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也算是有惊无险了。”
“小荇除了被填鸭以外,没遭其他的苦,现在就只剩下让黎可待开口了,但这种长期病痛的人,比普通人能扛能熬多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开口,你说我们要不要再激他一把?”
岑欢喜说着转头看林默,发现他眼眸带笑的注视着自己,都老夫老妻了,硬是把她看的不好意思了。
压低声音扒拉他一下。
“你干嘛啊~”
他顺势握住她的手。
“在想我何其有幸,娶到你这样的夫人,出得了厅堂下的了厨房。”
林默刚从植物人的状态复苏的时候,看到岑欢喜还觉得厌弃,不是厌弃她,而是厌弃那个看到她,就会想起的被害到那个地步,连婚事都没有能力过问的自己。
但他习惯了逢场作戏,一直没表现出那份厌弃,甚至在母亲的恳求下,开始强迫自己去习惯、去接纳她,后来,强迫变成心甘情愿。
此后,他不断感慨自己三生有幸。
而今日,一路躺赢更是让他觉得自己运气好到爆了,娶到这样一个把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疼到骨子里,对婆婆犹如对待亲妈,对自己的助力,也是极大的。
最重要的是。
她给了自己幸福感。
他一个比常人冷漠的人,第一次在非事业上,感受到了幸福感。
也是她,让自己明白了家庭的不可或缺。
思及此,林默倾身抱住了岑欢喜,头埋在她的颈窝里,高挺的鼻梁在她柔软的颈侧皮肤上顶出一个小凹痕。
声音因为姿势有点闷。
“我爱你。”
岑欢喜没料到他会告白,大脑一时反应不过来,但身体却反应迅速,手环上他宽厚的后背,手心正好压在他的后心上,感受着手下蓬勃的跳动,她嘴比脑子快。
“我爱你。”
不是“我也爱你”,因为她爱他,从来不需要什么前提,哪怕他没说那一句,自己也永远爱他。
……
黎可待撑了半个月。
岑欢喜第一次见到的那个慵懒随意的黎可待,现在已经变得蓬头垢面瘦骨如柴,衣襟上是一片黑色,不是粘上的灰,而是一次又一次吐出来的血,从红变黑蹭蹭堆积出来的。
对于这个惨状,她只是撇了一眼,眼中毫无波澜。
“开始交代吧。”
黎可待吐出一口血,剧烈了咳了好几下,才嘶哑着嗓子开口。
“我是万俟宵捡回去的。”
“我也不记得那时的我们多大,我只记得他还是皇子,而我还是他好心捡回去的孤儿。”
“那时的他没后面那么野心勃勃,那时的他只想到皇上的一句由心赞赏,哪怕是夸他字写得好,但这么简单的愿望却只是奢望,所以他在一次次失望中变了。”
“他苦心钻营设计成为太子,这本来是喜事,但册封大典当天,他告诉我,他可能没法安安稳稳的由太子之位继位登基,问我愿不愿意成为他稳步登机的助力。”
“我愿意,我就被送到了刚创办的天一门,一开始只是个一无所有的门人,在随着天一门壮大,我也成了门主。”
“后来他频繁的让我帮他以江湖组织的身份,帮那些官员做一些明面上做不了的事情,以此达到拉拢官员的目的。”
“我为了帮上他,每次都是竭尽心力,最后落了一身病痛。”
“后来他的死,给我的打击太大,精气神崩了,身体也就落下来了,但我还不能死,我不能让他一手创办的组织,在他死后也跟着陨落,所以我用各种各样的药吊命。”
“吊到最后,一般药没用了,我盯上了肉白骨。”
黎可待说不上这一路后不后悔,他只知道自己还是没守住天一门,辜负了那一次漫天白雪中,给自己递了一碗热粥的万俟宵。
他吐出一口浊气,鲜血顺着这口气流出来了。
黎可待瘫坐在墙边,任由鲜血濡湿衣襟。
岑欢喜沉默了一下,在牢房前点燃一小段香,喜悲蛊闻着味道出了宿主身体,因为它的离去,宿主身体也在快速衰败。
黎可待在昏暗腐臭的牢狱中。
看到了朝自己缓步而来的万俟宵,他还是初见时的模样,还是如当初那样朝自己伸出了手,这次他没有因为自卑拒绝搭手,而是欣喜的搭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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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可待在心满意足中闭上了眼睛,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岑欢喜看着他的尸体神色复杂。
“是个重情重义的人,可惜所遇非良人,如果他当初遇到的不是万俟宵,或许现在还能活的好好的。”
“没有万俟宵,或许他的生命就会终结在那一年。”
林默与岑欢喜持相反想法。
岑欢喜也不争。
毕竟为了两个死人争再多也是没有意义的,有这个时间还不如想想这次回家,要给家里的宝贝们和长辈们带什么礼物。
她挽上林默的胳膊,拉着人往外走,边走边碎碎念。
“要不我们去找找古船木吧,我听说金陵盛产的古船木制作的家具和摆件,防火防虫,还有吉祥的寓意,我们给娘他们每人整个古船木弄的东西吧。”
声音越来越远。
岑欢喜他们把牢狱和狱中的孤寂尽数抛在身后。
……
处理好了正事。
岑欢喜终于可以抛弃伪装,大大方方的逛街了,也许是之前压太狠了,这次逛街她就跟去扫荡一样,才不到半条街,买的东西都可以堆满两辆马车了。
而且她还没有收手的意思。
“姐啊,我这刚脱离苦海,你就把我拉出来当壮丁合适吗?”
拓拔荇摆烂的坐在门槛上锤着腿抱怨。
南未央睨了他一眼。
“你都胖了,我们带你多出来走动走动减减肥,而且我们怎么把你当壮丁了,买的东西都让店家给送到客栈了,也就是跟着走走,偶尔做做参考而已,这样你就不行了?”
岑欢喜没说话,但是站在南未央身边抱胸看着他的表情,赫然是一样的意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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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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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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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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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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