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铜镜前,看着镜子里那个红妆潋潋、艳若桃李的美人儿,饶是林月自己都被惊了一下。难不成是因为大婚,导致她今天超常发挥了?
不再继续掩饰的她,本就生的如花似月,再加上如珠宝玉的添饰,已是艳压群芳。
可如今……
“小姐!您实在是太美了!”碧心好不容易从呆愣中缓过神来,一双眼睛几乎放出饿狼一般的幽光来。
素心点点头,脸上挂着幸福的笑,一双眸子却不知何时有些湿润,“小姐是这世上最美的人。”她笑道,一向规矩老实的素心,还是很少这般甜言蜜语。琇書網
林月婉婉一笑,心中十分动容。
这两个人,一个陪她一同长大,一个,陪她出生入死度过艰难。“你们再这般夸我我都要脸红了。”拉起两人的手,林月柔柔的笑着,鼻头却有些发酸。
“奴婢们说的都是实话!若奴婢也是男儿,怕是要一见倾心于小姐,此生非小姐不娶!”碧心娇嗔的说道,语气可爱娇俏。明知她是吹捧,林月还是忍不住扑哧一声笑出来,“你呀,当真是蜜桃嘴巴。”戳了戳碧心的额头,林月自己都没有发现,此时的她是何其温柔。
她真的很满意了,最亲的人就在面前,最好的朋友陪在身边,还有那个最爱的人,她要将自己的一生都交托给他。
他曾说,要铺十里红妆来娶她;他曾说,要和自己一生一世一双人;他也曾说,此生,非她不娶。
拖了这么久,也到兑现诺言的这一天了。
林月不安的搅了搅裙摆,说实话,她此时是前所未有的紧张。
真没想到,重活一世,她也能找到自己一生所爱,并且那个男人,马上就要来娶她了……
按理说,在女儿出嫁前,家里其余几名亲人是都要过来慰问送别一下的,不过直到这个点,林世谦也丝毫没有要来的迹象。
林月轻轻一笑,铜镜中的那人也跟着笑,刹那间,天地好似都失了颜色。
那个糟老头子,指不定还躲在哪里哭呢。
正如林月所猜,林世谦现在的确是躲在屋子里痛哭,他宝贝了十几年的女儿,平日不许人说她不许人欺负她,如今却要将她整个送人。
那种心情,何止是看到自己养的白菜被猪拱那般生气。
“呜呜呜,我的月儿啊,也不知这丫头嫁过去还会不会记得她老爹。”擤了一下鼻涕,林世谦又哭诉道,“邵司瑾啊邵司瑾,你要是不好好对她,我林世谦就是进了坟也要从地下爬出来找你!”
“好了爹,你再不出去,一会儿连小妹人都见不到了!”林翰最烦他没完没了的哭诉,也不看看多大一把年纪,丢不丢人。
“切!你懂什么!”哼了一声,林世谦却是当真恢复如常,“等你以后有女儿你就知道什么心情了!”
这臭小子,当真是一点不可爱,简直一点没有继承到嫣儿的性子。
女儿吗?林翰眸中一闪而逝的情绪并没有让任何人发现。
直至两人走出屋门,这场争论才算告一段落。
“伯父。”
“爹。”
听闻动静,林皓邵司瑾两人同时喊道。
看见还红着眼眶的林世谦,林皓神色颇为无奈,“爹,都已经准备好了。”
按照古代的习俗,吉时将至,新娘方才可以出门,由最亲近之人搀扶着走上十里红毯。
而林月最亲近之人,自然是林世谦。
轻轻“嗯”了一声,林世谦神色威严的走到邵司瑾面前,他平日里大多慈祥和善,还是极少像今日这般板着脸。
更何况……还如此有压迫感。
“伯、伯父。”邵司瑾忙道,不知怎的竟有些抬不起头来。虽然林世谦对他的态度一直忽冷忽热,但对于这件事,却始终未提过任何意见。
邵司瑾原本也以为他是支持的,不过到此刻,却是忍不住忐忑起来。今日,就算是林世谦不同意,他也要把林月娶到手!
深吸一口气,就在邵司瑾紧张的整个人都崩住的瞬间,林世谦淡淡道:“还叫伯父?你都马上娶走我最宝贝的女儿了,却还叫我伯父?”
他语气泛酸,不过面上却是挂着淡淡的笑意。
邵司瑾一颗悬着的心总算放下来,“爹。”这是他,第一次叫人爹,却无半点不快,只是……满满的幸福和充实感。
或许,这才是家的感觉。
“铛铛铛!”门外传来锣声,唤回几人的神智。“吉时已到——有请,新娘!”一道竭尽全力的嘶吼声响起,为了将声音传至方圆百里,那人也是不容易。
只一瞬间,鼓声、炮声、乐声同时响起,带着人们的欢呼和祝福,热闹非常。
“小姐,您不要紧张。”素心碧心两人各执她一只手,林月凤袍龙冠,红色盖头将她面容遮住,却掩盖不了那一身气质。
十米长的裙摆,由三名下人跟在身后拖着,上面金丝秀制的凤凰图案以及精致的彩饰衣冠,象征了富贵祥吉。
腰间同色宽带上一颗硕大红宝石镶嵌,阳光照射下闪着耀眼光芒,暗纹细秀于各个角落,零星宝石增添色彩。
足下一双玉堂富贵祥纹鞋,走动间仿若步步生莲。
凤冠皆是实金,还嵌了无数宝石灵玉,两边直直坠下的流苏相互碰撞,发出悦耳的叮叮声。
此等待遇,岂是一个普通商贾之女所能有,凤冠凤霞,那可是皇帝皇后大婚时的待遇。林月这一身凤霞,便是皇后特意请人设计相赠,实属用心了。
“月儿……”
看着她一步步走来,林世谦不自觉红了眼眶。
时间过的当真快,不知不觉间,当初那个小小的丫头便长成了如此国色。
戎嫣……如果你在就好了,定能看着我们宝贝女儿出嫁。林世谦心想,一双眼眶早已通红,鼻头酸涩,好不容易忍住泪意不让它落下。
从碧心两人手中接过林月的柔胰,林世谦粗糙的大手牵起她时,还带了些许温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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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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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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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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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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