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画面有许多,多到江璃根本就抓不住片刻记忆的尾巴,最后洪叔颇有些苍老的语调开始浮现在脑海中,那是她将洪叔调过来的第一天……
洪叔虽然只是不惑之年,但头发却尽数白了。不知道的人都以为洪叔是得了那个叫做“少白头”的病,江璃本来也是这么以为的,直到她得知了洪叔来到江府以前的故事。
洪平并不是京都之人,他年轻的时候是江南那边小有名气的富商,后来蛮夷进攻,一举拿下大顺多座城池,洪平的经营多年的铺子便也淹没在了哪场战火之中。
无奈之下,洪平只好带着一家老小举家北迁,他听说京都是个极其富饶的地方,所以想要随着流民一路到京都去,重拾就业,他相信只要留得青山在,便不怕没柴烧。
可是北上的路何其艰辛,在半路上又遇到了抢劫的,劫匪和难民一拥而上,瞬间将洪平本就不多的盘缠吃了个干净。
于是这位小有名气的富商,瞬间变成了难民一员。ωωω.χΙυΜЬ.Cǒm
一家老小走的走散的散,行至半路的时候已经破败不堪,身边仅剩下了自己的结发妻子和尚在襁褓中的婴孩。
大人尚且不能忍受住饥饿,更何况那小小的婴孩。
本就让人烦躁,觉得前途无望的黄土路上,骤然响起一声婴儿的哭喊,众人闻声齐齐露出凶恶的目光看向那粉雕玉琢的小娃娃。洪叔见状急忙将女儿挡在身后,硬着头皮顶上四周的目光,开口道:“她还只是一个小孩子,哭闹一些也是正常,咱们一路走了这般久,就当是日久也生了情,大家便体谅体谅吧,一路走来也都不容易。”
话音刚落便有一个骨瘦如柴的男人站了出来,倒三角的眼睛中冒出精光。他舔舔干裂的嘴唇,开口道:“左右你这小娃娃也活不长久,不如就给兄弟几个炖了喝汤,也好填饱这肚子上路。”
吃两脚羊的事,在这种地方并不是一件令人感到匪夷所思的事情,而相反的,这种事情在一路上非常常见,甚至已经成了每日非常寻常的事情。
洪叔刚欲反驳,身后忽然发出了砰的一声闷响。
有人倒在了洪叔的后背上。
他缓缓扭过头去,才发现倒在自己身上的是发妻,发妻面色苍白,呼吸非常孱弱,已然是已经有了进气没出气。
他心中大骇,惊叫着将人放倒在地上,靠在自己怀中。
这时才发现妻子那只剩皮包骨的手臂上,细细密密的竟然都是伤口。也难怪一个婴孩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能活到现在,原来竟是自己的妻子用血喂养女儿。
洪叔抱着怀中骤然没有呼吸的发妻,哽咽着,巨大的悲伤让他发不出声音来,只留下一幕令人发笑的无声怒吼。
后来,因为妻子想救女儿的心思太沉重,所以手上用的力气也变得极大,竟活生生将女儿掐死在了怀里。
扯都扯不开。
四周的难民见状,一拥而上,将两具尸体拖了出去,只留下一个尚且还活着的,但已经是活死人的洪平……
那时候妻儿就是他当时唯一的精神支柱,支柱没有了,洪叔自然也就倒下了。整日浑浑噩噩的,像只被遗忘在世间的厉鬼,四处漂泊着。
后来洪平受了江丞相的恩惠,被派到了江府做工。
他刚到江府的时候,江璃也只有三两岁那么大,刚会走路的奶团子本就可爱,让洪平一见到就想起了自己亲生女儿。若是他的女儿现在还活着,恐怕也像江璃一样长成大姑娘了。
倒时候洪平一定要在京城中将生意干的风生水起,而后为自己的女儿寻觅良婿……
不过现在……
想到这儿,洪叔忽然自顾自的轻笑一声,甩开头中的思绪,缓缓开口:“小云的大名其实叫做张云,听说他以前的名字并不叫小云,而叫狗蛋,小姐你也是知道了,咱们乡下人都信这个,说是贱名好养活。”
张云一家子本来也是北上的流民,不过比洪叔他们家的境遇要好一些,听说小云小的时候是在街头做杂耍的,也挣了一些钱,在京郊置办了一块地,每年就指望着这块地过活,若是省吃俭用些,对于一家子来说,也够用,根本不用他出来到江府做工。
听到这儿,江璃忽然从躺椅上坐起来,不解道:“既然这样的话,他为何还要来江府?”
要知道,在江府中做家丁的话,就一定是要入奴籍的,需要签那卖身契。比寻常百姓还低了一级,就算你做奴婢挣到了不少钱,但是想要买走自己的卖身契还差许多功夫。
寻常人家若非情不得已,一定不会选择来做奴婢的,可这小云是怎么回事?不但入了奴籍,还将自己的性命也一并丢了去,实在是得不偿失。
“这我倒是并不知晓。”洪叔朝江璃行了一礼,开口道,“小小姐今日是不是该去小云家悄悄了,顺便问问倒也无妨。”
江璃闻言又缓缓的倒在了躺椅上。
小云的事情在自己心里一直是一件最难以忘怀的伤疤,那日若不是自己急着回府,若不是自己让人将小云抬到马车上的,恐怕他也不会死于非命。人心都是肉长的,江璃虽然是官家小姐,但也不是将生死践踏在脚下之人。
她甚至不知该怎么和小云的父母开口。
难道就要直接说,您一手养大的儿子,为了救我,所以死在了刀剑之下,他死的很安详,甚至都有可能沉溺在病痛中没有意识到这一件事,他的命便没了。
江璃随手拿起一本书盖在脸上,试图遮挡住自己的表情,也遮挡住温暖的光亮。
忽然,洪叔上前将她面上的书拿开,开口道:“小小姐,您该生活在光亮下,而不是躲在黑暗中。”
顿了顿,洪叔又道:“我相信小云一定是愿意为了小小姐去死的,能够保护小小姐是他的幸运,也是为了还他十年前的恩情。世间万物,唯有因果是一成不变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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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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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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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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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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