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我也不瞒你,我们是全村一起过来逃荒的。现在被拦在了县城外面,进也进不得,退也退不得,粮食也不够了。
我这次进城,只是进去帮村里人买些粮食,足够我们村里人吃上几天,能坚持走到府城就够了,不会一直在城里待着。”
那妇人的脸色这才好了一点,上下打量着林水瑶:“你们全村都要买粮食,就你一个人进去?怎么拿?”
被这妇人一问,林水瑶才想起这件事。这些天,她已经习惯了空间的存在了,却忘了这东西不能显露于人前。若是买了全村的粮食,自己一个人肯定是没办法拿出来的。
而且自己空间里那些精加工过的大米白面,在这个灾年,也肯定不能让人看到,免得给自己带来灾祸。
“看你年纪也不大,应该是没想到,”那妇人的语气缓和了些,“你再去你们村里叫个人吧,银子你们自己出,我只负责把你们带进去。要是你们没出来,被官府查到了,也跟我没关系。”
林水瑶心中大喜,连连点头:“多谢姐姐!姐姐您真是个好人!”
道过谢之后,林水瑶急忙赶回了牛头村的队伍,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村长。村里人听到这个消息,之前颓废丧气的气息也都散了。
“修远媳妇,你说的是真的?真有好心人愿意带咱们村的人进城?”有人不敢相信地问道。
大宝这次紧紧地跟在林水瑶的身边,表情严肃地看了那人一眼:“大家都小点声,若是被别人听到有这个办法,也想混进城怎么办?到时候官府发现了,管得更严了,谁都进不去。”
林水瑶也跟着解释:“而且进城是有进城费的,大家也知道,所以不可能每个人都进去,咱们这次派人进城,也是为了买路上吃的粮食。”
尽管如此,牛头村的人也已经很高兴了,都自觉地压低了声音,脸上高兴的神色也都藏了起来:“修远媳妇,你说咋办,咱们都听你的。”
原主嫁过来的时间本就不长,又很少出门,对村里的人并不熟悉,林水瑶求助地看向大宝:“大宝,咱们村谁的力气最大?咱们这次恐怕得买不少粮食。”
大宝想了想,指了一下徐家:“就徐三叔叔吧,徐三叔叔一个人就能拎起两百多斤的野猪。”m.χIùmЬ.CǒM
对于让徐三和林水瑶一起进城,村里人都没有意见。徐三是村里公认的力气大,人又是林水瑶找到的。大家纷纷拿出了买粮的钱,又给林水瑶和徐三凑出了进城费。
“大宝,你去跟妹妹一起,乖乖等娘回来。”林水瑶弯下身哄着他,让他先回去。
谁知大宝却摇了摇头:“不行,娘,我也得进城。”
村里人虽然没说什么,但脸色都有些不自然了。这次进城是去买粮的,可不是去玩,他们先去还觉得大宝聪明,有主见,现在都开始在心里抱怨大宝不懂事了。
林水瑶也觉得奇怪,要知道,老沈家不富裕,大宝很看重家里的银钱和粮食的,从来不会乱花钱,今天提出要跟着进城,难道是怕自己不回来了?
“大宝,娘不会不回来的。”林水瑶拉着大宝的手,下意识地解释了一句。
大宝攥紧了林水瑶的手,看了周围的村民一眼,也知道他们是什么心思,冷着声音说道:“现在是灾年,我娘和徐三叔叔一起进城买粮,大家不会说什么。可是到了以后,难免不会再提起。
我娘一个寡妇,过得不容易,我跟着去,不花你们的银子,是怕我娘坏了名声。”
看到大宝这么维护自己,林水瑶的心里暖暖的。作为一个穿越者,她初来乍到,难免有些不适应,可是每次,大宝都能恰到好处地提醒她,保护她。不然,她可能都不知道死多少次了。
之前那些觉得大宝不懂事的人,也都红了脸:“大宝说得是,修远媳妇,是我们考虑得不周到了。现在是灾年,大家想得少,你别见怪。”
林水瑶朝村们民笑了笑:“怎么会?我方才也没想到,都是我家大宝心细呢。”
拿着村里人凑出来的银子,林水瑶带着大宝和徐三一起找到了刚才那位妇人:“就麻烦姐姐了。”
那妇人点了点头:“我家人很快就要来了。妹子,这位是你的……”
“是我邻居家的大哥,还有我儿子,大宝。”林水瑶解释了一句。
“你都有儿子了?”那妇人有些惊讶。这孩子看上去怎么也有四五岁了,咋可能是这个小丫头生的?
林水瑶尴尬地笑了笑:“不是亲生的,我夫君他上了战场,没回来。”
林水瑶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总觉得自己说了这些之后,那妇人看自己的眼神变得热络了许多。
等了一会儿,终于有人从城里出来了,那妇人也起身,掸了掸身上的灰:“你们准备好银子,跟着我走吧,一会儿进城的时候,别乱说话。”
来接着妇人的,是个中年男人,看上去四十多岁的样子,衣着比一般人要好很多。
应该是这位姐姐的爹吧。林水瑶琢磨着,看着那妇人跟她爹交代了两句,又朝她挥了挥手,急忙跟上了他们的步伐。
到了城门口,守城的守卫上下打量了林水瑶三人一眼,没接他们手里的银子:“城里没有亲戚的,就算进去了也没用,到晚上还得被赶出来的。”
徐三本就心虚着,被官差这么一说,更不自信了,反观林水瑶就淡定得多。
也不等林水瑶解释,带他们进城的妇人先开了口:“官差大哥,这两位是我妹子和我妹子夫家的哥哥,孩子是我外甥。他们几人的户籍虽然不在县城,但进城也只是买些东西,一会儿就出来,不会叫官差大哥难做的。”
林水瑶看着这妇人的举动,惊得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说好的封建社会呢?说好的民风保守呢?她怎么一点都没看出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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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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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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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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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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