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倒是听说过,英公的孙儿不知从何处弄了几株新粮种,亩产了不得,天子甚为看重,派了数千禁卫日夜看守。
朝臣们听说后,也只是唯唯附和,既然天子说亩产了不得,那一定了不得,但是在各人的心里其实是不以为然的。
这个世界的几种粮食,大约会是怎样的产量,朝臣们比谁都清楚,就算弄到了新粮种,它的亩产再惊人,终究也逃不过自然规律。
说它亩产比寻常的麦子稻谷黍米高一两百斤倒是可以接受,但如果说它的亩产比目前的粮食多了好几倍,甚至上十倍,这就有点扯澹了。
神仙撒尿施肥也不可能种出这效果,这完全超出了自然规律了,大家都是理性的人,怎么可能接受如此无稽的说法?
眼前的仪式弄得很隆重,明明只是收几株番薯,一把锄头把地刨开便是,偏偏李治却非要叫上僧道念经,还要跳大神作法。
这倒也符合李治的性格,别看李治三十多岁了,可他的性格却仍然中二。
一言不合就换年号,取的年号一个比一个尴尬,朝堂的官署也经常改名,好好的御史台不用,非要叫什么东台,西台,搞得像妈咪带着小姐窜包厢一样。
为了眼前甚为看重的番薯,正式收成之前搞个开镰仪式,其中除了确实掺杂了一些政治因素。
比如让番薯与当今天子实实在在地扯上关系之外,李钦载觉得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李治心中的中二之魂又开始熊熊燃烧了。
没关系,你是皇帝你说了算,开心就好。
李钦载无所谓地陪着君臣跪在番薯面前,心里颇有微词。
番薯是他发现的,也是在他家的地里种下的,结果最后却要他给番薯下跪,这跟老子跪儿子有啥区别?
待会儿收成之后,必须暗中贪污两个,晚上悄咪咪烤了吃。
君臣虔诚祈福良久,跳大神的可能跳累了,于是打完收工,神神叨叨地跪在番薯面前,神情凝重地望天,手里不知掐着什么决。
良久,神棍一脸高深地朝李治点头示意:“陛下,吉时已至矣。”
李治又欣喜又紧张,朝李钦载看了一眼,道:“此物是景初发现的,不如与朕一起亲自动手,看看它的收成究竟如何?”
李钦载当然不反对,亲自动手才好,有机会偷两个烤着吃。m.χIùmЬ.CǒM
不客气地拿过一柄锄头,李钦载在番薯叶边刨了几下,挥锄头的力道十足,李治在旁边看得心惊胆战,不停地道:“慢点,小心点……莫伤了根。”
李钦载嘴上答应,下手仍然不客气。
锄头在番薯叶旁挖开一块深坑,李钦载扔了锄头,徒手用力刨了几下,然后探手一摸,用力一扯,一串黑黑红红的果实便被他从地底拽了出来。….在场众人一愣,看到李钦载手中那一大串不知名的果实,粗略估计了一下重量后,众人大吃一惊,刚才轻视的表情此刻已变得凝重。
跪在人群中的上官仪不敢置信地站了起来,惊呼道:“陛下,此物……竟真的,真的……”
李勣也在人群中,他的表情却无比澹定,只是捋须的手微微颤抖,看似浑浊的老眼里闪过激动的光芒。
武后站在李治身后,看着李钦载手中的果实,她也不自禁地挺直了身子,双手死死地拽住自己的衣角,表情努力维持镇定。
李治此刻已懒得保持什么帝王仪态了,兴奋得说话都结巴了:“这,这这……便是番薯?朕记得开春种下时,才几颗种子而已,如今竟收获了这么多?”
李钦载也不答话,而是俯下身在地里摸索着什么,随即双手伸进泥土深处,使劲一拽,又拽出一大串番薯果实。
人群倒吸一口凉气,随即爆发出尖叫声。
“诸位稍安勿躁,还有,还有……”李钦载是在场的人里面唯一一个不意外的人。
他比谁都清楚番薯的真实产量,这东西在前世可是了不得的高产粮食,高产到什么地步呢?很多农村地方每年必须要种上一两亩,一亩所得基本能保证一个大家族整年不挨饿。
当然,这东西产量再高,它终究是杂粮,不是主粮,不能当饭吃,可一旦遇到灾年,番薯可就是救命的粮食了。
开春时李钦载记得自己种了好几株苗叶下去,刚才不过是拽了两次,地里仍然还有不少。
然而就是这两大串番薯果实,已经让在场的所有人疯狂了。
“陛下,您亲自试试?尝一尝收获的快乐吧。”李钦载朝李治眨眼笑道。
李治激动地深呼吸几次,然后走上前,也不管会不会弄脏黄袍,学着李钦载的样子将双手伸进泥土里,循着地面番薯叶的根茎摸索,然后一挖,一拽,哗啦一声,李治手里也多了一大串果实。
果实大小不一,大的如拳头,小的如桃李,暗红色的外皮上沾满了泥土,透着一股令人欣喜的生气。
这下连李勣都有些不澹定了,下意识地往前走了两步,群臣这时也都顾不得失仪,纷纷上前将李钦载和李治围住,凑近观察二人手中的番薯。
上官仪伸手掂了掂其中一只番薯的重量,激动地道:“这分量压手,亩产怕不是……”
李勣也伸手掂了掂,沉声道:“是个好东西,亩产五千斤怕是往少了说,若照顾得周到,亩产六七千斤也不成问题。”
虽然都是文臣武将,可大唐以农耕为本,上到帝王,下到朝臣,对农事或多或少都有些了解。
仅仅只掂量了一只番薯的分量,二人就将它的亩产猜得八九不离十了。
李治扬了扬手中的那串番薯,表情得意地笑道:“多亏李景初慧眼识珠,发现了这新粮种,此物若普及天下,必将惠泽万民,景初此举万家生佛,善莫大焉。”
李钦载急忙道:“臣不敢居功,是陛下力排众议支持臣,当初从种植到侍弄,皆是陛下高瞻远瞩预先安排,方有今日之喜,臣不过是帮陛下跑跑腿,陛下才是对万民有活命之恩的活菩萨。”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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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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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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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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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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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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