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离回头一看,只见吉姆一脸紧张地站在敏敏身边,脸蛋红扑扑的,像个刚结婚的少女,怯生生地避开了头儿的视线。
吉姆的头顶上,一个杂乱无章的、杂乱无章的花圈,无声地宣告着他的领地。最重要的是,这花圈里的花朵,大部分都是用来做新娘的。
云离无奈地摇了摇头,吉姆的脸色有些难看,他揉了揉自己的脑袋,生怕敏敏也会戴上这个奇怪的花环。
还好,没有!
“你这是在捣乱吗?要是被妈妈看到了,你的屁|股可就惨了。”云离说着,用眼神示意敏敏看向黛莉莎的营帐。
敏敏有些愧疚地别过头去,看了看周围,见一切正常,这才说道:“不是,我不是在开玩笑,花环和花环都是吉姆亲手做的,吉姆,你说是不是?”
“是的,头儿,我亲手做了一个花环。”吉姆的脸涨得通红,好像要使他的全部力量都使出来似的。
听到这话,敏敏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就像是一位胜利归来的女将军。
几个探马人警惕地看着远处的丘陵,仔细地观察着那支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车队,这让探马十骑长有一种错觉,这不是一支商队,也不是一支普通的车队。
十骑长点了一下队伍的数量,低声对身边的骑士说了一声,然后转身就跑,将这个消息禀告给了自己的首领。
“越过丘陵,就是妥儿川了。”一名身经百战的向导对着自己的同伴说道:“商队主道不在这里,但距离商队主道不算太远,经常会有一些盗匪团伙出没,从数百人到上千人不等,尤其是现在是秋天,我们必须要小心。”ωωω.χΙυΜЬ.Cǒm
“既然这样,那我们为什么不多带几个战士过来,或者干脆走商道,或者绕一大圈去卡密尔城?”
骑士的话还没说完,一双冰冷的眼睛就已经落在了他的身上,他吓了一跳,连忙低头,额头上冷汗涔涔而下。
为首的骑士收回了视线,看向了远处,然后转身,一拍马背,朝着队伍的方向冲了过去。
“队长,今天上午,在西北三十里之外的一座小山上,有一支小队,大概有八十多人,探子觉得这支小队不是一般的商队,他们身上的东西并不多,一人两匹马,一人一匹,二是距离我们最近的一条大路,第三,他们是从西北方向来的。”谷卑希将斥候的报告说了一遍。
云离还没来得及回答,敏敏就站了起来,摇了摇他的胳膊,说道:“快,快,快,快,快!”这几天的秋游,让他在大草原上走了将近两百多公里,一路上还骑着马,打着猎物,虽然没有射中,但他的速度却是丝毫不慢,偶尔还会逗逗吉恩。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也会觉得无聊,所以,他们需要一些新鲜的东西。
“集合人手,做好战斗的准备,十骑军留下,你和母亲就在这里,不要离开!”云离对敏敏说道。
敏敏一听,脸上露出不情愿和不高兴的表情,正想着怎么哄弟弟开心,却被黛莉莎一把拉住,看到妈妈的表情,她顿时蔫了,撅着小嘴,对着妈妈嘟囔道:“坏弟弟……”
“木格……”
当即,穆戈看向敏敏,浑身一颤,连忙摆手道:“我不想呆在这里,我不想呆在这里。”
马匹、弓箭、弯刀、盾牌,一群人一甩马鞭,策马狂奔。护卫是部族的精锐,队伍、阵型、战斗方式,都是云离平时训练的重点。在十名骑士的带领下,骑士们保持着整齐的队形,每一支骑兵之间的距离都是一样的,这样才能更好的反应和冲锋。
夕阳西下,远处的天空一片通红,云离带着护卫和妥儿川西部的斥候汇合。
“他们现在怎么样了?”云离问道。
“头儿,他们是往卡密尔城去的,他们离开了主干道,沿着妥儿川平原前进,大概三十来里路,绕了一圈之后,就回到了主干道上,不过他们已经离开了主干道,去了一个小部落,今天晚上他们可能会在某个地方休息。”
“这是什么地方?是以前迁移过来的,还是临时搬过来的?”云离很清楚,在这片土地上,有好几支强大的马匪,其中有两支实力最强的,就是那两支被他斩杀的马匪,在这条商道周围百里内,很少有部落,就算有,也都是些流浪汉。
“大人,大人,属下没有调查清楚,还请大人责罚。”那名斥候连忙道歉。
云离并没有惩罚这支侦察小队,而是严厉地命令他们加强侦察。他知道,柔黎部落成立的时间不长,对方圆百里的掌控力并不强,除了负责保护消息卡的哥达百骑之外,也就驻守在驿站附近的一支百人小队,负责招募从草原上来的流浪者,以此来震慑附近的盗匪,保持交通畅通,从而有效地掌控南方的领地。
一个灰衣男子站在不远处的灌木丛中,看着冲进来的一群人,嘴角露出一丝狞笑,就像是一只盯着自己的猎物的野狼,在灌木丛的掩护下,很快就消失在了山坡上。
那名灰衣骑士翻过山坡,四下打量了一番,确定没有什么异常之后,这才一拍马背,迅速冲向一处山岭,翻过几个丘陵,穿过一条小径,一支百余人的骑兵队伍,就映入了他的眼帘。
云离皱眉沉思,总觉得自己好像少了点什么,总觉得有些不对劲。
“谷卑希,你去通知一声,让哥达百骑过来!”哥达百骑驻扎的地方,距离这里大概有五十里左右,从现在的天气来看,一百多里的路程,一人两匹马,一人一匹,一匹马,哥达明天早上才能赶到。云离连忙将心中的不安抛到九霄云外,他觉得这是一次考验,考验一下哥达百人的反应速度,以及他对整个军队的影响。
谷卑希下达完指令,走到首领身边,压低声音道:“队长,有情况吗?”谷卑希身为首领的护卫队长,最重要的任务就是保护首领的安全,这句话锡宇断事官曾经告诫过他,一定要牢牢记住。
“呵呵,没关系,我只是想看看,哥达率领的军队怎么样了,看看他的应变能力!好了,我们先找个地方歇息吧,另外,侦察小队也要时刻警惕周围的动静,千万不要放松警惕。”云离笑道,然后对谷卑希叮嘱了一句。
寒风越来越大,还好侍卫们身上的皮衣和棉衣都是充足的,他们很快就穿上了皮甲。
“云离大哥,这里的寒风我们还能扛得住,不过你是这群人的头目,要不,我们搭个帐篷,你先休息一下?”
“你啊……”云离脸上露出一丝慈爱的神色,对着木格微微一笑,伸手在木格上摸了摸。
穆格嘿嘿一笑,像往常一样挠着脑袋,任凭云离大哥为他整理衣服、整理袖口,动作自然而随意。
“你是谷卑希派来的吗?”收拾好之后,云离看了一眼谷卑希,谷卑希正站在一片漆黑的平原上。
“呵呵,云离哥一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
一声嘹亮的号角声在夜色中响起,紧接着,马蹄声,厮杀声,怒吼声,不绝于耳。
天空中,一片阴沉的云层遮蔽了月光,一道道光柱照耀在平原上,将整个营地的轮廓都映照得清清楚楚,数以百计的骑兵正从两个方向向小镇的防线发起进攻。
四面八方,轰隆隆的马蹄声在辽阔的平原上回荡,一种肃杀的气息在快速的蔓延,一场灾难即将来临。
“吹响号角,全军出击!”哈什万老人拄着拐杖,腰间挂着一把弯刀,冲出了营帐,大声地喊道。
“爷爷”一名草原少年慌慌张张地跑到了哈什万的身边,他的头盔还没有系好,但是他的长剑已经出鞘,一副要大打出手的架势。
哈什万一巴掌拍在他的肩膀上,说道:“你连盔甲都不|穿,你是要成为一名战士,还是要去送死?”
一声号角声响起,一座座帐篷被掀开,一队队战士从帐篷中冲了出来,他们拿着弓箭和弯刀,朝着首领的营帐赶了过去。蒙古包里的妇孺都在颤栗,耳边传来越来越近的轰鸣声,一种莫名的恐惧笼罩了他们的身体。
同一时间,在另外一处地方,一名名骑兵在首领的命令下,迅速的排成了一排,二十多名士兵拉开了弓弦,组成了一个圆圈,随时准备射杀任何进入的敌人。
一座简陋的营帐前,一名蒙着面纱、穿着一件黑色长袍的男子回头看了一眼混乱的人群,说道:“大且渠叔叔,他们是冲着我们来的吗?”她的声音清脆悦耳,穿着一身黑色斗篷,说话的人应该是个年轻的女孩。
大且渠轻轻拍了一下小女孩的手掌,没有回答,而是转身对着那名战士吩咐道:“莽古逻,不管怎么样,你要记住你的任务,你的家族,你的祖先的荣誉,你的安全。”
就在这时,一位草原上的青年急匆匆地从帐篷里跑了出来,不顾身上的尘土,惊慌失措地想要冲进去,却突然看到了一支闪烁着寒光的利箭,他停了下来,大声道:“尊敬的客人,大人,有大量的敌人来了,请大家做好战斗准备,保护好自己的营地。”
“抬起弓箭,放箭!”哈什万正站在一座简易的木墙前,用勒勒车和简易的木栏挡住了去路,他指挥着部落里的年轻人,对着冲过来的骑兵就是一通扫射。
夜色中,敌人的骑兵们纷纷倒下,只听见“砰、砰、砰”的声音,但这并没有让他们的冲锋慢下来。
两百米、五十米、一百米……在老族长的命令下,所有的士兵都举起了手中的弓箭,对着对方就是三轮齐射。一群人进入了弓箭手的攻击范围,“嗖、嗖、嗖”一道道箭矢从天而降,惨叫声、惨叫声、哀嚎声不绝于耳,让人防不胜防。
刹那间,哈什万脸色苍白,只感觉自己的世界都在旋转,不是被一支利箭射中了脸庞,更多的是一种绝望。
哈什万扔掉拐杖,拔出弯刀,对着周围的族人喊道:“只有弱小的羔羊,才会被吓得瑟瑟发抖,难道你们就没有勇气举起弓箭和弯刀吗?
一轮箭雨过后,十几个彪形大汉从帐篷里钻了出来,动作敏捷,在人群中穿梭,很快就将伤员们的防线补上。
莽咕逻快速拉开弓弦,双眼一眯,双目精光四射,看到了迎面而来的一群骑兵,微微抬起弓身,拉开弓弦,一根根箭矢如同一道闪电,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将一名敌人击落。其他十几个壮汉,也学着莽古逻的样子,弯弓搭箭,“嗖嗖嗖”的箭矢划破长空,箭矢入肉,百米内的敌军骑兵,纷纷发出凄厉的惨叫,纷纷从马上跌落,被踩死,攻势也随之减缓。
“头儿,这些人应该是冲着今天进城的那支军队来的。”谷卑希走到三里外的一座小山丘上,低声说道。
“哦,你怎么知道?”
“这些马贼的实力不可小觑,从他们冲锋的气势和骑术来看,他们是从两侧包抄过来的,一般的马贼根本做不到这一点,更何况,这些马贼至少有五、六百多名骑兵,每一个都是悍不畏死之辈,如果不是最后一波箭雨,马贼的冲锋速度慢了下来,还有十几名武士冲了出来,打了他们一个措手不及,逼得另外一队不得不调转方向,否则的话,这里早就变成一片尸山血海了。”
“你还没有告诉我,他们为什么要对付这群人,难道不是想要洗劫这个小部落,抢走他们的牲畜,报复他们吗?”
“老大,你这不是废话吗,这个小部落,就算算上那些老人,也不过三百多个男人,他们在草原上游荡,也是小心翼翼,谁也不想招惹这样的强敌。至于打劫,你看看他们现在的处境,你以为他们会在乎这些,为什么要牺牲自己的战士,正如你所说,吃力不讨好。”
云离看着混乱的战场,喃喃自语道:“也对,这群精锐骑士怎么会突然袭击他们,这是为什么?”
在密集的箭雨中,马贼们放慢了速度,掉头就跑,和另外一队人汇合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半圆,就像是一群在黑暗中游荡的饿狼,眼睛里闪烁着贪婪的光芒,伸出锋利的爪子,死死地盯着自己的猎物,似乎要用锋利的爪子将自己的猎物撕成碎片。
乌云散去,皎洁的月光透过云层洒落在荒原上,距离黎明还有三个多小时,哥达百骑得到了首领的命令,迅速向这里赶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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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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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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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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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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