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生活在粮城的民众来说尤为如此。
和以原生领民为主的夏城不同,粮城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以部落民聚集而成的城池。
走在大街上,随处可以看到打着赤脚,穿着兽皮或者是用植物编织的服饰,皮肤黝黑,上面或是抹着油彩,或是涂着动物鲜血,头上身上带满各种装饰的部落民,行走在其中的少年雷算得上是异类——他穿着款式类似于现代运动服的黑底黄边服装,脚下是一双编织精美的凉鞋,不知用什么材料制成,但比大多数人脚下那毛毛糙糙的草鞋不知道好了多少倍。
他挎着自己的包,一个墨绿色的帆布包——空间背包在夏城管理的很宽松,甚至连孩童手里都有一個,在粮城却管的很严格,不仅每一个空间背包都有对应的编号和管理者,且绝对不允许被带出城去,这样是为了避免有人通过空间背包,将粮城的资源向外大量的转移,因此少年雷背的,只是一个普通的挎包,要说不普通的,大概就是在它的正中间,也就是将包盖起来的那块布上,用黄色的丝线绣着粮城学院四个字。
打扮和众人格格不入的雷,不仅没有引来异样的目光,反倒是被不少人艳羡地看着,他们纷纷和雷打招呼。
“雷,你放学了吗?”
“你这是要去哪儿?”
“要不要我捎你一程?”
叫做雷的少年很是客气,挨着挨着回复众人的问题。
“是的,我放学了。”
“我准备出去帮我妈妈和姐姐收拾田里的庄稼。”
“会不会太麻烦你了,泥巴大叔?”
被他称作泥巴大叔的,是一个个子不高,但相貌非常粗犷的汉子,他坐在一个空荡荡的牛车上,车上放着一些诸如水壶和食物一类的东西,除此以外,还有很大的空位,他热情地道:“这有什么麻烦的,反正我也要出城,车上的空位置还多着呢,快上来吧孩子,靠你那两条小细腿,怕是太阳都落山了也走不到你家的田里!”
雷腼腆地笑笑,利落地爬上了高大的牛车,从他的身手可以看得出来,他其实并未荒废自己在山野间锻炼出来的能力。
但几个月的读书识字,的确叫他的身上多出了一股曾经作为野孩子时没有的气息。
等他上车坐稳,抓住牛车的扶手,泥巴大叔就轻轻地一样手中的鞭子,在空中抽出响鸣,但并不真的落在拉车的牛身上,听到鞭子的声音,肩宽臀厚的小哞哞牛,就慢慢悠悠地迈开了步伐,别看它走得慢,但由于体型摆在那里,一步顶普通人好几步,而且它的慢,也就是刚刚开始那会儿罢了,等到车的速度逐渐提起来,它越走越轻松,脚下的步子也逐渐加快,渐渐地,旁人要小跑才能追上牛车的速度了——街道边的孩子赤着脚,嘻嘻哈哈地追逐着牛车,叫着泥巴大叔的名字。
“泥巴大叔,泥巴大叔,让我们也坐上一坐吧!”
泥巴大叔哈哈笑着,呵斥道:“伱们这群小兔崽子,回家吃奶去吧!我才懒得带孩子!”
“那你为什么让雷坐你的车,他难道不是小孩吗?我可听大人说了,十四岁以下,都算是小孩子呢!”
追着车跑的大孩子,不服气地问道,他看年龄,不比雷小几岁的样子,身手也很敏捷,一边跑一边说话,竟是能和牛车齐平,完全没有被落下。琇書蛧
“雷可不是小孩,雷是小男子汉!”泥巴大叔毫不掩饰自己对雷的欣赏,“他可是推翻了残忍的统治者,带着家人弃暗投明加入粮城,受到了城主表扬的小英雄呢!”
“那是我没有遇到,我要是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一定比他做的更好……”
男孩不服气地说道,脚步却渐渐地慢了下来,他冲着雷大喊。
“雷,总有一天,我会比你更厉害的。”
雷只是笑了一下,并不说话,在学院读书的他,和这帮同龄人之间,已经有着可悲的隔阂了。
已经动起来的牛车无需驱赶,自己向着城外驶去,泥巴大叔乐呵呵地同雷聊天。
“雷,我听说学院秋季招生就在这段时间,你们老师有说过具体是什么时候吗?”
面对泥巴大叔的问题,雷一点都不觉得稀奇,他回忆了一下,道:“大概是秋四十五日的样子,也就是降临日那天。”
所谓的降临日,其实就是人类领主们来到这个世界的日子,若干年后的人类会为这一天包裹上如何的神话色彩他们无从得知,但对于华夏的众多人类领主来说,这一天的确是值得庆祝的一天——他们既遭受了苦难,又收获了新生。
“哦哦,那没几天了……”泥巴大叔这样说着,又紧张地试探道:“我听说学院今年对入学的孩子会进行分班,好的和好的在一块,坏的和坏的在一块儿,是真的吗?怎么才能让孩子分进好的班级里?我可不想让我家的臭小子,和那些坏东西混在一起,那会把他带坏的!”
雷猜出男人的想法,笑了一下,并不吝啬于透露出自己知道的消息。
“泥巴大叔,您放心,分班得是明年春天的事情了,今年冬天,大家还是随机分班的。
“具体怎么分班,我听我老师说过,好像是按照春考的时候班与班的排名,以及学生与学生之间的排名而来。
“比如说学校里如果有三个班,三个班春考之后的排名分别为一二三,那么学校就会将一班一半的学生,二班十分之三的学生,三班十分之一的学生组合在一起,放到最好的班级里面,享受最好的教育资源,不过如果第一次考试没能被分配到最好的班级里也不要紧,之后还有夏考,夏考会让年纪排名在前的孩子自动上升到最好的班级,而成绩不好的则会被分配到其他班……”
泥巴大叔很用心地在听,但这规则对他来说显然有些复杂的过了头。
雷看出他脸上的迷茫,安慰道,“您不用想太多,反正刚刚入学的时候,老师对每个班的学生都是一视同仁的,只要您的孩子好好学习,名列前茅,一定能被分配到最好的班级里面。”
泥巴大叔放心不下的说道,“哎,我家那臭小子,要是有你十分之一的懂事和听话,我就不用那么操心了!”
“有您这样的好父亲,他调皮一些,也是理所应当的。”雷悄悄地拍了一个马屁,引来泥巴大叔的哈哈大笑。
他颇为自豪的说道,“嘿,老子自从加入咱们粮城以后,拼了命似的干活挣钱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给那孩子一个好的出路吗?我也不求他能有多么大的本事,能进工坊做个学徒,又或者是当个小管理员也行,对了,我听说你们学校表现好的孩子,会被送到圣地去学习?是真的吗?”
“这个我也不太清楚,只是听老师说有可能……”
“圣地啊。”泥巴大叔咂咂嘴,“听说在圣地,住宿都是免费的,孩子们上学也不用花钱,他们有吃不完的肉和蜂蜜,生病了还能去医院,里面据说有神奇的医生和药师,就是骨头断了也能帮你接起来,不像我们粮城,就只有一些半吊子的巫,除了开些草药让你自己去熬制,就什么也做不了……”他的语气当中满是向往。
他口中的圣地,其实就是夏城。
夏城和粮城采用的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管理模式。
夏城的田地公有,大家虽是农民,却更像是雇工,集体种植,集体收获,虽根据最后的收货量,负责某块田地的负责人,能拿到一些提成,但大多数选择下地的领民,都是为了那比工厂更高的工资,以及没那么乏味的工作——并不是每个人都擅长木匠铁匠之类的工艺,而炼金引擎的工坊又管理严格,一旦入选就不能说不来就不来,不是每个人都能忍受在一台机器面前一坐就是四五个小时,重复着枯燥而又无味的投料工作。
有些人宁愿辛苦一些,下地干活,至少是在他们熟悉的野外环境,还能和旁边人聊聊天,说说话。
粮城的田地则分为公田和租田,公田的规则和夏城差不多,只不过由于土地没有夏城肥沃,也未曾经过开垦机的处理,因此工作量远不如夏城那么多,只用在需要的时候,招募人手下地干活就行,平时有那么几个人监管即可;租田则顾名思义,就是可以私人租赁的田地,粮城提供种子,提供田地,提供开垦的工具,但地里种出来的作物,粮城要分走一半。
以系统出品的种子产量,一人劳作的田地,即使是分走一半,剩下的一半,也足以供养一家三口一整年的开销。
而如果只是单纯的在粮城打零工,挣的钱往往只够一个人开销,当然,如果不住在粮城的话,省吃俭用,还是能攒下一些钱来,换做物资,供养自己的部落,但这哪有租田好啊,只要能租到田,就相当于直接解放了两个人的劳动力。
但想要在粮城租田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要想在粮城租田,首先得有一套房,不拘泥于是买的还是租的,当然,租的房子至少得一年起步。事实上,大部分人压根就买不起粮城的房子,或者说,粮城一开始就没提供卖房这个选项。
而且租房还有押金,因此往往一套房子,要好几个人共同攒钱才能掏出以年为基础的租金。
所以在粮城租田的,往往是以部落为单位,多人凑钱,租下一套房子,再向粮城租赁田地。
至于为什么不在粮城买了种子自己开垦自己种……emmm……聪明人是有的,但一来技术不达标,同样的种子,没有专业的农业指导,这些从来没有自主农耕过的部落民们,连挖坑放种子这种最基础的操作都不知道,更别提合适的灌溉施肥管理了,二来嘛,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大量的可食用作物被聚集在一起,往往会吸引来大量的动物。
都不说跟着素食动物屁股后面过来的那些捕食者了。
就是森林里个头一个比一个巨无霸的素食动物们,已经够部落民们好受的了。
这些动物对他们未必有多少杀意,可架不住体型差摆在这里啊,人家往你地里一杵,你赶还是不赶?
赶,就人类那小体格子,说是蚂蚁搬山夸张了一些,也和蚍蜉撼树差不多;不赶,花了钱买的种子,辛辛苦苦种的粮食,就这么被别的动物连皮带杆的啃了个干干净净,吃你的就算了,人家打旁边路过,还能把家给你推得差不多……
有部落吃过亏之后,大家就老实了,宁愿给粮城打工,也要在粮城附近开垦。
像是雷这样,并非以部落为单位,而是以家庭为单位,还是母亲姐姐弟弟这样的三口之家,能在粮城租赁到自己田地的,还是比较少见的,泥巴大叔却知道,这一家子能有这样的福气,全靠这个叫做雷的小小少年。
他和他的家人,原是受另一个领主统治的领民,但那个领主是个残忍冷酷的暴君,不仅将部落中稍微有一点姿色的女性都占为己有,纳入后宫,还各种欺压部落中的普通民众,是雷主动联系了粮城的城主,推翻了暴君的统治,他们家现在拥有的一切,都是城主大人给他们的奖赏。
羡慕不来,羡慕不来啊……
泥巴大叔想着,驾驭着牛车出了城。
他也是个非常聪明的人,一开始是来粮城打工,他就盯上了城里的建筑队,从小工做起,很快就成了能独当一面的人物——比如说单独砌一面墙什么的,队长很欣赏他,他的工资也随着技术的提升水涨船高,但他并不满足,后来又跟着城里的货郎,到处做起了买卖,挣到钱以后,又心思活络地搞起了牛车运输。
他这么拼命,不为别的,就为自己的孩子能入学,粮城依旧是不收学费的,但有入学条件,同样是租房,而且有服装和纸笔上面的开销,很多部落民们觉得孩子读不读书无所谓,但他却是难得的觉得只有读书,孩子才会有更好出路的人。
牛车出了城,城外是一片叫人震撼的景象,平坦的地面,被人为分割成了一格一格的小格子,每个格子里都种满了不同的作物,其中数量最多的,当属主粮稻麦,仿佛一直生长到天际的稻麦已经金黄饱满,连绵在一起,风轻轻一吹,便是麦浪层层,随之而来的,是浓郁的麦香,这股香味在城里已经十分明显,出了城之后更是浓郁到令人陶醉。
“就送我到这里吧!”雷看见了自己那在田间忙碌的母亲和姐姐,忙对泥巴大叔说道。
“再往前一点吧!”泥巴大叔指着前面的一个十字路口说道,“正好我要在那里做点生意!”
那个十字路口离雷家的田地更近,他自然没有拒绝的意思,等到了地方,他跳下车来,礼貌道谢后,便撒开脚丫子,叫着“姐姐”和“阿妈”,直奔不远处的稻麦田而去。
泥巴大叔看着他的背影,笑了笑,也将自己车上的东西搬下来,然后大声地叫卖道:“饼子,香喷喷的饼子,又管饱又好吃的饼子,买饼子还送一壶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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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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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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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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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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