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欧阳家可不像君家那样和睦。
都不知道君家男儿是怎么想的,谁不想当老大?他们却不想,夜君博的接班人身份一定,他的堂弟们就心甘情愿地当辅臣。
欧阳煜最羡慕夜君博这一点了。
只要夜君博不作死,他就能一直坐在当家人这个位置上,享受着当家人的至高无上。
大家都说君家的家风很好。
君家儿郎又个个都是人中龙凤,只要能嫁入君家,不仅有享受不尽的荣华富贵,还能得到丈夫的专宠。
因为君家的家规,规定儿孙不准离婚。
婚姻不是儿戏。
结婚之前就要考虑清楚。
“那就是欧阳爷爷安排你相亲了。”
虽说两人是死对头,毕竟是打小就认识,夜君博对欧阳家还是很熟悉的。
偶尔,他遇到欧阳爷爷,也会打招呼问好。
别看两家集团斗得你死我活的,欧阳家的老爷子看到他时,都会笑眯眯的,慈祥得像他亲爷爷。
欧阳老:我那是羡慕的笑容。
要是君博也是他的孙子,那该多好呀。
君博这一代又没有女儿,否则欧阳老准会让自家孙子去追求君家的小姐,斗不过他们,就把他们家的白菜拱了。
“夜君博,你少幸灾乐祸了。”
夜君博笑,“让我猜中了。欧阳,虽然你一直都嫉妒我,我还是好心地提醒你,赵舒真不值得你这样付出,远离她,你找个好女人结婚吧。”
“老大不小啦,你和我同年的呢,我现在都有了爱妻,你还没有个女朋友。等我当爸的时候,你还是光棍一条,在感情上,你又被我甩出几条街,依旧输给我。”
欧阳煜:“……”
“慕晴有什么好?除了长得漂亮点,比赵舒年轻点,哪一点值得你结束单身?”
欧阳煜挑着刺儿。
“你们君家是什么门庭,你居然娶一个在乡下长大的妻子,也不怕别人笑话。”
夜君博沉脸,冷冷地道:“我家晴晴在乡下长大的怎么了?乡下怎么了?你们哪个人不是吃乡下人种出来的大米和蔬菜?”
“我们君家男儿娶妻娶贤,娶自己喜欢的,不需要像某人那样可怜兮兮地要联姻,娶自己不喜欢的女人为妻。”
联姻的夫妻,除非相互看对眼,否则婚后都不幸福的。
那样的婚姻是建立在利益关系上。
欧阳煜:“……我不过是说了你老婆一句,你就说一大堆。夜君博,你很爱慕晴?”
“难不成我爱你?”
欧阳煜黑脸,“呸,我才不爱你呢。”
夜君博呵呵两声,“你长期针对着我,我严重怀疑你爱我在心口难开,所以借着帮赵舒来接近我。”Χiυmъ.cοΜ
欧阳煜的脸都绿了。
这个死对头连这样的话都说得出来。
“不说话?不说话就是默认了,你真的爱我在心口难开呀,哎呀,你说怎么办?我已婚,我的心房很小的,只住得下晴晴一个人……”
“夜君博!”
欧阳煜在电话里暴吼:“去你妈的爱在心口难开,我他妈的是个直的,你才弯呢,你弯到天边去。”
成功地把死对头激怒,夜君博在电话里笑得很放肆。
他越是笑,欧阳煜越暴怒,恨不得顺着无线电波爬过来把夜君博扑倒,哦,不,是掐死他!
“我老婆知道我是弯还是直的,倒是你,谁知道你是弯的还是直的?”
欧阳煜:“……”
冷静,冷静!
不要被这个混蛋气死。
爷爷总是说他的定力不如夜君博。
夜君博是遇人说人话,遇鬼说鬼话,随机应变的能力很好,泰山崩于前也不变色。
他与夜君博交锋的时候,容易被夜君博激怒。
“夜君博,我们不说这些。”
欧阳煜压制着自己的怒火,冷冷地道:“我们谈谈赵舒的事。”
“我看了今天的股市,你们怡恺一绿到底呀。”
夜君博的话里似是带着同情,其实满满的幸灾乐祸。
欧阳煜觉得他这么多年来都没有动手掐死夜君博,是他心地善良,是他大度,不和夜君博计较。
“赵舒带人打砸我老婆的店,还伤人,杨小姐的手受了伤,现在肿得像发酵的馒头,不知道会不会影响以后的生活。”
“仅是挽留赵舒已经是很轻的惩罚了,你为了赵舒大放肆词,被人曝到网上去,激起仇富之人的怒火,自食其果,怨得了谁?”
夜君博冷冷地道:“你少跟我扯什么一起长大之情,青梅竹马之谊,我和赵舒从来就不是青梅竹马。”
“欧阳煜,别人不知道我对赵舒是什么样的态度,你还不知道?别以为十年前的事能瞒过我,你为赵舒做到那一步,真的让我觉得你……”
“可怜,可悲!”
欧阳煜:“……”
好气呀!
他视若珍宝的女人,死对头不屑一顾。
“十年前的帐,咱们找个时间清算清算。”
夜君博冷冷地道。
欧阳煜:“……不是没成功吗,你又没有损失到什么。”
“欧阳煜,你真是不可救药了。我警告你,你要是再为了赵舒对我家晴晴下手,休怪我不客气!”
“我从来没有爱过赵舒,也没有承诺过她什么话。你爱她,愿意为她做牛做马,被她利用被她使唤,为了她失去尊严,那都是你的事。”
“但,别扯到我家晴晴,别扯到我的身上,若是因此让我家晴晴误会我,欧阳煜,我会让赵舒一无所有,身败名裂。”
欧阳煜打了个激灵。
夜君博真发怒,连他都惧畏三分,躲得远远的。
他沉默了良久,才说道:“你就真的一点都不喜欢赵舒?”
“你早有答案何必再问。”
欧阳煜苦笑,“她回国,都是冲着你回来的,你却……已婚,她不会甘心的。我就算不帮她,她也会千方百计地在你们夫妻间搞风搞雨。”
“夜君博,我真的很羡慕你,我爱而不得的人,你却不屑一顾,你喜欢的人,你也娶到了。”
夜君博就是老天爷的宠儿。
得天独厚。
不管是在商场上还是在情场上,他都是胜利者,是让人羡慕嫉妒恨的对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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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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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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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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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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