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洛辰想了又想,是没有意义的。
他的妈妈千叮万嘱,让他活下去,让他不要死。李洛辰想,他的妈妈一定不希望他日复一日过着这种麻木又无聊的人生。
李洛辰某天早上醒来后,他突然间想明白了这一点。推开了身边的女伴,他穿好衣服,开始了另一段不一样的生活。
不一样的生活,可结果并没有好太多。在当上了魏家的掌权人后,他又一次的陷入到青春期时的迷茫。xǐυmь.℃òm
他确实做到了万人之上……可是呢?然后呢?
他确实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随心所欲的生活……可是呢?然后呢?
日子像是看不到尽头的河水,会流去哪里,会在哪里结束,李洛辰依旧一无所知。
比起做魏凉欢,他更愿意做李洛辰。或许就像沈琳说的那样,他不愿意做一个输家。
李洛辰在一旁沉默着,沈琳笑了笑,继续往下说:“魏茹和我说,她第一次见到魏凉欢时,魏凉欢就站在人群里。她觉得魏凉欢光芒万丈,让人无法靠近……你知道当时我是怎么想的吗?”
“怎么想的?”
“他应该挺寂寞的吧!”沈琳叹了口气说,“明明在身边的都是亲人啊!却连一个能靠近他的人都没有,他……你怎么了?”
沈琳的话没说完,李洛辰从她身后抱住了她。把脸藏在了沈琳的长发里,李洛辰的缱绻的蹭了蹭。
“我是怎么娶到你这么好的媳妇的啊!”李洛辰轻笑着说,“我也太幸运了点吧?”
在知道自己是魏家的孩子时,李洛辰不觉得幸运。毕竟亲情血缘是上天注定,与幸运无关。
在争得魏家的掌管权时,李洛辰不觉的幸运。他得的都是他该得的,是因为他吃了辛苦,付出了努力,才能有今天的成就。
但能娶到沈琳,李洛辰真真正正体会到自己有多么的幸运。
一开始和沈琳在一起,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沈琅。不甘心,不服输,甚至有些自暴自弃……如今回过头再看,他们两个人能走到现在实在是太幸运了。
以前李洛辰总觉得,仰仗幸运的人都是投机主义,太过不切实际。可现在,因为有了沈琳,李洛辰感谢幸运之神的眷顾。
沈琳只是以为李洛辰在夸她善解人意,她得意洋洋的笑说:“那是啊!我身上优点有的是!我这个人,优秀着呢!”
李洛辰摸摸沈琳无名指上的婚戒,笑笑没说话。
妈妈,这个媳妇是你帮着我选的吗?李洛辰想,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你的眼光确实是比我好很多呢!
李洛辰很想陪着沈琳多在家里待一会儿,可公司的事情实在是太多,吃完午饭他不得不赶回去上班。
临出门前,李洛辰再三叮嘱:“白天就你自己在家,你一定要多加小心,知道吗?”
“知道啦!知道啦!”沈琳笑他啰嗦,“你都说了多少遍了?我再笨也记住了啊!”
即便沈琳不停的保证,李洛辰还是很难放心:“虽然这里的安保系统不错,但也不是万无一失的。要是有什么陌生人来,你就……”
“行了,我真的记住了!”沈琳拍着胸脯说,“要不然这样,家里要是有人来,我就打电话给你,让你知道,这总可以吧?”
沈琳就是随口一说,没想到李洛辰却接受了!仔细考虑了一下可行性,李洛辰准了:“我下午有个会议,接电话可能不太方便。不过你可以给我发短信,短信我还是能看几眼的。”
“……”
在沈琳表态了多次后,李洛辰终于心满意足的去上班了。
房间里的暖气热乎乎的,下午的阳光正好,吃饱喝足的沈琳有点犯困。查了没几个景点,她就有些昏昏欲睡。
沈琳靠在茶几上,在她马上要睡着时,屋内又响起了敲门声。
以为李洛辰去而复返,被吵醒的沈琳有些烦躁。气势汹汹的打开房门,沈琳抱怨着说:“你怎么回事儿啊?我不是都告诉你了吗?我知道……”
沈琳的话说到一半就停住了,看到门口站着的上官绍,她有点傻眼。
上官绍……他怎么来了呢?
几天没见,上官绍脸上的伤好了不少。红肿退去,只剩下淤青的痕迹。他穿着厚厚的黑色羽绒服,里面叠穿着白色的高领衫,还有蓝色的衬衫,工装裤,马丁鞋,打扮随意,就像是大学校园里帅气的男同学。
看到沈琳惊讶的模样,上官绍不自觉的流露出笑意:“是不是吵醒你睡觉了?”
“啊,没有。”沈琳一点点回神,“我正在……我正在收拾家务呢!”
上官绍看了看沈琳脸蛋上压出来的毛衣印,也没拆穿:“打扰你吗?”
“不打扰,不打扰。”沈琳不着痕迹的擦擦嘴角,“你进来吧!我……”
上官绍跟着沈琳进来,他礼貌的在门口处换了鞋子。沈琳在经过穿衣镜时偷偷照了照镜子,发现了自己脸上毛衣压出来的印记,她赶紧用手指搓了搓。
站在后面换鞋的上官绍,他将沈琳的行为看的一清二楚。怕沈琳不好意思,他只是暗自偷笑。等沈琳转过身来,上官绍又恢复到了若无其事的样子:“就你自己在家吗?”
以沈琳的了解,现在应该是上官绍的上班时间。他不但没有去上班,更是在皇甫玉之后来了她家……应该是有什么事情吧?
“李洛辰刚去上班。”沈琳没有隐瞒,笑着问,“你来是有什么事情吗?”
上官绍坐在沙发上,他无意中看到了电脑里法国景点的页面:“你要去法国玩吗?”
“嗯。”沈琳把东西整理好,“就是想……去看看。”
“和李洛辰一起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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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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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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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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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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