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孟典型的是不请自来的角色,没有办法,跟着齐同舟形影不离的人,除了下班时间,几乎都在他的身边,真是称职。
见到王孟前来,管他是助理还是谁,直接走指挥:“在院里架个火堆,等会烤羊肉串。”
王孟见到薛翘叫他做事,心头一高兴,脸上也乐开了花,连忙屁颠屁颠的去干活,只要有事情干,那啥不准吃饭的话就都是屁话了。
薛翘见王孟如此听话,脸上稍微缓和了些,心中也没有那么的气闷,专心的开始烧水洗肉。
腊肉的味道很香,特别是与咸菜炒出来的时候,薛翘自己也都快流口水了,毕竟来了这个世界那么久,这还是第一次吃到腊肉呢!
王妈妈对于腊肉有一丝的好奇,很不能理解薛翘眼里的闪亮,疑惑在大脑里面反复,这腊肉炒咸菜有那么好吃吗?
中午炖的猪脚便是用腊肉猪脚炖的,那味道简直是一觉,不仅仅不肥腻,而且还特别入味,好吃得差点把舌头吞下去。
如今又看到薛翘捣鼓新鲜的吃食,王妈妈心头很是期待呢!
腊肉煮好后,下锅,待腊肉在锅里爆炒一下后,有了一丝丝油水出来,把佐料放进去,特别要放一点点的辣椒,那样才会更香,随后便把咸菜放进去一同翻炒。
王妈妈闻着这味道眼睛一亮,看着薛翘赞赏:“这味道居然这么香,简直了。”
薛翘笑着眉眼都是快乐的,她喜欢听到别人赞美她的厨艺。
而且这道菜肴可没有什么特别的,只是好吃,不像药膳,加入药材后有一些特殊的功效。
晚上,一桌六人在院子里大快朵颐,王孟居然也不嫌弃腊肉的肥肉了,大块大块的往碗里夹,高兴得眼睛都眯了起来。
由于高兴,薛翘还把酒拿出来给几人倒了一杯,她眉开眼笑的开口:“我终于比赛结束了,又在这里悠闲了一天,我高兴,大家碰一个。”Χiυmъ.cοΜ
几人都被薛翘那快乐的气氛传染了一般,笑容满面的与她碰杯,高高兴兴的往肚子里咽。
王妈妈少于喝酒,被辣的呛得满脸通红,薛翘倒还好,喝得少,但是白皙的脸蛋也因为酒下肚染上了红晕。
王恒心头畅快,与齐同舟两人就这样一杯一杯的干了起来。
坐在月亮地下,乘着凉风,吃着小菜,喝点小酒,这日子估计也没谁了。
第二天他们依旧没有走,齐同舟仿佛把工作抛在了脑后,沉迷于这个离大自然更进一步的地方。
还有就是村里大多是老弱病残,他们就组了一个分担解忧的小分队,就是为了替那些人解决一些生活困难。
“同舟,今晚就留下吃饭吧,你把那野鸡杀一只,晚上我给你们炖着吃。”
齐同舟听到薛翘的话点点头,拿起随身的小匕首,拎着一只鸡便去了厨房。
从小娇生惯养的大少爷,薛翘只是逗逗她,没想到,他真的拿鸡去杀了,但是有点让薛翘对他刮目相看。
林碧淑见齐同舟要留下来吃饭,连忙过去帮忙烧水烫鸡拔毛。
而且,这细活本就需要女子去做,要齐同舟杀鸡容易,让他去烫鸡那绝壁是不行的。
所以,他就把鸡杀死掉后就交给了林碧淑,自己又做到一旁看着院子里的薛翘。
薛翘见此,撇撇嘴,倒也没有再怎么叫他去做。
而且,男人天生就是做粗活的,要他们做细活估计还做不好呢!
太阳西斜,王恒慢慢的回来了,王妈妈连忙端着凉茶水给他喝。
见林碧淑在厨房里面忙碌,喝了茶后便也跟着进去了。
薛翘见此连忙把收药材的活交给了坐在一旁的齐同舟,自己则到厨房里面去了。
她看着王恒帮助刘春花烧火,连忙道:“王恒,你出去休息吧,帮村里人修东西都累了一天了,这里有我跟阿姨就好。”
王恒搓搓手,一脸憨厚笑着:“不碍事,我不累。”
薛翘看着王恒这么老实巴交的模样,浅笑:“王恒,晚上我要顿野山鸡,你在这里也帮不了忙,还是出去休息吧。”
王恒脸上一囧,然后低着头对着薛翘道:“那我去给你收药材去。”
见两人说话,脸上挂着温和笑容,她喜欢薛翘,但是这两天的相处她看出来了,齐同舟和薛翘才是一对。
薛翘腼腆一笑,有些愣神,明天就是比赛成绩出来的时候,整个人都有些莫名的伤感了起来。
在这里两天都快忘记了城里的事情,也不知道奶奶这两天怎么样了,一会打个电话回去。
她心里想着如今的生活虽然很拮据,但她相信,只要努力,她就会成功的,她有这个自信。
薛翘准备晚上给大家做一份芥末鸡,把之前采摘的一些芥末捣鼓成磨,然后用温水没入芥末粉平面即可,之后放过十几分钟。
然后锅里开始煮鸡肉,在煮鸡肉的瞬间,薛翘又拿出一些葱,以及普通的白菜一起清洗。
正在她清洗白菜的时候,外面传来大壮唤的一声村长声。
薛翘连忙放下手中的菜,走出去,看到王孟一脸大摇大摆的前来,脸色挂着俊逸的笑容。
他一看见薛翘高兴的走过来,犹如山间的百灵鸟般雀跃:“薛小姐,听说你们今日收获颇多,我是不是也能蹭上一蹭”
薛翘微微一笑:“你这是说得哪里话,干了一天的活了,里面做,晚上给你们做点新鲜的菜。”
王孟眼睛一亮,猛点头:“好呀好呀,我可是很期待的呢!”
薛翘吩咐王恒带着王孟坐下来,然后就进了厨房。
王孟笑眯眯的走到齐同舟的身边,看着他一点怨言都没有的就帮着收拾。
也不知今天哪里来的胆子,很好奇的挑眉,调侃:“你今日怎么感觉特别的有气质呢!”
齐同舟撇了他一眼,不理,他怎么有这样的助理。
王孟仿佛当力工上瘾了,看着齐同舟不理他,有些气闷的继续追问:“今日你们进山感觉如何?”
齐同舟很是白痴的看了一眼王孟,他能不能把这个人仍回娘胎重造一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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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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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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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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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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