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颇为遗憾地道:“难得你遇到一个能让你欣赏的女孩子,八字都没有一撇。”
下一刻,她又说道:“无防,你继续和她来往,说不定以后能擦出火花来,妈有预感,你们俩会成为一对儿的。”
蓝峥:“……妈,我连她是谁长什么样都不知道,怎么来往?万一,人家已婚呢?说不定孩子都能打酱油了。”
沈依墨张口结舌,无言以对。
“妈,我还年轻,不着急婚姻大事,况且我们家什么情况,你也是知道的,我不想祸害人家的女儿,过几年再说吧,你要是心急抱孙,就催催晴晴和君博,让他们早点生个娃。”
“我也挺想当舅舅的。”
蓝峥补充一句。
沈依墨叹口气,“是妈心急了,你说得也对,现在你们家那个样子,你晚几年再结婚也好一点。”
“妈,那是我们的家!”
蓝峥强调着。
沈依墨默了默后,说道:“我回去后会和你爸谈离婚的事。他要是不同意离婚,我就去起诉离婚。”
“妈,我爸是有苦衷的。”
“我不管他有什么苦衷,冷落咱们母子俩二十几年,任由妈被你二婶三婶嘲笑,甚至整治,妈一想起这二十几年来过的日子,受的委屈,就无法原谅你爸。”
“不,我不恨他,恨他,他会笑死,我对他是无爱无恨了,只想离开他,与他再无关系。”
所谓的无爱便无恨。
沈依墨真的不想去恨蓝瑞。
哪怕知道她的心底深处其实还是怨恨着蓝瑞的。
她无法做到真的无爱无恨。
蓝峥沉默良久,终究是没有再劝母亲,他尚且对父亲有怨,更不要说母亲了。
他也不是母亲,无法体会父亲带给母亲的痛苦。
不过,他把昨天晚上的事告诉了母亲,他说道:“昨晚我爸喝了点酒,可能有点醉意吧,在妈的房间过夜,还抱着妈的枕头不放手。”
沈依墨脸色难看,低低地骂了一句什么话。
蓝峥没有听清楚。
“妈,很晚了,我先回房休息,你也早点休息。”
成功地把母亲的注意力转移到父亲身上后,蓝峥赶紧溜之大吉。
沈依墨:“……臭小子,当妈不知道你是故意的。”
她现在又不傻了。
刚才那个女孩子真的很不错呢,很适合她的儿子,就是不知道长什么样,叫什么名字,婚否?
沈依墨决定等见到女儿后,跟女儿提一嘴,让女儿跟女婿说一声,帮她查一查那个女孩子是哪家的女孩儿。
虽说儿子最近几年不打算结婚,几年后还是要结婚的。
静坐了片刻,沈依墨回到床上,重新梦周公去。
一夜无话。
接下来的日子,大家都很忙碌。
白天与黑夜的交替就在大家的忙碌中反复替换。
很快,一周又过去了。
周六,是君家二少爷和宁家千金的大喜之日。
君厉帆和雨晨商量过后,选择举行西式婚礼,选了本市最有名的教堂。
杨希和素素都给雨晨当伴娘。
素素天生绝色,她怕自己当伴娘会抢走了雨晨的新娘风头,故而特别的叮嘱化妆师帮她化丑一点的妆容,敛起三分绝色都不会抢走雨晨的风头了。ωωω.χΙυΜЬ.Cǒm
君厉帆的伴郎团很壮观,除了他的好友,还有他的表弟,蓝峥,沈铭晨以及欧阳煜。
欧阳煜死皮赖脸要给君厉帆当伴郎,君厉帆也拿他没办法。
他大好的日子呢,可不能因为欧阳煜的到来受到影响。
看在杨小姐的份上,君厉帆大度地不和欧阳煜计较。
君家在本市是第一豪门,君厉帆虽然排行第二,不如夜君博那般出名,他的婚礼依旧轰动全城。
看着那长长的婚车队由一辆辆的豪车组成,大家都在说,不知道将来夜君博和慕晴举行婚礼时,是何等的隆重,壮观,轰动。
教堂里,一身西装革覆的君厉帆,笑容满面,春风得意。
看到宁雨晨挽着宁父的手臂,踩着红地毯,一步一步地向他走过来,君厉帆的眼里便只有他的娇妻了。
慕晴贴到君博的身边,轻声说道:“今天的厉帆,笑得比外面的艳阳还要灿烂。”
君博轻声回应:“等咱们举行婚礼的时候,我也会笑得比艳阳还灿烂的。”
“不,在和你领到结婚证的那一刻,我就欣喜若狂了。”
因为,总算把她骗到手。
慕晴轻轻地掐了他一把。
当初她太傻,太单纯,竟然相信他的婚姻协议,签了协议都没用,他想吃她的时候,照样把她吃得干干净净的。
不过,也是因为他,才有如今幸福的生活。
现在谁不说她是人生赢家?
也就差一个孩子而已。
他们俩是还不想生孩子,又不是她不能生。
所以,这个不是问题。
婚礼过程千篇一律。
到了新娘抛棒花的情节了。
慕晴是已婚的,她夫妻俩自然不能再去抢新娘的棒花。
慕晴把视线投到她亲哥身上。
感受到亲妹妹的注视后,身为伴郎之一的蓝峥赶紧往后退,他可不想抢棒花。
蓝瑞也在今早飞了过来参加婚礼,君家现在是他的亲家,亲家里办喜事,他没理由不到场的。
见儿子完全没有想抢新娘棒花的样子,蓝瑞对身后的保镖说道:“去使个绊子,让你们少主接住新娘的棒花。”
听说,接到新娘棒花的人,也会得到幸福,更有可能是下一次要结婚的人。
蓝瑞自己的婚姻不能说幸福,但他希望儿子过得比他好。
保镖们:“……”
家主下了命令,他们还得去帮忙。
就怕,棒花落入他们的怀里,到时候惹家主瞪眼。
不想太快结婚的伴郎们,都视雨晨手里的那束花如蛇蝎,欧阳煜却磨掌霍霍,准备将他的身手敏捷发挥到极点,抢到新婚棒花,成为下一个要结婚的人。
雨晨闭着双眼,笑着把手里的那束棒花往后面用力地一抛。
心想,砸到谁,谁便是幸运者。
蓝瑞的那几个贴身保镖,不约而同地跳起来,想把棒花往他们少主那边拍过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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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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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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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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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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