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云离的营地,则是最中央的一座,原本的主人,就是那个倒霉的盗匪头子,他刚刚搭建好了这个帐篷,还没有来得及享受,就昏迷不醒,成了土壤里的养分。
经过侍卫的简单整理,这座营帐便成了这位尊贵的头儿今晚的住处,而在这个营帐之中,正坐着一名贵客。
一个身材瘦小,衣衫褴褛的中年人走到了云离的身前,一头褐色的发丝仿佛常年在太阳下暴晒,与普通的黑发有些不同。但他的肤色却是一片雪白,一看就知道他不是草原人,也不是草原上的人,最多也就是四分之一左右的样子,和云离很像!云离的奶奶是卡洛斯大陆五大帝国之一的布兰卡西亚的女人,云离体内流淌着卡洛斯的血液,但从外表上来看,他和卡洛斯的血脉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如果非要说有什么不同的话,那么,他的眼神就会变得更加深邃了。
赫洛德是布兰卡西亚联邦的一个瘦弱男子,他的脸上布满了刀刻一般的褶皱,一双眼睛偶尔流露出一丝商人特有的精明。想想也是,如果不是他足够聪明,也不会在马贼偷袭的时候,做出如此反应,用泥巴擦脸,撕碎衣服,伪装成赶车的人。这支商队是赫洛德等人在卡密尔城建立起来的,他们的目的是将大量的物资运到东漠草原,甚至是东漠与南漠之间的一片草原上,还会带来一些卡洛斯大陆上的贵族小姐们最喜欢的皮毛。可惜,他遇到了一群盗匪,最后只剩下他一个人。
云离终于停止了敲击桌面的动作,原本紧锁的眉头也舒展开来,他打算孤注一掷,如果能成功,或许他们的部族就能有一个稳定的贸易渠道,就算输了,也不会有什么损失,无非是一些货物、钱币之类的东西,毕竟是掠夺来的!打定主意,云离心中一松,看着眼前的瘦弱男子,道:“我可以把你放出来,让你以后用你的东西换你的自由。另外,我会将你的货物全部借给你,帮我购买铁器、粮食和食盐,最主要的是铁器,价格和我们在草原上的时候一样。”
赫洛德大喜过望,知道自己赌对了,又赚了一大笔钱,这钱虽然不是自己的,但也能帮自己解决一些问题,至少不会倾家荡产。
赫洛德一脸的谦逊,躬身道:“你是一位年轻而睿智的领袖,我与你的交易非常愉快。我会用六个月的时间,将我和我的仆人的赎金换成粮食和食盐。至于你说的铁器,我也就尽力去做了,我只是一个小商人,没有什么靠山,可以随意搬运生铁。我想你应该也知道,布兰卡西亚对草原的贸易已经放松了,但是铁器却是不能带出去的。”
云离点了点头,他明白了,不管是锻造武器,还是农具,又或者是装饰,都有很大的用处,尤其是在这个落后的时代,很多农具都是木质的。
赫洛德走出帐篷,拉开帐篷,正要往前走,身后就有人说:“我们给你的朋友提供美酒和美酒。如果他是一个骗子,我会把整个东漠都翻过来,让他知道后果。”赫洛德只觉得背后一凉,一股寒气从帐篷里吹了出来,将他整个人都包裹了起来。
夜幕降临,营地里一片寂静,所有人都在做着最后的准备。天色刚刚蒙蒙亮,就有数辆马车离开了这座临时的营地,后面还跟着一些骑马的人。云离的皮毛、干货等都是卡洛斯大陆的特产,除此之外,还有数百枚银币、几千枚铜币。赫洛德坐在一辆马车上,眯起了眼睛,回想着刚才那一幕,他的心中充满了恐惧。
谷卑希在黎明前就带着五十个牧民来到了这里,他很快就成为了守卫骑兵的一员,负责监视六十多个盗匪,并负责管理两百多个部落的居民。
“头儿,我们的士兵已经用过早餐了,马匹、粮食、武器都已经准备好了,我们还骑着两匹马。”帐篷外面,已经有几个护卫在等着他,有些人双眼通红,一副筋疲力尽的样子,显然是来执行任务的。
“谷卑希,最近这几天,部落里没有什么动静,那些放哨的牧民们可有发现什么不对劲的地方?”有了前车之鉴,有了血的前车之鉴,营地里的鲜血还没有干涸,虽然大部分都是别人的。从他人的失败中吸取教训,云离自己也能做到。他现在最担心的,就是那些不长眼的马贼,会不会来找自己的麻烦,万一自己去攻打马贼的老巢,那可就得不偿失了。这么多年来,从来没有马贼跑到自己的部落来过,说好听点是偏僻,说难听点就是荒无人烟,但是,如果是这样的话,云离就像是患了“自杀者”一样,进退两难。
“头儿,你不用担心,我们已经派出了二十多里外,没有任何马贼的影子。裁判员已经在派人过来了,看样子是奇多大叔在负责,他要晚我们半天才能赶到,而且……”谷卑希犹豫了一下,看着首领的表情,有些犹豫。
“怎么了?”莫非是部落那边出了问题?不可能,如果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锡宇叔叔肯定会亲自处理,如果是什么重要的事情,谷卑希肯定会第一时间告诉他,而不是吞吞吐吐。
“是,是,是跟老夫人有关,我能看出她很关心你,问我你有没有受伤……”谷卑希连忙低下了头。他也不知道要不要跟头儿说,毕竟这是生意上的事情。不对啊,难道是妈妈想儿子了?如果是私人恩怨,那就更不合适了,现在的黛莉莎,已经不是以前的邻居阿姨了,而是族长的妈妈,是族长的女儿。
记忆的大门似乎被打开了,一幕幕的画面从他的脑海中闪过,他能感觉到母亲对他的关心,这是一种无法抹去的亲情。
云离睁开眼,眼中闪过一抹精光,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平复了一下心情,对谷卑希笑道:“谷卑希,你这一夜不眠不休,辛苦了。你带着昨天晚上的守卫和牧民们,守住这里,别出什么事。”
一听头儿这么说,谷卑希这个贴身侍卫的头目再也无法保持镇定,生怕自己的头儿不带着自己冲上去,连忙解释道:“头儿,我可不是什么累的人,我可不想在这里浪费时间。”作为你们的首领,我继承了你们的父母、妻子和孩子,带领着你们在战场上冲锋陷阵,我要尽我所能,将你们全部带回来。”他顿了一下,继续道:“这个地方同样很重要,容不得半点闪失,不然我为什么要连夜把50个青壮的牧民都派到这里来,听从头儿的指挥,那是应该的。”听着这句温暖的话,守卫们心中一动,对这位年轻的头目更加忠诚了,一个能领导自己的子民,爱护自己的臣民,爱护自己的部下,这样的领袖,放眼整个腾格里大草原,也是屈指可数的。
骑兵队伍的速度非常之快,尤其是一队人数不过百人的轻骑,每一名骑兵都是一人两匹战马。数百骑兵从妥儿川草原上疾驰而来,灰鼠刚从山洞中爬出来,正准备觅食,却突然听见一阵轰隆隆的马蹄声,掉头就跑。这支骑兵确实是由云离带队,从清晨到现在,已经快走了三个多小时。
一名骑士放慢了速度,慢慢地朝西姆可走去,他知道自己不能和云离硬碰硬,因为他知道,如果他和云离走得太近,很可能会被那些护卫当成刺客,所以他脸上带着讨好的笑容,说道:“不会太远了,大概在七里之外,就在那里。”他的声音很大,云离也听得清清楚楚。
“所有人都慢下来!”“西姆可,你带十名骑兵在前方探路,随时向敌人报告情况,注意敌人的动向。”很快,西姆可十骑队分散开来,开始侦察。趁着这段时间,所有的骑兵都换上了马匹,把刀和弓箭都摆在了最前面,随时准备冲锋。
一个多小时后,一骑回来禀报:“队长,我们在巡逻的时候,发现了两匹敌军的斥候,我们击杀了他们,距离营地还有五里,西姆可十骑长正在监视周围的情况。”
云离驱马不紧不慢地往前跑,生怕打草惊蛇,毕竟这里还有一百多人,如果再继续往前冲,动静肯定会很大。
此时正是夕阳西下,云离等人登上一处山坡,遥望着远处的马贼营地。这座营帐并不小,足有一里方圆,里面的帐篷零零散散,大大小小,大部分都破败不堪,脏兮兮的,完全看不出一千多人的模样。营地里的人很多,但却给人一种阴森的感觉,没有了在部落里的那种生机勃勃的感觉。
根据马贼们的说法,这片树林内的马贼足有一百多人,其中五十余名马贼驻扎在距离营地三里外的密林边缘,这些马贼大多是马贼头目的亲信,他们可以随意鞭打,也可以随意虐待女人。这里有数十个马贼的军营,也有一些铁匠铺,专门用来修补马贼的兵器。他们的生活条件比起那些奴隶要好很多,而且每天都可以吃得很好,而且在他们之中,还有些人还带着老婆。他们离开军营很远,一是因为他们要储存战利品,二是因为他们的武器需要远离军营,以免奴隶们因为抢夺武器而发生骚乱。
云离沉吟片刻,最终做出了一个决定:“泰格,你带三个十人小队在这里盯着大营,有什么风吹草动就第一时间告诉我,我要去攻占锻造帐篷。”云离将三个十人小队交给了泰格,然后带着七十人朝着铁匠铺冲了过去。
光是想想,云离就垂涎三尺,这可是一笔巨款啊!
一千多人虽然重要,但没有了粮食和财富,我又怎么可能养活这一千多人呢?如果马贼们反应快,一把火烧了,这里有铁铺,有很多火把,那可就亏大了。这是云离下定决心后的想法,他现在就在这里,他逃不掉,他的东西被烧光了,他也无处可逃。
“我叫尤克里,是这里的掌舵人。我们可不是什么盗匪。”尤克里紧张地向云离说明了自己的身份,生怕眼前的少年会认为他们是盗匪。数十米开外,躺满了一地的尸体,地面上一大滩,一大滩的鲜血,那些没有主人的马匹在周围转来转去,刚刚还在叫嚣着要去哪里发泄的马贼,此刻却是一片混乱。
“你给我老实点,让你的人别乱跑,否则我可不敢保证你的刀和箭会不会伤到你。”云离看着老人,沉声道。
“没有,没有,我们就呆在这里,哪里都不会离开。”尤克里保证道。
新卡多和十名骑士留在了这里,如果有人发现什么不对劲的地方,立刻开枪。
云离连忙返回,他的时间很紧,容不得半点闪失。所幸,他与泰格的30个骑士汇合后,马贼营地的情况没有任何变化。
一声令下,一百多人的骑兵,缓缓的排成了两排,速度越来越快。一开始,马贼们只觉得地面在颤抖,外面的马蹄声越来越大,还以为是头儿带着一队人马回来了。
“咻、咻、咻”数百根弩箭从天而降,遮蔽了整个军营,一瞬间,就有数名山贼被射杀,他们这才回过神来。
“有入侵者……”
“来人,都给我聚一聚!”
此时,整个军营已经乱成了一锅粥,马贼们纷纷举起马刀和弓箭准备反击,惨叫声不绝于耳,那些妇女和小孩吓得瑟瑟发抖,不知所措,妇女只能将自己的孩子保护起来,或者跑到帐篷里面。而那些男性奴隶,则是在寻找木棍、木矛等简单的兵器,以增加他们的安全感。不过他们很快就意识到,对方的攻击是冲着马贼来的,而不是冲着自己来的,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蹲下,一动不动,否则就会被射成一头箭矢。
轰隆隆的声音压过了所有的声音,一支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骑兵冲入了军营,他们利用战马的速度极快,一剑砍下,一具无头的尸体就被砍了下来。随之而来的是骑兵们的“吼、吼、吼”,在偷袭的时候,他们会用喊声来分散敌人的注意力,让他们无法分辨出对方的数量,从而让他们在这样的呐喊下溃不成军。
这场战争开始的很快,但很快就结束了,三十多名山贼纷纷丢下了武器,选择了投降。
鲜血染红了整个营地,无头尸体更是触目惊心。当云离在军营中巡逻的时候,所有人都低头看了他一眼,有几个孩子好奇的看了他一眼,就连他身边的大人都赶紧把头埋了下去,生怕惹怒了他。
数千名士兵被赶出了营帐,聚集在了一片空地上,七嘴八舌的议论着,他们不知道自己的下场,一百多名骑士将他们团团围住。云离扫了一眼下方的人群,这里一片狼藉,没有任何秩序,但数千人聚集在一起,却给人一种震撼人心的感觉。wWW.ΧìǔΜЬ.CǒΜ
“有没有受过尊敬的,受人尊敬的?”云离在一千多人面前吼道。
人群四下张望,窃窃私语,没过多久,两旁的人群就自动分开了一条通道。一名头发花白,面容枯瘦,拄着一根黑色的木棍,恭敬地向众人鞠了一躬:“希德丁,我会一些医术,经常给你们看病,所以很荣幸被推荐给你们,请问有什么事吗?”
云离笑了笑,轻声说:“我要他们不再是奴隶,不是饥寒交迫,而是有自己的牛羊,有自己的牧场。”
唤作希德丁的老者愣了愣,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在他离开的时候,他脑海中闪过无数个念头,眼前这个年轻人要的是牛、羊、马、女人、财宝。没想到,他会说出这样的一番话来,他是不是疯了,还是在戏弄我们?
“吾名云离,乃妥儿川平原东部牧区之主,部族之首,今日斩杀屠戮之狼,前来此地。我想,正是因为有了长生天的指引,我才能遇到你,让你有机会摆脱奴役。以前,你们穿着最简陋的衣服,干着最低级的工作,却没有足够的食物,无时无刻不在提心吊胆,无时无刻不在提心吊胆,生怕被马贼鞭打,被虐待,被虐待。在这漆黑的夜晚,他们只能将自己的小羊羔抱在怀里,生怕一觉醒来。从今天开始,你们不再是奴隶,而是自由了,我会把我的牲口分给你们,让你们去放牧,让你们享受长生天赐予的牧场,我会给你们土地和牧场,也会保护你们不受欺凌和鞭打。而你要做的,就是,当有人想要侵入我们的部族,抢走我们的财富,杀光我们的妻子和孩子,而我要消灭敌人,和那些对你们的领袖有敌意的人,在战场上,你们要带着自己的刀和箭,跟随着我,杀光所有的敌人。我以我的先祖和长生天的名义发誓,只要你能办到,不久的将来,你就能拥有一头牛羊,一匹马,一片牧场!”云离说出的话,让所有人都听得清清楚楚,每个人都是心中一震。刹那间,整个军营鸦雀无声,就像是时间静止了一般。不只是呼啸的风声,还有他的呼吸,他的心跳,在沸腾的鲜血中,传入每个人的耳中。
轰隆隆的巨响回荡在整个军营之中,所有人都发出一声惊恐的叫声,将远处的飞禽吓得四散而逃,所有的野兽都朝着密林深处跑去。
“我愿意,老大……”所有人都在大吼,想要将自己的声音传递给年轻人。在这片连绵不绝的大草原上,他们终于有了一个栖身之所,可以吃饱喝足。现在他们已经不是奴隶了,云离还会把自己的牲口和牧场送给他们,这让他们怎能不兴奋?人都是感性的生物,如果有人能在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还能得到自由和食物,那就是救世主。所有人都对云离充满了感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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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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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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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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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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