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秦时明月之侠道墨问晋遥韩非>第二百零七章 一手木剑,一手道揖
  “诸位,接下来就是商议如何部署了!”见晋遥离去后,六指黑侠开始安排起针对草原高手的计划来。

  “会不会有些欺负人了,一个掌门级都要一个宗师带队?”晋遥开口问道。

  “握草~你……”田龙看着身边的晋遥,直接被吓了一跳,他是见鬼了?

  他记得很清楚啊,亲眼送对方上的朱雀啊,怎么转眼就出现在自己身边了?

  晋遥微笑地看着曾经并肩作战的老伙计,笑问道:“你猜我有几分像当年?”

  “他是偃师,有木偃替身!”田光解释道。

  其余百家高手也被田龙的动静吓了一跳,然后看着出现在他们身边的晋遥也蒙了,直到田光解释了也才明白过来。

  “所以,你们猜,哪一个是我,哪一個是我的木偃身?”晋遥笑嘻嘻的看着一众大佬们。

  “……”所有人沉默了,仔细打量起晋遥,然后再次沉默了,他们真看不出来了。

  六指黑侠也是皱眉盯着晋遥,然后发现,他也没认出来这是本尊还是木偃身了。

  “本尊身边有神杀剑士和徐夫人守护,这应该是木偃身!”公孙龙提醒道。

  只要不傻都不会让本尊处在危险之中,所以,这一具应该是木偃身!

  最关键的是,木偃身和本体不能超越三十里范围,晋遥是要去燕国蓟城找姬罗的,此去千里,不可能是本尊在此。

  “你确定?”晋遥微笑地反问着公孙龙。

  公孙龙也迟疑了,谁都知道本尊身边有神杀剑士和徐夫人守护,那若是对方反其道而行呢?

  等于是,你猜?你猜我猜不猜?的死循环了。

  “伱出来一下!”六指黑侠皱眉,将晋遥带出了议事堂。

  “你这是本体还是木偃身?”六指黑侠直接问道,他是真看不出来了。

  “假身!”晋遥直接回答,他又不傻,这帮家伙肯定会在自己回来前出去几波人,所以留下个木偃身跟着,到时候也可以让姬罗直接从燕国进入东胡。

  “据墨家记录,木偃身和本尊只有三十里的联系距离,你这是?”六指黑侠继续问道。

  “墨祖只控制三十里,那是因为他只需要在三十里外就足够安全了!”晋遥回答道。

  六指黑侠懂了,意思就是木偃身与本尊的实际控制距离不止三十里,只是墨祖懒得让木偃身跑那么远,而不是不能超出三十里。

  “这皮肤是什么情况,我记得木偃身是木石打造,虽然你自己后来加上了些公输家的青铜机关术,但是也做不到跟真人一般无二啊?”六指黑侠摸了摸晋遥的手腕,那触感跟真人并无二致。

  “吃了农家的一颗百草丹留下的遗蜕皮肤,然后被我用来贴在了木偃身上!”晋遥露出了手腕处的缝合线。

  当初在蓟城退下的皮被他收集起来沾到了木偃身上,遮掩住了下边的木石青铜,所以才看起来跟真人一样。

  “能控制多远?”六指黑侠继续问道。

  “不知道啊,所以现在在测试啊,等什么时候断线了,就代表着脱离了!”晋遥答道。

  六指黑侠嘴角一抽,“那你就呆在我身边吧,木偃身还是很珍贵的!”

  六指黑侠可不想这家伙浪着浪着,然后失去了控制,这木偃身就不知道丢到哪了,墨家打造这么一具木偃身还是挺费钱费力的。

  “明白!”晋遥点头,他就是这么想的,跟着六指黑侠,能见到半步天人甚至天人出手啊,那种机会可是很难得的。

  弄懂其中关键后,六指黑侠也没有在多说其他,让晋遥跟着他返回了议事堂,继续讨论起对草原各地高手的刺杀来。

  最终确定了,中原这边,五人一组,有一名神射手、一名横练高手为根基,然后配合三位高手组成。

  “白云子前辈、田龙前辈、孟庆前辈、阳娄统领!”晋遥还是没能跟六指黑侠一起,而是跟着一群老熟人又组队了。

  其中白云子居然是宗师,这是晋遥从没想过的,他一直以为白云子就是道家的一个长老,一个一流高手而已,结果被打脸了。

  “我们的任务是肃清原阳、云中、善无这一块区域内的一流以上所有高手!”白云子身为宗师,自然也是他们的伍长队率。

  晋遥等人点头表示明白,六指黑侠等人将草原分割出了一个个区域,然后每个区域都有一支宗师队伍去清剿,在六月底前所有宗师掌门级就要赶往东胡王城汇合。

  “这一代是楼烦蛮的活动范围,而楼烦蛮也曾是草原上的大部落,若非被赵武灵王打过,他们还会更强!”白云子带着一行人已经乘着墨家打造的滑车出发,然后仔细的研究着赵国提供的情报。

  “几乎可以确定,楼烦蛮之中是有至少一条能通向宗师的路的,这么多年下来,未尝不可能有其他的宗师路线出现!”白云子继续分析着说道。

  战略上藐视敌人,战术上重视敌人,中原虽然看不起草原蛮夷,但是真正动手前,还是给予对方一手尊重的。

  晋遥等人听着白云子的分析,然后都在各自调理内息,保证时刻处在最佳状态之下。

  进入草原荒漠之后,一行人也换上了草原装束,驱赶着一群抢来的羊,逐水草而居,不断的与楼烦的各个部落接触。

  “你们怎么都会草原蛮语?”晋遥错愕的看着白云子、孟庆、田龙和阳娄,白云子和阳娄会他不奇怪,问题是当初还要自己去混蛮族之中的田龙和孟庆怎么也会了。

  “三年前,我们说过会回来,自然是专门去学过!”田龙和孟庆低声说道,三年前那么多袍泽伙伴为救出他们而死,他们如何能睡得着,日日夜夜也都在想着重新回来复仇的这一天,自然也就学习了草原蛮语。

  所以,在众多队伍中,他们是唯一一支全都会草原语的队伍。

  从抢了第一个小部落后,他们驱赶着这个部落和他们的羊群,逐水草而行。

  神奇的是,这个被抢的部落居然没有任何反抗,就这么跟着他们朝下一个水草丰茂的地方赶去。

  “他们为什么一点都不反抗?”晋遥等人都万分诧异。

  “这是草原的生存法则,强者为尊,谁强就跟谁走,甚至我们遇到的下一个部落,只要我们愿意去抢夺,他们都会成为我们的士兵,去跟另一个部落开战!”白云子号称道家人宗的道藏,什么都略懂,也能清楚这群楼烦蛮在想的是什么。www.xiumb.com

  在这个部落看来,他们只是被更强大的一伙人抢了,然后对方也没有杀了他们,只是将他们收为了麾下,甚至他们都能猜到晋遥一伙是要去寻找另外的部落吞并对方。

  “你们是要走狼王之路的勇士吗?”原本部落的部落首领问着五人。

  “狼王之路?”哪怕是博学的白云子也蒙了,但是还是点头回答道,“是!”

  部落首领望着五人,然后带着族人纳头就拜,敢于走狼王之路的都是勇士,若是他们能一路闯到单于帐前成为狼王的金刀勇士,自己就是金刀部落了!

  随后几日,晋遥一行也就知道了什么叫狼王之路了,简单来说就是大鱼吃小鱼的游戏,若是有能力,那就带着自己的部落去挑战其他部落,然后将对方吞并,再继续挑战更大的部落,直到闯到单于王帐前,就能被称为金刀勇士,而他们吞并下来的部落也会被称为金刀部落。

  当然,若是觉得足够强大,也是可以挑战王帐的,只是已经有很多年没有人去挑战王帐了。

  晋遥等人才突然发现,这对他们来说貌似是个天赐的机会啊,都不用他们去找,只要不停的挑战下去,就会有人指引他们找到楼烦的所有部落高手。

  “部落之战,你来指挥,杀人的事,我们来!”明白什么是狼王之路后,白云子立马改变了策略,由晋遥来指挥部落大战,而阳娄、孟庆、田龙等人则是负责弄死对方的高手。

  一时间,整个楼烦部落内是鸡飞狗跳,白云子等人带着一个原本只有十余人的小部落,不到一个月就发展成了一个人数过万的大部落了。

  死在他们手中的高手也从小部落的不入流莽夫到三流、二流、一流,而今天,他们挑战了一个大部落,然后发现了其中的掌门级高手。

  “无量寿福,下辈子别乱投胎了!”白云子一手木剑,一手道揖,白衣道袍走过了对方的高手群,木剑滴血,敌人却连拔刀的机会都没有就生机断绝了。

  “该死的,谁跟我说道道家修身养性,不喜杀戮打斗的!”孟庆、田龙等人都望着白云子的背影感到了一阵恐惧。

  一脸悲悯的样子,要不是脚下是尸横遍野,剑上鲜血如注,还真以为是什么悲天悯人见不得死亡和杀戮的圣人了。

  “白云子前辈确定你有给他们投胎的机会?貌似他们死后也归你们管吧,你杀他们用的还是镇压鬼怪的桃木剑!”晋遥迟疑地看着白云子问道。

  他有理由怀疑这些死在白云子剑下的蛮族高手,很可能是被打的神魂寂灭,连投胎的机会都没有,毕竟他们是亲眼见过白云子在这帮人死后还专门给对方做法事的。

  只是念得貌似不是什么超度经文,而是道家的神鬼七杀令!

  “唉,你们都知道的,武安君白起后来因为冤魂索命,所以死的老惨了,贫道不认为自己比武安君更强,所以为了将来不被冤魂缠上,只能麻烦点,再多送他们一程了!”白云子一副我是为他们好的样子,无奈的摇头,为什么你们就不能理解我的良苦用心呢?

  “以后不能轻易招惹道家!”孟庆、田龙、阳娄纷纷点头,生打不过就算了,死了还碰上人家专业,那可就真是太惨了。

  “其实,你虽然从来没有动手,但是真正算起来,死在你手上的蛮族才是最多的!”白云子看向晋遥说道。

  他们虽然出手杀人,但是也只是杀一些收拢的部落解决不了的高手。

  可是晋遥是部落指挥,在两个部落交战时是故意扩大了战损的,让两边人都死伤惨重。

  所以结果就是,因为晋遥而死的蛮族没有一万也有八千了。

  “迟早会有业障找上你的!”白云子望着晋遥背后日益浓重的杀气和煞气认真地说道。

  “墨家明鬼,你们懂的!”晋遥也不在意,墨家明鬼可是想着将鬼神抓来切片格物致知的。

  所以,他们也从来不怕什么鬼神之说,巴不得对方找上来,然后才能找到实验的样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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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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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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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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