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说《白氏长庆集》的由来,言罢,元九仍意犹未尽,写道:“至于乐天之官秩景行,与予之交分深浅,非序文之要也,故不书”。相信看到这里的,能笑的都笑了。
元微之,那你前两段写的是什么!
都不用看后面互相赠答的诗文了,都知道白乐天他在任上那必然是个好官(至少在元微之看来),也能知道他俩交分是深是浅。
最开始我写这篇的时候,我想的是此“非序文之要也,故不书”,但又不知道该写什么。于是冥思苦想之后,还是决定遵照本心,重蹈历史的覆辙。
还是从最开始讲起。
我十五,她也十五。
说实话,对于新班级我是没有多少期待的,所期待的大概只有前面的那几天假期。第一个班的班主任东哥有云:分班必然越分班越不好(诚如斯言),再加上本来就不怎么爱学习想上学,所以分到541的时候,多少有点生无可恋。
但人生总有盼头。
以前在535时,班上几个老乡,都是男生,还有个是县里的,和我们几个语言不通。
出于对家乡的思念,我是真的希望班里能有一个老乡小姐姐!
如果是一个宿舍的那就更好了。
以至于头分班的时候,好几个晚上跪在宿舍床上对月祈祷。
苦心人天不负,最初41的分班名单出来的时候,班上有两个老乡,我妈一看,有个名字一看就是女生。
于是立刻联系。
竟然是男孩子……
嗨,现在这孩子的名儿,你都看不出来是男是女。
但其实我的名字也挺中性的,看不出男女,于是便嘴硬说剩下这个肯定是女生,催家母赶紧联系。
嘿,老天有眼,真的是诶。
于是我记下了她的名字,打算迅速地认识一下。
初入41,我坐在讲台边上,点名的时候,她似乎在我斜前方。于是下课立马过去看,也没捞着人。
没事,日子还长着呢。
然后……然后我就把这事儿给忘了。没办法,高中嘛,又是这种地方,时间紧任务重的。
重排座位,按大小个儿,男女生分别排成一队。能考上这学校的,没几个傻的,排队的时候都曲着腿缩着脖子往前挤。我倒没这个兴趣,毕竟这身高也是值得骄傲的地方之一,岂能为了往前坐而折腰。
挺靠前的位置,我看见一个女生对另一个女生道:“你比我高,站我后面吧。”那个略高些的女生出了队伍,便再也插不进去了,略有尴尬地一路向后,谁也不肯让她插到自己面前,眼看着她就要走到我面前了。
我冷眼看着,心想这莫不真是个傻的。等到她走到我面前,我说:“站我前面吧,你没我高。”
当时她的确是比我低了几厘米,只可惜我上了高中再也没长过个子,这位怕是二十三也能窜一窜的。
于是她就成了我同桌。
尔后一想,世间缘分,大抵如此。
二中真的是一个神奇的地方,以至于我上了几天的课也来不及问她的名字,最开始知道,是因为她数学限训忘了涂卡,当时班里有些乱,数学老师举着她的卡在逼仄的过道里扒着桌子艰难穿行,大声地喊着问这是谁的卡。
我听到了她的名字,连忙转身回头去看数学老师,看谁会去领这张卡。
董老师走到最后,又走回来,也没人领,直到重过我们身边,她才听到,举手拿回了自己的卡。
妈妈呀,合着就在我眼皮子底下待了这么多天。
我来不及懊悔,立刻凑过去:“原来你就是张睿鑫啊?”
这样问也许有些奇怪,尽管不怎么自然,但她还是点点头,应了。
我俩相熟,还要感谢南派三叔,感谢他笔耕不辍,创造出了这么好的故事。
是第一次上一个用不着的课,好像是叫通用技术还是什么来着,老师是个微胖的姐姐,叫张海什么来着。
总之,海字辈的人。
我嘴快,小声道:“张海客。”
她转头看我,脸上终于不是那种木然或是尴尬,而是一种压抑着的活跃的气息:“你也看《盗墓笔记》?”
我相信我当时脸上的表情一定比她精彩万分:“我看!”
并且怕她不信,报菜名一样说了好多张家海字辈的人。
有了共同语言,那话就多了。
还记得有一次,新闻课,讲的是黑户。她说:“这人一定姓张。”
我表示同意,并且后来在给她的QQ备注上加上了“黑户”二字,至今未改。
她那时跟现在很不一样,那时候,说她高冷也好冰山也好,离远看,她总有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气场,靠近了,又感觉她是自闭太久,在如何与人相处这件事上不太熟练。
好在我是个没脸没皮的。
时隔多年,我忽然很好奇你那时有没有烦过我。
那时候真的是啊,放了假都盼着早点儿开学。
你比二中还厉害。
小日子过得顺风顺水风平浪静,不久,就又分班了!
又开始临时抱佛脚地祈祷,但是不怎么顶用,但最后,虽然没分到一个班里,但好歹是在一个楼层,一个是最西边,一个是最东边。
中午还能一起吃饭!
于是我们当时还在空无一人的宿舍里做了很多幼稚的事情(就是她的宿舍)。
但天下哪有不散的宴席,是吧,我当时能跟她分到一个楼层,居然是分错了。
我他娘的居然在另一个校区。
那还能怎么办,卷铺盖走罢。宿舍里还有点零食,拿着也是麻烦,不如给她拿着。我上楼收拾东西,忽然想起来以前班长见我给她送零食的时候,很惊讶地说:“你这是要包养她啊?!”(班长和我一个宿舍,最开始的座位,她右手边是我,左手边是班长)
但我忽然找不到她人了。
上上下下,楼里楼外,都找遍了。但就是没捞到人。
就……急哭了。
她当时是在新宿舍里和家里打电话,我站在门外,拎着零食,一听到她的声音,就哭了。
哈哈哈她不知所措戳在那里好似胳膊都没地方放的样子真好玩。
主任见了,还开玩笑说我舍不得西区。
头走的时候她抱了我一下,我都没敢久留。如今回想,那大概是除了误触以外唯一一次身体接触。(笑)
当时懵懂,只道是寻常。
高二,我俩从朋友变成了笔友,写信塞小纸条的事,从那时延续到了现在。
为什么呢?因为聚少离多。
虽然从不刻意念着对方,但也是一直在心里的,世上的许多人,他一辈子也体会不到这种关系的感觉。我行行好说一嘴,不累,很舒服,伯牙子期,高山流水,再好不过的了。
我那段时间大概是色迷心窍吧,自己也说不清楚,反正挺混乱的。
但她的劝,我多少能听得进去。
高三,我们终于到了一个校区,楼上楼下,她在上边使劲跺脚我肯定能听见那种。可惜第二天我就去北京集训了。
她刚来那天,行李还没到,和高二的同学在操场上乱走,本来说好的要帮她搬行李,结果走着走着就看到了美术老师,不知道是我自作多情还是怎么的,她当时摆手说“你去吧”的时候,感觉挺不舍的。
于是我又找不到她人了,行李还没运过来,我就要去上专业课了。
那天过后,我集训,她继续她的一轮复习。
——哪怕前途未卜。
——哪怕各自奔赴。
客观地说,从画室回到学校冲刺文化课的那几个月,没她我坚持不下来。
主要方式,是给她写小纸条,没事自取其辱,比一下成绩。
忽然就想起头高考时喝的中药了,按高二时的脉案开的药,在当时那个身体状况下其实已经没多大用了,但我多了个药引。
于是就快乐地考完啦!
因为疫情,放假也没有多少时间能见面,开学了更是,五百多里地,说远不远,说近也不近。
她开学的时候,我还没有开,有次去学校找她,因为疫情,我进不去,只好这么隔着铁栅栏。这还不是一般的铁栅栏,学校地势高,我得仰着头看她才行。
画画人表示头一回觉得仰头这么快乐。
而且大学吧,尤其是大一,那个乱七八糟的事也真不少,有时几天不联系,也是常有的事。
哪是我好几天不和她说话啊,人家是大忙人,都是我**赖赖一大堆,人家隔好几天,才能蹦出几个字来。
就有一次,我好几天没和她说话,想看她到底几天才理我(我很冷静的),最后好像是叫另一个朋友知道了,和她说了还是怎么着,她这才过来和我说话,开头第一句:“那个,我还活着。”
说一个不大贴切的,她好似可以融化的冰山,我死皮赖脸地融了她,看着她化成水,流向四面八方。
挺好的,我就是……脚有点疼。
所以你们那些后来和张睿鑫做朋友的,关系多么多么好的,你们都得感谢我,没我你发现不了她的好她也不会搭理你。(嚣张.jpg)
好,言尽于此,切回正题:她是一个多么好的人以及我与她到底什么交情,并不是这篇文章的重点,所以说就不写了。
我十九,她也十九了。
十九岁生辰,我也不祝你平安喜乐了,我祝你乘风破浪,见多识广;行山踏水,看尽是归途;百代过客,湛然心辩方一生。我祝你途有风雨,后见彩虹,祝你归时逆雪,再闻梅香。
到最后,痛快过,也苦恼过,喜怒哀乐都尝过。
还能与我说一句:此生幸得你同路。
【作者题外话】:今天有点事,所以才这么晚(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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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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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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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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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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