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西汉皇帝的种田侄子>第62章 归隐
  云离和讯卡商议之后,决定当场出售大量的物资,比如生铁、粮食、食盐,甚至金币、银币都是好东西,可以随身携带!一般来说,在秋天的时候,商人们都会偷偷地把几十公斤重的铁器运过来,甚至还会带着几口大铁锅,让西亚联邦的布兰卡联邦的城防军去检查,把这些东西卖给腾格里草原,那就能大赚一笔。而那些大商人,或者是有实力的商人,从他们的车辙来看,这辆马车里装着的,绝对不是食盐、粮食和生活用品。那些护卫也不敢查,要么装作没看到,要么就装作什么都没看到,反正调查也没什么好处,搞不好还会惹上什么大人物!

  赫洛德带着通讯卡来到这里,一听说有大量的货物要出售,立刻就开始死皮赖脸地和胖子套近乎,想要把价格降到最低,并且要求先赊账,等以后再还。

  营帐中,云离坐在主位上,眉头紧锁,他的手指在羊皮纸上飞快地划着,时而看向那些标记,时而用两根手指在桌子上有节奏地敲打着。

  这七八张羊皮地图,都是他这一次缴获的,上面记录的都是草场、河流、丘陵、部落的分布,大部分都是东漠的草原,另外一张,则是萨拉米沙漠中的几个绿洲的分布。

  高大的木格谨记云离的吩咐,仔细检查每一个帐篷,将所有衣着华丽的贵族,甚至是他们的仆从,都一一盘查,将所有的羊皮纸和文字都收集起来,足足有三十多个平方。要不是云离拦着,估计木格塞进去的都是卡洛斯语的布匹、毛毯、旗帜。

  他仔细端详着那张羊皮纸,一只手按在额头上,有些拿不定主意。这一刻,云离无比想念裁判员,锡宇叔叔来了,他还能帮上忙,而不是自己一个人操心!

  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见好就收”!

  乌滇的军队虽然死了将近三千,但他们的牧场却还有一万多人,只要他们的力量完全恢复,再加上其他的部落,很快就能聚集到三千名精锐,如果他们和拓野部联手,那就麻烦了!拓野部的统帅拖哈瓦,带着两百多人逃了出来,这件事绝对不可能隐瞒得了。而且,卡密尔商道的人很多,商道距离月牙湖只有十几公里,云离不可能像两大部落那样,设置关卡,堵住商路,强行将商队逼走。消息最快一个月,最晚两个月,乌滇的部族就会得知,乌滇儿郎战败,大王子战死。

  他立刻带着数千柔黎精锐骑兵,长途跋涉,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乌滇的部族一网打尽,除掉这个心腹大患?乌滇和拓野的两千多名俘虏,会不会像现在这样呆在那里,等着你回来?数万头牲畜、牲畜、粮食、食盐呢?如此庞大的一笔财富,别说是暗中的盗匪了,就算是周围的一些小部落,也会眼红,没有一支强大的军队保护,他们才不会和你计较这些东西的归属,谁的拳头更大,谁的坐骑更快,谁的刀更锋利!

  云离起身了座位,手指依在桌子上轻轻,有节敲击着,在桌子周围,调整着自己的呼吸,让自己冷静下来,告诉自己,要冷静,一定要冷静,要冷静,千。

  秋天的阳光洒落在有些发黄的青草上,一大群人浩浩荡荡地朝着前方进发。这是一支浩浩荡荡的队伍,一眼看不到尽头,一位位牧民骑着马,不时地甩着鞭子,一人拉着上百只家畜,估计至少有上万只!

  队伍中央,勒勒车、马车、牛车,足足有五六百辆,每一辆马车上都装满了东西,而在队伍的两侧,则是上百只骆驼,驼峰之间,也是装满了货物,看起来非常富裕!

  这两天来,他们一直在赶路,但脸上的笑容却是掩饰不住的。因为就在前些日子,他家的羊圈多了两头羊,炉子上多了些粮食和盐巴。

  “阿爹,你吃点肉干吧,真香!”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从马车后面探出了脑袋,嘴里还流着口水。

  “去抓野猪,我一会儿就去吃饭,你就在车上呆着吧!”一名中年男子骑着一匹骏马,拉着十几匹骏马,朝着自己的儿子大声喊了起来。

  “阿娘,莫阿里叔叔说,我们要去一个新的部落了,那个新的部落是什么样子的?”朵捕夷小心翼翼的把一块肉干放进怀里,看着母亲问道。

  “新的部落,我也不太清楚,但是莫阿里叔叔和库姆巴叔叔都说,新的部落很好,还有我们的羊群、食物和食盐,我们的生活肯定会变得更好,我们的生活也会变得更好,那些肉干,就是他们的头目送来的!”

  在月牙湖停留了五六天,上百辆马车的皮毛和干货,还有数千只老弱病残的家畜,因为仓促的原因,根本卖不出什么好的价格,所以信息卡主动要求留在卡密尔城,由赫洛德牵线交易,赫洛德从中获得一成的利润。

  云离想了想,觉得自己必须要将这块肥肉据为己有,绝对不能有任何闪失!云离带着一支精锐的柔黎骑兵,带着两千多名俘虏,一千多名奴隶,还有大量的战利品,七百多族人,还有近百名重伤的莫阿里,浩浩荡荡的向着妥儿川平原进发。

  队伍最前面,云离一匹高头大马,一边策马狂奔,一边看着天空。莫阿里骑着战马,跟在他的身后,等待着首领的询问,他是这里最熟悉的人。

  “阿里酋长,你的部落还习惯吗?”云离放慢了速度,来到莫阿里身边,微笑着说道。

  “头儿,你叫我莫阿里就行了!”莫阿里微微躬身,继续说道:“我们的族人对此并不陌生,我们在月牙湖东边生活了很久,但每天都在打猎,在秋天收割庄稼,在这条商路上,我们会用自己的鲜血来换取微不足道的报酬。唉,再说了,十多年来,我们的族人都是亡命天涯、丧家之犬,这点辛苦又算得了什么?”

  “莫阿里,你从东漠大草原南边迁移到这里,常年为商人服务,在东漠的大草原上行走,能不能跟我说说这里的情况?”

  “族长是莫阿里一族的族长,莫阿里对长生天宣誓效忠,这是莫阿里的职责。卡密尔城西边三百里的平原和山区,你应该也知道了,只有十多个小部落,有些是被马贼偷袭的,有些是游牧民族,有些是被逼无奈离开的。”

  “大部分部落都有两三百个帐篷,有一两个部落,今年有四五百个帐篷。从妥儿川平原到卡密尔城,足足有上千公里,在我的认知中,我们柔黎部落是最强的!”莫阿里说到这里,声音中带着一丝骄傲,一个新来的部落,竟然击败了乌滇和拓野的四千大军!听说,这一次的收获,足足有三万斤,三万斤!恐怕整个乌滇部,也找不到这么多的生铁!腾格里大草原,以铁为根本,草原男儿可以缺粮,却不能缺一把好刀,一把好的弓箭!

  莫阿里清了清嗓子,继续道:“莫顿河在妥儿川平原以北,秃尾巴河东边八九百里,莫顿河是一条富饶的莫顿河,再往前一百里,就是老营,也就是我们的营地!乌滇部三千多个营帐,一万多人,掌控了方圆千里内的大片草原,还有一些草原,都是依附于顿河的一些小部落。”

  “队长,二十多个骑兵,应该是盗匪的探子!”一名斥候飞奔而来。

  迁移的时候,云离已经下令所有的探马队都提高了警惕,方圆三十里内都不能随便追踪,每隔二十里就会回来报告一次,到了晚上,两队十人一队,轮流休息,探查周围的动静。

  三日前,迁移队伍启程,按照正常的商路,慢悠悠的赶路,一连三日,一连二百多里,都是风平浪静。随着车队一路向西,渐渐偏离了商道的主干道,就在昨天,他们发现了几个骑士,有意无意地出现在了大部队的附近。就在昨夜,他们终于找到了一支队伍,远远的跟在后面。渐渐地,今天早上,一支探险队开始缓缓靠近。如果不是头儿下了死命令,让他们不能盲目的追杀,柔黎的斥候们早就让他们知道,作为一名斥候,必须要有一颗谨慎的心!

  “莫阿里,这群山贼以为我们是一只待宰的羔羊吗,我们的骑兵足足有上千人!”云离笑道。

  “哈哈哈,那些马贼一看到满载的物资,就完全失去了理智,忘记了手中的弓箭和弯刀,头儿,你不是早就预料到了这一点吗,泰格百骑长,新卡多百骑长,百骑长,都被你给忘记了!人呢?”莫阿里笑眯眯地说道,他很清楚云离率领的骑兵有多少,出发的时候,他就看到了数百名骑兵不见了,一开始他还以为他们是在后方,或者在后面当后卫,可连续两三天都没有见到百骑长,这就有些奇怪了。

  这一支探马队的出现,说明他们是冲着这一支小队来的。他们未必能打得过这一千多人的精锐骑兵,但只要能在他们放松警惕的时候,冲进去,抢几辆马车,拉几匹骏马,再抢几袋粮食和食盐,就能大赚一笔!

  “呵呵,西姆可,他可是我们部落中最出色的猎手,也是我们最好的探马手!你在东漠大草原游历了这么多年,见多识广,将来一定会有很多问题想要请教你,到时候,你和他一起战斗的机会可不少!”云离哈哈大笑,想了想,说道:“莫阿里,这一路上说不定会出现什么变故,你先回去,让族人们冷静下来,别让他们趁虚而入!”

  “好,好!”莫阿里点点头,策马而行。

  再往前走了三十多里,天快黑了,一支百骑小队已经在一处山谷中安营扎寨,云离命令数十辆马车排成一排,再加上拒马、木栏等,组成一条简陋的防御工事,百骑两名弓箭手,百骑队则在距离山谷五公里处扎营。

  一夜过去,第二天一大早,众人吃了点东西,继续上路。虽然没有明说,但这两天,随着骑兵们身上散发出的肃穆气息,他们也能感觉到,尤其是那些在草原上生活了数十年,见惯了大风大浪的人,对这种事情还是很敏感的。

  远处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那是一支骑兵队伍,难道是马贼袭击了?

  “冷静,冷静,我们有两千骑兵,可那些盗匪……等等!你不用担心,那是我们的骑兵,不是山贼!”莫阿里松开了握剑的手,看着越来越近的蓝色旗帜,他缓缓策马,一边走,一边大声地喊道。

  “头儿,这两日里,我们剿灭了两伙山贼,据说都是附近赫赫有名的马匪,至少干掉了四百多名山贼,我们还没来得及清点,就被抓了四百多人,而且还杀到了一个山贼的大本营,这可是一笔不小的财富!新卡多带着一百多名骑兵,三百多名被救出来的男奴,就在八十多里外!西姆可百骑已经在三十里外的马贼营中巡视了,一切都听你的!”泰格兴高采烈地向他报告了这两天的情况。

  “是啊,这件铠甲你也要分一杯羹!云离听到这里,也放下心来。以大部队为掩护,吸引火力,以侦察为主,以轻骑兵突击,以雷霆万钧之势,横扫一切阻碍,震慑人心。

  “头儿,你的盔甲,不,你的馈赠,与长生天一样,都是公平的!哈哈哈,他们的头颅都被砍了下来,挂在了一根木头柱子上,放在了二十多里外的草地上,实在是太显眼了!”泰格觉得自己的运气实在是太好了,连忙说道。

  “传我命令,任何胆敢接近我们二十里范围的斥候,全部格杀勿论!”

  “我说,他在哪里?”敏敏坐在一匹大红骏马上,挥舞着手中的皮鞭,对身边的年轻骑士没有半点好感。

  前些日子,吉姆和他的侍卫快马加鞭,马不停蹄地赶回了部落,告诉他们,他们的首领获得了一场史无前例的胜利,俘虏了数万匹牲畜、马匹、毡帐、粮食、食盐,整个部族都沸腾了,欢呼声、笑声、赞叹声此起彼伏。

琇書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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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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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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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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