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长,泰格百骑长来了!”
片刻后,数十名骑士翻身下马,双手抱胸,齐声道:“拜见大人!”
“泰格,前面的情况怎么样了?”
“头儿,我们到的时候,先头部队已经到了那片小树林,有了之前的经验,我们就在这里扎营,现应该是准备好了。”泰格细细道来。
“嗯,干得好,有你在半路上安营扎寨,我就放心了,这是你的功劳!”云离赞叹道。
“再怎么出色,也没有其他百名弟兄冲杀,斩将夺旗才是最大的功臣!头儿,你觉得呢?”泰格低声嘟囔了一句,声音里带着一丝埋怨,但他的声音却被首领听得清清楚楚。xǐυmь.℃òm
这一次,族长亲自率领四支百人骑兵和一支骑兵,长途跋涉,取得了巨大的战果,斩杀了数百名马贼,俘虏了数千名奴隶,带走了无数的牛车、牛车、工具、皮毛、弓箭、铁器。但是,这支军队,再加上原本驻守在森林中的一百骑兵,足足有五百人,只有泰格的百骑和刚刚成立的弓箭手百骑,在营地里没有任何的建树。
按照首领的规矩,留在这里的人都会有贡献,就算不能吃肉,也能分到一杯羹。泰格百骑和弓箭手百骑肯定能分一杯羹。
但是,他的部下却不甘心,那些骑士在回到部落的时候,一个个趾高气扬,趾高气扬,一副腾格里大草原上的老大,我次之的架势,让泰格的那些骑士们都恨得牙痒痒,要不是碍于军纪和规矩,十骑长们早就下令让他们动手了。至于弓箭手百骑,那就更好了,他们刚刚成立,最近很少在训练场上和百骑较劲,想要分出谁是百骑第一,谁第二。
而且,百骑中并没有百骑统领,乌洛兰祭司是从森林中部落抽调过来的弓箭手,再加上从军队中挑选的精锐弓箭手,组建了十支骑兵,平日里的训练和磨合,都是谷卑希和乌洛兰负责。十名骑士队长不能将自己想要战斗、被人炫耀的郁闷情绪,直接传达到了首领的办公桌上。
“呃,呵呵,呃……”云离连忙呵呵一笑,他当然明白泰格的意思,这是在责怪自己为什么没有带上自己的一百多名骑士,他想了想,哥达应该是带着他的部下回来了,如果路上碰到了,一定要给泰格一个下马威,让他吃不了兜着走!
云离没有理会泰格的抱怨,而是转头对身边的护卫说道:“合昆,我们还有多久能到树林里休息?”
“如果我们都去的话,至少要大半天的时间!”合昆摇摇头,根据探子传来的消息,计算了一下,给出了一个大概的时间。
“你带几个人,跟在队伍后面,看看有没有需要帮忙的,羊群里有很多羊群,它们调皮捣蛋,跑出来的。”云离耐心地说道。新来的人想要融入一个部落,还需要一段时间的磨合,而他们的首领,则会派遣自己的精锐护卫,照顾自己的子民,让他们对首领的感激和认可,让他们的首领更加的威严。
一声令下,数十名护卫翻身上马,一分为二,朝着迁移的大军冲了过去。
“泰格,你可知道,这一次,我们的人口和牲畜增加了多少?”
“我估计,这里起码有2000多人,再加上牛、羊、马,估计也有一万多。”泰格想了想,回想了一下这几天路过的人,大概说了一下人数。
“我估计的没错,这次征召的流民,加上这一次的战斗,一共有两千多人,俘虏了上万头牛羊。等他们团结起来,我们的力量将会得到极大的提升!”云离转过身,确认了泰格的想法。
“这都是因为您的英明、英明、勇猛。去年冬天,我们家唯一的一匹瘦马被冻死,那些没有了马的草原人,就像是没有了腿一样,寸步难行。阿爸的手在几年前打猎的时候被野兽咬了一口,每次看到阿爸和阿妈唉声叹气、愁眉苦脸,阿弟就会把自己的麦米分给我,还说我做饭的时候已经吃饱了,其实我一直在偷吃野菜。泰格说着说着,突然想起了阿弟的调皮捣蛋,哈哈大笑起来。
“不过,我怎么听人说,你在去年冬天的时候,一直在和严玉儿鬼混?应该是真的,否则哥达也不会对你如此无礼。”云离眼中闪过一丝异色,打趣道,心中的八卦之火熊熊燃烧起来。
“不是,不是,老大,你看我的眼神,跟哥达说的完全不一样。我和珂玉儿。”泰格连忙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一遍。
看着他满脸通红,不知所措的样子,云离心中暗道:“呵呵,你是不是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妥儿川的丛林中,一座山头上,一条清澈的河流蜿蜒而下,溪水蜿蜒流淌,两岸开满了绿色的草地,草地上铺满了绿色的草地,一副生机勃勃的景象。
一位身穿浅色长袍,外面套着一件独特的草原女式皮夹克的女孩怔怔出神,时而踮起脚尖,期待着远处的归来。身后传来一阵爽朗的笑声,一朵淡白色的小花突然出现在她的头发上,让她看起来更加的美丽。
“珂玉儿,我和妈妈在这里等你,哥达哥哥也回来了,你在等谁?”
“我,我也是,欢迎你的族长,欢迎你的兄弟,欢迎所有的战士。这一次,我们可是大获全胜啊!”珂玉儿支支吾吾了一下,然后目光在人群中扫过。这一点,乍一看并没有什么不妥,所有人都在等待着首领和战士的到来。
“那可不一定,我在等你,珂玉儿可能也在等着你,情哥!”敏敏眨了眨眼睛,将珂玉儿的想法说了出来。
一抹淡淡的红晕从她的脖颈处蔓延开来,珂玉儿一把拉住了敏敏,撒娇道:“小妮子,你竟然敢调戏珂玉儿姐姐,我倒要看看,你有没有这个胆量。”
“不,不是,是我的错,是我的错。”
“快看,那边!”有人大叫了一声,所有人都朝着那边看去。远方,十数名骑兵一马当先,在前面缓缓开道,身后跟着数百牧民和数千头各色牲畜。一支浩浩荡荡的牧民队伍渐渐映入众人的眼帘,一群群的牧民正在驱赶着牛群。一队骑士出现在了大部队的一侧,这是一种独特的景象,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两公里的路程,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在大群的牧民到来之前,骑兵们就已经从马上跳了下来。
“娘,您怎么来了?”一名精悍的骑士翻身下马,扶着女子问道。
黛莉莎拉着儿子的胳膊,仔细地打量着自己的儿子,轻声道:“没关系,锡宇大叔、科兰咄,还有这么多牧民,都是来欢迎凯旋而归的战士,我和你姐姐也是来看看的。”
“哥,我也是!”敏敏开心的从黛莉莎身后探出脑袋。
“你啊”云离一脸宠溺的拍了拍她的脑袋,敏敏连忙后退几步,想要挣脱他的控制,嘟囔道:“臭哥哥,你要是再这样下去,我就长不高了。”
一家人打了个招呼,云离转身走向锡宇判官那边,对着前来迎接的官员和百户长行了一礼:“诸位辛苦了,这几天我们要安排新的族人,统计人口,分发粮食,分配草场。”
“不敢,不敢”锡宇恭敬地行了一礼,以他的判官和族长的身份,恭敬地行了一礼,诸多官员、百户长、官员、官员都恭恭敬敬地让开了道路,就连科兰咄百户长也不敢行礼。
如果不是云离及时托住科兰咄,让他们不要回头,只怕会引起轩然大波。
“锡宇叔叔,我只是关心他们而已,至于吗?”云离苦笑着摇了摇头。
锡宇亦步亦趋地跟在云离身后,云离的埋怨他听得清清楚楚。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一脸的回忆,然后用一种极为严肃的口吻说道:“我的草原男儿,天生就是凶残嗜血的,就像是一头凶残的恶狼。你看,这些马贼奴隶,可不是任人宰割的羔羊,而是被更强大的狼王奴役。不管他们愿不愿意,他们都必须听从头狼的指挥,直到有一只新的头狼取代了它的位置。在大草原上,每一匹狼中都有一头狼王,每一头狼都会有一头狼王,更恐怖的是,一群数百、上千的狼皇,会给一片水草、一个部落带来灾难。在狼灾面前,他们首先要做的,就是找到狼王、狼王,然后用最快的速度杀死狼王,让狼群四散奔逃。部落的首领更是如此,部落的强盛、牧民的衣食和狼群的食物差不多,一个部落要发展壮大,就必须要有一个比狼王、狼王更强大的头狼。你很快就会明白,一个领袖的恐怖。试想一下,一只头狼怎么可能对一群狼说一声感谢?或者说一声谢谢,头狼不会感激你的,我会给你奖励的。”
狼王带领着狼群在草原上横冲直撞,在山林中呼啸,这场战争的胜负,就看他们的领袖了!
云离停下了脚步,回忆起了十多年前的草原少年,他没有接受过真正的领袖训练,只有那些叔叔阿姨们的笑声,或许是因为他还记得那些和睦相处、友好相处的理念。虽然他已经手刃仇敌,当上了首领,当上了族长,当上了族长,当上了族长,带着弓箭,射杀了无数的生灵,却依旧无法理解草原上的铁律和规矩。
以前在帮云离打理政务的时候,锡宇也曾向云离倾囊相授,但他从未将这只狼的理论说得如此露骨。短短半年时间,这个部落已经发展得很快,已经不是以前的部落了。一个月到一个月的时间,一个月的时间,一个部落就会重新整合,数千个部落的子民团结在一起,数千名弓箭手,数千名弓箭手,再也不是一个弱小的部落,或许用不了多久,东漠的草原就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部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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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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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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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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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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