好弥补了今年因战乱造成的损失。
“客官,下次再来啊。”
走出老远,长脸男人还在后面喊。
沈青脑中不恰时的浮现不该出现的场景,忍住笑,侧目偷偷瞧了身旁宁王一眼。
“不要胡思乱想。”
平时行如风的人,此时大包小裹,再沉的声音也严厉不起来。
有宁王在旁衬着,沈青觉得自己两手空空也是件值得开心的事,步子都轻快不少。方才的局促,在广阔的天地间,尽数消散:“要不要帮忙?”
毕竟买的都是她的东西。
“不必了,这些东西我还拿得动。”宁王侧首看她,“还要买其他东西不要?”
比如胭脂水粉......
她面容姣好,纵然脸上不施粉黛,却也端是个清丽佳人,但许是因赶路的缘故,皮肤有些皴。
沈青认真想了下,轻摇头:“没了。”
药材军营并不缺,衣裳也买了,吃穿不愁,便没什么要买的了。
一对容貌出众的男女出现在街上,百姓自然少不了多瞧几眼,一瞧之下,就有人认出,这便是日前率领将士守城的宁王。
当时离得远,只觉得气势逼人,这下离近了看,更觉宁王容貌甚伟。眼下宁王着盘领袍,披大氅,一身常服打扮,看着像个文人。可就是这个文人模样的人,反而领着他们守住了城池。心下激动,都踌躇着上前打招呼。
又怕宁王不屑于跟他们这些平头百姓打交道,一颗心惴惴不安。
可这位王爷却出乎意料的好相与,脸上丝毫没有不耐烦,反而耐心地回应,温声和煦的。跟日前在城楼上迎敌时全然不同。
不光百姓讶异,连沈青都没料到他会如此,一身凌厉气势尽敛,眼神、声音都是柔和的,不像他,倒像赵景韫。
“没想到你还挺亲民的。”拐过街角,这里行人少,路途也通畅起来。
宁王瞥她一眼,问:“不买些胭脂水粉吗?脸都皴了。”
沈青摇头,手摸上脸:“不用,胭脂水粉是管好看的,治这个还不如我自己调配的药,”略停顿一会儿,又笑,“况且,你今天到底带了多少银子?还想用钱砸开店啊?”
宁王垂眼盯住她,唇角勾起:“不用银子,也能砸开。”
“不用银子,那用什么?”
“你没发现我这张脸很受欢迎?”他说。
这张脸瘦了,黑了,还有胡茬。
“小人私以为还是您王爷的身份更受欢迎。”沈青说。
宁王闻言,眼底漾起一丝得意,夹杂凌厉,他说:“错,受欢迎的是率军拒敌、固守城池的宁王。”
冬日的阳光刺眼,打在他身上,人也刺眼。
沈青避开他的视线,没接话茬儿,反而问:“现在要先回府吗?”还有东西要放。
“当然。”宁王说。
二人一道回了府,却没再出门。
问他有什么安排,他只说,要等消息。
等什么消息,他没说,她也没问。
不过总算得了会儿清闲,沈青便去找到双喜,托她帮自己做几件小衣。并不相熟的人拜托这种事,总觉得失礼,思来想去,还是不能空手去,就拿了才买的云锦,一匹当做谢礼,一匹用来做小衣。
双喜先前并不愿意收,还是沈青再三要求,才勉强地收了。红着脸不好意思地答应,最多两三日,一定尽快做好。
从双喜那儿回来时,宁王房中多了个从没见过的人,看装扮,该是他的暗卫。
要谈事情怎么不关门?
沈青一只脚一踏入门,剩下一只脚不知该退还是该进,停在半空一时没了动作。
“进来吧,”宁王对她挥手,眼仍看着底下单膝跪地的暗卫,“知道了,多派人手打探那边的情况,以防有诈。”随后,下颏朝窗子一指,冷声道,“下去吧。”
暗卫身形一闪,再看屋里哪还有人,仿佛方才一切是幻觉。可宁王脸还冷着,唇角含笑,在提醒她,一切都是真实发生过的。
“这就是你等的人?”沈青自落了座,抬眼问他。
“是,也不是?”他拿起茶杯,凑在鼻尖轻嗅,热气从茶杯里升腾,氤氲了双眼。
“什么意思?”沈青想着就脱口问了出来。
宁王斜睨了她一眼,仰头灌下一杯热茶,说:“我要等的,不止这一个。”
是还有其他人要来?
“那我要不要先出去?”反正他这样安静呆着,也不会扯到伤口。
宁王左臂枕在椅背上,整个身子往左倾斜,右手提着茶壶在倒茶,闻言,倒茶的动作顿住,抬眼盯住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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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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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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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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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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