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咔嚓”一声,一阵白光闪烁,这是我和洛雪的第一张照片,合拍照,两人肩并肩站着,洛雪挽着我的胳膊,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琇書蛧
此时的她已经换上了照相馆所推荐的衣服,一套白色衬衫,发型扎着一条马尾辫,一副小清新的模样。
而我,此时也换上了一套衣服,黑白相间的秋装,哎哟,这可把我热的啊,还好里面有空调,不然非得出汗了。
“非常完美,接下来,我们再来拍一张亲密照。”拍照的是一个三十岁的男子,他带着一副眼镜,下巴留着一撮山羊胡,头发留得老长,还扎着马尾辫。
这看得我有些怪异,难不成现在搞艺术的都喜欢这种发型吗,也不嫌洗头麻烦,这鬼天气,就不热吗?
听到摄影师的话,洛雪立马抱着我,嘴唇贴在我的脸上,但她没有亲下去,见状,我脸色稍有不适,但也没有阻拦。
吸了口气,我脸上露出一抹淡笑,摄影师有些不满意“你这个,不太行啊,要笑的甜蜜点,试着想象一下,她是你最爱的人,你们有过许多甜蜜。”
不得不说,摄影师还真是有经验,几句话的功夫,就把我给蛊惑了,听后,我脑子里浮现出洛雪的身影。
想了一会,我脸上浮现一抹灿烂的笑容,摄影师脸色一喜,只听“咔嚓”一声,又是一张照片被拍了下来。
恰好在按下拍摄按钮的那一刻,洛雪闭着眼,朝我的脸颊上重重地亲了上去,画面定时在那一刻,照片中的她,笑的很开心,很幸福。
这让摄像师双眼放光,惊呼道:“好啊,太好了,你们这表情,这动作,简直是我摄影生涯唯一一次遇到的。”
我被洛雪这一举动整的有些措不及防,脸色稍微有些不悦,但看到她笑的这么开心,又想想这几天她对我的照顾,我的脸色稍微好看了些。
今天,也是我在Y市的最后一天了,拍完照,我就得赶回C市了,这次,就算是对她这么多年的补偿吧,毕竟这个丫头,对我一直都是顺从的。
有了这样的想法,接下来的合拍照我也不拘谨了,任由她怎么样,但我和她没有拍接吻照,最多只是亲吻对方的脸颊。
后面她换了一套雪白色的婚纱,这看得我有些出神,但我还是摇摇头,一脸坚定地看着她“不行,除了婚礼照,其他照都行。”
为此,洛雪眼中闪过一丝黯淡,不过她也没有勉强我,随后又进了试衣间换了一套别的衣服。
摄影师看不下去了,他走到我面前,给我递了支烟“小伙子,我看得出来,那个女孩子很喜欢你,她是真的很爱你,为什么你要这样对她呢?”
我点上烟,抽了一口,冲着摄影师笑了笑“没什么,我只是,不想伤害她,她有更好的归宿,这次陪她来拍照,也算是弥补这么多年对她的冷漠吧。”
摄影师拍了拍我的肩膀“年轻人,听我一句劝,珍惜眼前人,别等到失去的时候,才感觉到后悔,等到那个时候,一切都晚了,我是过来人,见证过很多对情侣来拍最后一组照片。”
我冲摄影师笑了笑“呵呵,我知道,这是我第一次陪她来照相,也是最后一次,这么多年,这次就算是弥补她,希望她能找到一个心仪的人。”
闻言,摄影师深深地看了我一眼,没再说话,他心里有些遗憾“哎,多么好的一对哦,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小姑娘明显很喜欢这个小伙子,只可惜,有缘无分啊。”
很快,洛雪出来了,她换了一套雪白色的长裙,仔细一看,才发现,她穿的居然是汉服,洛雪的身材和这套汉服简直完美地搭配在一起,这让我眼前一亮。
此时的洛雪犹如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姐姐,这妮子本应该走性感路线的,但是穿上这身汉服以后,都快赶上清纯欲滴的虞楚了。
见到我这副表情,洛雪的脸颊更红了,我将烟蒂丢进烟灰缸里摁灭,随即走进试衣间,再次出来的时候,我也换上一套汉服。
一套黑色的汉服,化妆师还给我戴上了假发,像古装剧里的侠客一样,扎着一个丸子头,腰间配着一把长剑,当然,那长剑肯定是道具。
又是几组照片下去,拍完照后,洛雪抢先一步付了钱,付完钱以后,工作人员说,得二十天才能过来拿照片,洛雪有些不乐意。
见状,我走到洛雪面前,捋了捋她那有些凌乱的秀发“好了,二十天就二十天,反正照片都已经拍好了,这也不会飞了不是?”
闻言,洛雪也觉得有道理,随后挽着我的胳膊走出了这家照相馆,看着我俩这样亲密的挽着,摄影师深深地叹了口气。
他迟疑了片刻,拿起摄像机,对着我们的背影“咔嚓”一声,拍下了最后一张照片。
走出照相馆,已经是中午十一点半了,我看了眼手机,随即扭头看着洛雪“小雪,这照片也照完了,咱们现在去吃饭吧,吃完饭,去办理好出院手续,就得走了。”
听到这话,洛雪眼里闪过一丝不舍,不过她恢复的很快,只是冲我点点头“好,那,那我们去吃饭吧,就去你喜欢吃的那家饭店。”
我摇摇头“不用,就在医院附近吃一点,吃完直接办理出院手续,然后我还得回家一趟,时间有点紧,得抓紧时间安排好。”
说完,我直接在路边拦了一辆出租车,拉着洛雪上车后,司机轻踩油门,朝着Y市第一人民医院的方向,一路绝尘而去。
因为我们就在市中心,所以很快就到达了医院,下车后,洛雪挽着我的胳膊走进了医院附近的一家饭店。
吃完饭,洛雪跟着我回到了病房,她留在病房里收拾东西,而我则是去找医生换药,顺便看看自己的伤口怎么样了。
帮我动手术的主治医师,跟着我一起走进了换药室,揭开我肩膀上的纱布时,医生脸色没有丝毫变化。
我的肩膀处,现在已经开始结痂了,枪伤留下的洞口,已经看不到里面的血肉了,医生拿出消毒水给我清洗一遍,便开始给我上药了。
上药给我带来的感觉,并不是很难受,就感觉自己伤口处有点刺刺的,凉凉的,感觉有些痒,但好在能够接受。
上完药后,医生帮我缠上纱布,便开始清理台面了,我穿上衣服,转身看着医生“你好,医生,请问一下,我这个伤口大概多久能够好?”
医生看都没看我一眼,低着头收拾着台面“痊愈的话,大概得半个多月,尽量别沾水,不然伤口会感染。”
我冲医生摇摇头“医生,我的意思是,纱布啥时候能够揭下来,毕竟我得回学校了,虽然可以去当地医院,但是太麻烦了点。”
医生撇了我一眼“纱布的话,看你伤口恢复的程度,大概还得缠个两三天的样子,最好每天换一次纱布,这样对伤口有好处。”
我冲医生笑了笑“好的,谢谢医生,我今天就要办理出院手续,应该没问题吧?”
医生点点头“没问题,你现在恢复的不错,只要每天去换一次纱布就好了。”
闻言,我点点头,没再叨扰医生,轻轻地退出了换药室,回到病房的时候,洛雪已经把东西收拾好了,都是这几天换洗的衣服。
我提着那袋换洗的衣服,和洛雪走出病房,办理好出院手续后,我心里那叫一个舒畅啊,可算是出院了。
出了医院大门,我在路边拦了一辆出租车,洛雪跟我一起上车,朝着我家的方向,疾驰而去。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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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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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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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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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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