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边忙着找工作,一边摸索着如何带小孩,从最开始的给团团绑头发都会给她弄哭,到后来也能像模像样地扎两个小辫子,也算是“程家有父初长成”了。
这天,程恩去面试,回来的时候天色已晚,他挂念着团团,不由得加快了脚步,路过广场的时候,却被一道响亮的歌声吸引。
广场上人来人往,大家纷纷驻足停留,将一个长发青年围住,听他弹着吉他,肆意地展现着歌喉。
程恩从没有听过这首歌,他不是这里的原住民,而是来自一个名为地球的平行世界。
这里和地球很像,但在文化,娱乐方面,仍有很大不同。
这首歌的旋律很优美,歌词也令他回想起了那些年当兵的时光。
有残酷,有悲哀,有绝望,却也有热血难凉。
程恩的脚步不自觉停了,一曲结束,大家纷纷鼓掌,长发青年的面前摆着一个破旧的帽子,散落着几张发皱的钞票。
大多数人只是听歌,愿意打赏的寥寥无几。
程恩将兜里的零钱掏出来,对青年笑道:“兄弟,你歌唱得不错,吉他能借我用用吗?”
长发青年有点惊讶:“你会弹吉他?”
程恩一身洗得发白的牛仔裤和破破烂烂的t恤,看起来还真像早年间玩摇滚的那批人。
程恩点点头:“以前自学过一段时间,刚才看你弹吉他有点手痒,想上手试试,不过我的技术肯定比不过你。”
青年倒也大方,直接把吉他递给程恩,并且给他让了个位置。
“想弹就弹吧,不过可别把我这些观众都吓跑了才是。”
程恩笑笑,接过吉他,手指在琴弦上拨动几下,一种熟悉的感觉油然而生。
他这双手,如果不曾握枪,也是可以抱着吉他弹唱的,就像曾经的原主一般。
程恩随手弹出一段旋律,随后跟着旋律轻轻哼唱起来:
“今天我,寒夜里看雪飘过……”
“怀着冷却了的心窝飘远方……”
“风雨里追赶,雾里看不清影踪;天空海阔,你与我,可会变。”
歌声远远传来,吸引了不少人驻足围观。
淡淡沙哑的嗓音配上放浪不羁的旋律,令人心神为之震撼。
尤其是这首歌的歌词,唱出了多少人的心声?
“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也会怕有一天会跌倒!”
“背弃了理想,谁人都可以,哪会怕有一天只你共我!”
“啊……”
人群中,已经有人忍不住捂住嘴巴,小声抽泣起来。
不是这首歌有多么感人,而是它讲述了普通人生中的你我他,梦想、现实,这亘古不变的人生难题,从程恩的口中唱出来,有种淡淡的倾诉感,及令人无奈的惋惜。
一曲结束,无人鼓掌。
程恩挠了挠头,说了句“献丑了”,就要把吉他还给青年,没想到青年却红着眼眶道:“大哥,再来一首吧,你刚才那首歌唱得真他吗好听,差点把我听哭了!”
“再来一首!”
“再来一首!”
广场上,数十人忽然齐齐爆发了请求,震耳发聩。
程恩没想到大家的反应会这么激烈,一时之间还有些不好意思。
以前当兵的时候,他也只给战友们唱过歌。
不是他唱的好听,而是这首《海阔天空》确实写的好。
程恩道:“不了,我还有事,先回去了,下次有机会的话,再来听你唱歌。”
说着,程恩将吉他还给了小青年,小青年依依不舍地目送他离开,在程恩身后大声吼道:“哥,我每天下午三点都会来这里唱歌,你一定要再来找我!”
程恩头也不回,只是举起手来挥了挥。
他嘴角染着一抹笑意,心情无比的轻松。
今天的面试也很顺利,不出意外的话,明天他就能正式上班了。
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保安职位,但程恩却很知足,普通人的生活,是他以前想都不敢想的。
路过菜市场,程恩想着团团喜欢吃板栗,特地买了两斤的板栗。
正当他一边哼着歌,一边往家走的时候,耳边却忽然传来了一阵吵嚷声。
前方出现几道纠缠的身影,被几名大汉团团围住的女人,娇小瘦弱,惊恐发抖。
为首的男人身高体胖,满脸横肉,对着女人凶神恶煞道:“小妞,你还想往哪跑?哥几个能看上你是你的福气知道不,乖乖陪哥哥们玩玩,要不然……”
“不要,你们放开我!”
女人惊声尖叫,可惜她又怎是几名壮汉的对手,被他们轻松钳制。
此时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去,路上行人不多,因此这几个男人才能如此放肆,偶尔有路过的行人看到,也是匆匆离开,甚至不敢多看一眼。
程恩见状,皱起了眉头。
这都什么年代了,居然有人当街抢人?
他冷哼一声,双指夹住一颗板栗,看似轻轻一弹,板栗却直接飞出了几米远,正中那胖子的眉心。ωωω.χΙυΜЬ.Cǒm
“哎呦!什么东西砸在老子头上了!”
胖子痛呼一声,用手一接,发现竟然是颗板栗,不由得惊讶不已。
紧接着,一颗接一颗的板栗从同一个方向袭来,穿透力堪比弹弓,砸在胖子身上,令他疼痛不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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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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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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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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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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