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西汉皇帝的种田侄子>第10章 为了以后
  一道亮光从远处的地平线上照射下来,预示着新一天的到来。第一个牧民看到了二十根挂在帐篷外面的木桩,顿时引起了一片慌乱。头颅和十九个护卫的尸体就这么被吊在了半空中,在寒风的吹拂下,凝结成了一片片的鳞片,看起来更加的恐怖。

  老祭司莫扎图,身材矮小,有些许驼背,他缓步向前,一双浑浊的眸子里闪烁着精光,他举起了手中的拐杖,似乎在向四面八方传递着一种奇异的力量。

  一时间,众人看向老祭司,就像之前的祭祖一样,向他请教问题,向他传递长生天的恩典。“入侵我们的狼群已经被我们的勇士杀死了,是他救了我们,让我们摆脱了被奴役的命运。今天,我们要在长生天的荣耀中,选出一名领袖,让我们继续享受长生天的荣光。没有了头狼,狼群就会在沙漠里迷路,在漫天的沙尘暴中饿死。一只雄鹰离不开一只鹰,它不能翱翔天际,不能与天空抗衡,它会四散而逃,会在恐惧和孤独中死去。”

  帐篷外,所有的牧民都在看着锡宇和云离。锡宇,可以说是整个部族中最聪明的一个,就连那位老祭祀也对他赞不绝口:“锡宇的聪明才智,简直就像是一头母牛的奶,你什么时候才能挤出!”十多年来,他没有在这里建立自己的家庭,而是跟随忽特,成为了忽特的助手。而他本身的骑术、刀术、弓箭、个人勇武都是数一数二的,这也是所有人都知道的。锡宇自然是最有可能成为领袖的人。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云离是“前任首领”忽特的接班人,也是和他朝夕相处了十多年的感情。随着云离的成长,他逐渐成长为一个勇敢、果断的草原人,得到了所有人的认同。

  当所有的牧民都聚集在一起的时候,云离就已经认定了锡宇是最好的领袖。一是因为他不想让妹妹死在这里,二是因为他觉得自己不是这个部落的领袖。这是他在腾格里大草原上活了数千年的灵魂所带来的,在他的上一世,他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冒险家。就在云离和锡宇大叔说话的时候,他突然感觉到有人拉了他一把,拉住了他,拉着他走到了所有人的面前。

  锡宇大叔往左边一站,将自己的位置让给了云离,让他成为了所有人的焦点,然后继续问道:“想要当首领,你需要什么样的品质?不是他的牛群,也不是他的帐篷里堆满了金币和银币。首领的大部分身家,都是长生天许下的,是长生天给他的。身为一名领袖,必须具备勇敢、正直、果敢、睿智的品格,他能带领我们得到更多的天赐,让部族的牛羊遍地,让每个人都能在篝火旁欢笑起舞。最关键的是,面对部族的危难,他挺身而出,击退了异族的狼群,保住了自己的族人。我这十多年来,只想着享乐,什么都不做,什么都不做,只想着逃跑。在狼群来袭的时候,我无法举起弓和弓;在我的同胞遭受迫害的时候,我无法举起弯刀。但长生天赐下的最爱,就是云离,以他的勇猛、果敢、睿智,将狼群赶走,守护部落。我,希羽,愿意支持云离做我们的领袖,保护我们的安全,保护我们的家园,保护我们的家园,保护我们的家园。”看到这一幕,其他的牧民也都单膝下跪,双手抱胸。

  一位新的领袖,一位部落的领袖,一位草原上的狼王。晨曦的光芒,洒落在他的身上,他头顶的光晕,就像是长生天给他的皇冠,要他统领大草原,驰骋天下。

  宽大的白色长袍,上面没有任何的花纹,只有一股淡淡的汗臭。她的母亲,黛莉莎,这位来自卡洛斯大陆和草原部族的美丽女子,虽然岁月流逝,容貌也渐渐苍老,但她身上那种独特的混血气息,却依旧是部落中的一颗明珠。

  敏纳是典型的大草原少女,性格开朗,性格开朗,或许是遗传了她的遗传,让她皮肤白皙,容貌绝美,即使只有九岁,也能看出她长得很漂亮。敏纳小手给弟弟整理了一下身上的白色长袍,一双明亮的大眼睛看着他,似乎已经把话说完了。

  “敏敏,哥哥......”云离的话还没说完,黛莉莎就打断了他的话:“敏敏,你别看我的白袍了,今天是你弟弟的大喜日子,你可不能在外面胡闹,不然我会惯着你的,我要是不教训你,我就是个坏人了。”“噢,妈妈,我明白了。”敏敏低下了头,一副受了莫大委屈的样子。云离穿着一身简单的长袍,双臂张开,在袖子里转了一圈,对着母亲和妹妹微微一笑,示意他们有没有穿错。

  “头儿,万事俱备!”谷卑希在帐篷外面喊道。数日前,谷卑希在传讯给云离半跪行礼:“今日之后,不管杀不杀,我谷卑希都会为云离卖命,活着,我会为他卖命,死,他的灵魂永远跟随他,违背誓言,天罚!”自从得知姐姐的死讯之后,谷卑希就一直在自责,怪自己太过懦弱,没有及时保护好自己的姐姐,害得她惨死。得知姐姐的死讯后,谷卑希双目通红,青筋暴起,恨不得立即冲进首领的帐篷为姐姐报仇。他冷静下来,却是怕报复失败,给自己的亲人带来灭顶之灾。“你不是一个真正的草原人,你就是一头被人欺负的羔羊。”古洛米可看着自己的父亲失望的样子,他恍然大悟。他的心思,他的父亲早已看穿,只等他自己来做,谁知道他会迟疑至斯。他的脑海中,再次浮现出妹妹的身影,他已经打定主意,一定要为自己的姐姐报仇,而不是在山洞里当一只胆小如鼠的老鼠。

  一袭白衣的云离缓步从营帐中走了出来,一身简单的长袍,让他看上去多了一份沉稳,少了几分朝气。这件长袍,也代表着他的地位发生了变化。云离从敏敏身边走过时,低声道:“我保证,我会给你做更漂亮更柔软的衣服。”敏纳的脸色这才好看起来,对着云离的背影咧嘴一笑。

  欢呼声此起彼伏,莫扎图站在队伍的最后面,等待着这位年轻的领袖。老祭祀是司仪,他告诉腾格里大地,告诉长生天,告诉山川河流:“我们的族长,终于有了一头骆驼,可以带领我们在茫茫沙漠中奔驰!正是长生天最受宠爱的大统领,云离!愿长生天庇佑,让我族的光辉永远照耀下去。”所有人都如同排练好了一般,齐齐起身,向着云离单膝跪地,右手按在胸前,开始了他们的首次跪拜。同时,三匹好马,六头壮牛,九头肥羊,以屠刀的方式,向长生天宣布,新的族长诞生了。

  仪式结束之后,就是举族欢庆的日子。按照传统,整个仪式都要持续一天。夕阳西下,仿佛在赶路。草原上的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欢声笑语、跳舞、唱歌,一刻也没有停止过。几乎每一片空地上都燃起了一团篝火,一只只被宰杀的牛羊被放在篝火上烧烤,每一头牛羊都被一根木棍串在一起,不时有人将牛羊肉翻过来,让它们均匀的烤熟,很快,一股肉的香味就弥漫开来。而在另外一边,一头头的牛羊也被切成了一块块,用大铁锅炖着,浓郁的肉香扑鼻而来,让人垂涎欲滴,几个孩子的目光死死地盯着那口大锅,似乎想要吃上一顿,缓解一下肚子里的饥饿。臣民的欢欣溢于言表,人人都将忧愁抛之脑后,享受着这一千载难逢的幸福与丰盛

  这一夜,风和日丽,连绵不绝的寒风,仿佛也察觉到了今天的不同寻常,停止了肆意的玩耍。篝火熊熊燃烧,灼热的温度让周围的空气都变得扭曲起来,驱散了严寒。豪爽乐观、能歌善舞的草原孩子们,他们将自己的全部激情都投入到了狂欢之中,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不管是老人还是孩子,都是开怀大笑。孩子们吃完了肉,就开始玩了起来,小孩子的天真烂漫,在这个时候展现得淋漓尽致。

  这一夜,对于很多部落的子民来说,都是一种莫大的喜事,这是十年来从未有过的一次。这是一个团结部落子民的好机会,让他们对部落有了归属感,为部落做贡献。毕竟,人多好啊!

  呼牟,草原恩泽,草原夜空中的繁星,草原上的不朽传说,草原儿郎们崇拜的英雄。呼牟,是卡洛斯大陆上赫赫有名的一个名字。呼牟,一个被主人骑在马上的低贱奴仆,本该默默无闻,但到了最后,她却像一块被抛弃的血肉,被狼群撕成碎片。他从一个奴隶,到战场上,跟随着主人,征服了上百个小部落,立下了赫赫战功,臭名昭著。最终,他们以奴隶的身份,杀死了他们的原主人,杀死了他们的直系、旁系血脉,让他们成为了他们的族长。

  在接下来的二十多年中,呼牟几乎没有休息过,他靠着自己的弓弩和利剑,一跃成为了腾格里六大霸主之一。呼屠部落,更是腾格里大草原上最强的一方,几乎所有的草原上,都挂着呼屠部落的旗号,这也让他们在草原上,变得更加出名。

  如果仅仅是这样的话,他的名字还不至于传遍整个大陆。百年前,格罗亚帝国与卡兰帝国分裂,成为了卡兰帝国最强大的国家,卡兰帝国的军队被抽调到了西北。呼牟率领十万骑兵,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迅速占据了卡兰帝国的西北,一路向北,击溃了十斯摩尔人,驱赶了数以百万计的斯摩尔人。

  之后,他又从四面八方发动进攻,凭借着超强的机动性,摧毁了周围的数十个公国、侯国,让自己的领地扩大了一倍。一个强大的帝国,就这样诞生了,这个帝国,就是一个传说中的芬伊瑞拉。芬伊瑞拉王国,卡洛斯大陆五大势力之一,在卡洛斯大陆上建立了整整一百年。

  这是云离在回忆中,脑海中浮现出的名字,呼牟。而且,云离还从他的军师锡宇那里,了解到了呼牟的传说。

  “我去,这尼玛是个彻头彻尾的败类翻盘啊!难道他也是从另一个世界来的?云离心中暗叹,这家伙也太牛逼了吧,尼玛,这还让不让人活了。

  “好了,别多想了。你就别想太多了,你以为你能一统天下,征服整个大陆吗?”云离揉了揉眉心,开始琢磨着要如何“领导”这个部落了,他可是一族之主,手下有数百人。在他的前世,他已经是一名干部了。

  自从他当上了首领之后,就一直有工匠在加班加点地缝制、缝纫,所用的布料和皮毛都是从老头子和他的护卫那里搜刮来的。“宏伟大帐”很快就建在了部落的正中央。

  说是恢弘,也不完全是,和那些大部落的首领们的营帐比起来,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新的营帐是用两个中国传统的蒙古包搭建而成,占地五十平米左右,中间用布帘分隔。一进去,最大的地方就是营房,几乎占据了整个营帐的三分之二。在锡宇大叔的帮助下,那一夜的刺杀之后,他只用了几天时间,就将自己的收获统计了出来。在这三百多匹家畜中,种马近百匹,牛一百多头,七百多只羊。大约有两百多枚大小不一的金币,八百多枚银币。云离得知这个消息后,顿时大喜过望,哈哈哈,自己也算得上是个有钱人了。

  最值钱的是一块一千多公斤的铁块,这些铁块可以用来制作三百把普通的马刀和上万根铁箭,这让他们的军队变得更加强大。除此之外,他们还得到了一百柄长剑,一百张弓弩,三千支箭矢,都是他们部落的首领们从其他部落采购的武器,比他们的部落要好得多。云离将所有的战利品都分给了牧民们两头,剩下的就交给了他们,这是他的计划,关系到他的未来。他一想起六百头绵羊,就感到一阵心绞痛,因为这是一笔巨款。当老大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他叹了口气。

  帐篷内,云离端坐在主位上。两个人的座椅都是用铁力木材制成,很结实,上面铺着兽皮,扶手上有轻微的雕刻,以彰显他们的地位。莫扎图、锡宇、奇多、辛卡、辛恩、古洛米科,谷卑希则是云离的贴身护卫,站在云离身边,充当传令兵。

  亨格和木格两人却不愿意进入帐篷,而且这段时间里,他们一直在抱怨云离、新卡多等人要杀羊头人群里的,却没有带上他们,因。尤其是穆吉,更是怨声载道,一副被云离抛弃的样子。然后他们就主动要求做云离的贴身护卫,作为护卫,大哥年纪大,个子矮小,弟弟身材高大,显得有些奇怪,完全没有护卫队长的威严。但没办法,这两个家伙非要当队长,辛恩大叔也很赞同。辛恩大叔毕竟是一个在草原上摸爬滚打了数十年的人,虽然没有什么经验,但是身为一名护卫,辛恩很清楚自己的两个儿子和自己的老大之间的关系,他已经看到了一条光明的道路。

  云离等人商量了一下,终于做出了决定。现在,他已经有了一个清晰的目标,那就是建立一个部落的军队。腾格里草原上有一句话,叫做“一头狼,一头狼从哪里冒出来。”

  因为不需要外出作战,他们的生活就像是一个游牧民族,从来没有建立起自己的军队。这十多年来,牧民们都是自发组织起来的。现在部落里有二百多人,都是战士。一百一十人被挑选成为军队的常备军,他们将不会再去放牧,而是成为一名专职的士兵。这是因为他们的族人很少,总共才六百多人。m.χIùmЬ.CǒM

  部落里的士兵虽然只有一百多人,但却要把一半的男人都抽调过来,这对部落的生产压力很大。如果不能解决这个问题,再加上一支全职部队,那么,用不了半年,整个部落都会因为饥饿而死亡。这是一个让云离头疼的问题,就算是他所有的牲口,也支撑不了多久。

  民政方面,则是将三十多个子民分成一份名单,让子民们选出自己的首领,这个首领可以是这个名单上最有威望的人,也可以是最勇敢的人,也可以是最公平的人。并委任锡宇为部族裁事司,专司民间事务。

  一开始,锡宇拒绝担任裁判员,但在云离以族长的身份,以叔侄之情,私下里提出了一个要求,锡宇才勉强答应下来。放牧这种关系到数百人的生活,自然是由专门的人来做,辛恩大叔是头儿,负责族长的家畜,辛恩大叔是最好的人选。

  奇多大叔和古洛米都是铁匠,云离让他们在部落里挑选一些会做铁匠的人,组建一个专门的铁匠营,另外五十个十到十四岁的年轻人也会被选为学徒,以此来提升自己的铁匠水平。铁器可以说是最重要的,不管是军用的,还是日常的,都是最好的武器。与此同时,云离也命人将一千多斤的铁全部上交到了锻造营,让他们尽快制作出二百柄精良的马刀,一千支标枪箭头,一千支箭矢,以备不时之需。

  征召令一出,部落里的男人们都争先恐后地赶来,这可是大展身手的好机会。同时,酋长还宣布,凡是有军人加入军队的,每年都可以得到两头绵羊的抚恤金,这就是每年的俸禄!

  另外,每个军团士兵在战场上的战利品中,可以得到百分之二十的战利品。另外,立下大功的人,也会得到丰厚的奖励。在这个贫困的小部落里,每个人的财产都只有一两匹马,三四只绵羊,两匹马中只有一匹是好马,另一匹是劣马。

  这可是一年三分之一,甚至是五成的财富,自然吸引了不少族中男子。经过层层筛选,一百一十名十六岁到三十五岁之间的男人,再从一百一十名勇士中选出十名最勇敢、最擅长骑射的人担任队长。同时,他还宣布了护卫队队长的福利,这让那些普通士兵双眼通红,恨不得将他们碎尸万段,以示自己的实力。于是,云离不得不亲自出马,安抚那些被选中的士兵,并宣布他们会尽快扩大护卫队,让所有人都能参加。

  云离决定举行一场由战士们自行推荐的战斗,谁能获胜,谁就能成为十名骑士长,一场“腥风血雨”就此展开。这可怎么办?无话可说,那就来一场真正的比试!在这几天的训练和比试之后,十个十人的骑士被挑选了出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九个骑士。新卡多无疑是一位荣耀的十大骑士长,他一边骑着马,一边对着通讯卡挥了挥手,脸上带着灿烂的微笑,热情地和他打着招呼。

  “笑笑,你可别从马背上掉下去,把你给摔死了!”信息卡在心里骂了一句,不过他可不想让新卡多知道,他根本不可能赢。肖卡揉了揉自己的肥肉,心想:“我真的要减肥了,我不要了,太疼了!”因为他的身材太过臃肿,所以他并没有成为十骑士长,也没有成为一名战士,而是被安排在了云离的营帐之中。

  亨格和木格也没有参加这次的考核,他们已经是队长的贴身护卫了,这是典型的走后门。辛恩大叔很满意自己的先见之明,他的两个儿子都是队长的贴身护卫。至于统领的人选,自然就是谷卑希了。他的实力,再加上提前十天成为护卫头目的优势,足以让他成为一名护卫统领。而十骑士团的十名骑士,除了新卡多,就是骨抽纳,乌木达,西姆可,坦速该,泰格,库尼亚斯,哥达,乌拜,拉库兹九人,这九个人,都是这次大比武的冠军,也是部落里的勇士。现在,军队的结构已经大致成型了。云离也是放下心来,这次的任务,他已经有了一些底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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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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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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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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