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立,你们就这么轻易地接受那个女人当你们的大嫂?”
赵舒嫉恨地道,“你知道她什么出身吗?她家里条件一般,根本就配不上你们君家。更何况,她还是个弃婴,仅是慕家的养女。”
她各方面都与夜君博匹配,夜君博的太太应该是她!
“我大哥愿意,哪怕我大嫂是个乞丐,只要我大哥娶了她,我就认她这个大嫂。”
君立内心是很好奇,但尊重兄长的选择。
他相信大哥对待终身大事不会儿戏。
兄嫂俩是闪婚没错,但不是刚认识的,他们认识了十一年之久。
赵舒气结。
“失陪了。”
君立懒得和赵舒扯下去。
知道女婿竟然是首富家的大少爷,章桂凤的确被吓到,她没有当场质问女婿的隐瞒,老老实实地陪着亲家吃完了一顿饭。
饭后,君家二老很识趣地让君立送他们回家。
留下了夜君博陪着大舅哥和丈母娘。
“妈,对不起,我不是有意隐瞒我的身份。”
夜君博总算有机会向丈母娘道歉兼解释了。
章桂凤没有说话。
她沉默,不知道在想着什么。
夜君博继续解释:“我只是习惯性地低调,不想让太多人知道我的身份,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慕致远冷哼两声,“这么说,你和晴晴领证时,是害怕我们向你索取高额彩礼,选择继续隐瞒的?”
“致远,我没有那样的意思。晴晴是我的太太,我的便是晴晴的,就算把我所有财产给晴晴当彩礼,我都愿意。”
大舅哥真是逮着机会就想拖他的后腿呀。
偏偏,他还不能生气。
章桂凤还是不说话。
夜君博反复道歉,她都是一声不吭。
“妈。”
慕晴叫着母亲,并轻拍了一下母亲的手臂。
章桂凤抬手就拍开了女儿的手。m.χIùmЬ.CǒM
起身,她就拉起了慕晴,对两个大男人说道:“我们母女俩说几句掏心话。”
夜君博看着丈母娘拉走了他的爱妻,内心紧张,面上不显。
他拉近了椅子,挨近大舅哥。
执起酒瓶,还想给慕致远的杯里满酒。
“我自己开车来的。”
慕致远提醒他。
一晚上,慕致远都滴酒不沾。
夜君博只得放弃给他杯里满酒。
“致远。”
“叫我哥。”
慕致远忽地笑眯眯开口要求,“你是我妹夫,跟着我妹妹叫我哥,理所当然。君博,来,叫声哥哥给我听听。”
他以为夜君博不会叫的,没想到他话音刚落,夜君博就叫了一声“哥。”
慕致远先是一怔,后便哈哈地笑。
一边拍着夜君博的肩膀,一边笑道:“夜君博,你在学校的时候,是一朵高岭之花,你知道嘛,但凡见过你本人的女生,都爱慕你。让我们这些人羡慕不已,当时,我们还打过赌,赌你在大学四年里会不会接受其中一个女生的感情。”
“我赌你不会,他们全都赌你会接受,结果,我大赚了一笔。没想到,摘下你这朵高岭之花的人会是我妹妹,哈哈,来,再叫几声哥哥,我听着浑身舒畅。”
“哥哥哥哥……”
“停!”
慕致远叫停,失笑地道:“说吧。”
“妈会跟晴晴说什么?”
“我又不是妈肚里的蛔虫,我哪知道呀。怎么,紧张,害怕?”
夜君博不承认,“我就是随口问问,妈要和晴晴说掏心窝的话,连你这个儿子都不让听。”
“我是不会去偷听的。”
“我又没有叫你去偷听。”
慕致远似笑非笑地瞅着妹夫。
他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这个老同学会爱上他的妹妹,就是瞄得早了点,当年妹妹才十三四岁呢。
不过,也说夜君博有眼光,知道他妹妹长大后就是一朵盛放的牡丹。
章桂凤拉着女儿避开了女婿后,她直接了当地对女儿说道:“慕晴,君博不适合你,你们俩好聚好散吧。”
不等慕晴说话,章桂凤严肃地道:“豪门大宅如深宫禁苑,都说一入豪门深似海,里面的水深着呢,你虽聪慧,亦不是软弱之人,但你天性纯良,不适合豪门。”
“虽说君博的爷爷奶奶瞧着很慈祥,这只是表面的,真正相处时,谁知道他们有多难缠?更不要说他的父母了,你嫁进去,上头是两重婆婆,压都压死你。”
“豪门的婚姻大都是联姻,咱们家这样的家景,没有资本与君家联姻,君博兄弟众多,他的弟弟们不可能像他这样,必定会娶豪门千金,到时候你的妯娌们都是千金小姐,也会瞧不起你这个当大嫂的。”
“贵妇难当。嫁入豪门的女人,很少有自由,连做自己想做的事,都困难,你有点懒散,没什么大志气,但你却是喜欢自由的人,豪门规矩多如牛毛,你难以适应。”
“晴晴,妈并非棒打鸳鸯,只是现实太残酷,妈不想你以后被伤得遍体伤鳞,长痛不如短痛,趁你和君博刚领证没几天,还没有太深的感情,离了吧。”
章桂凤如同赵舒想的那样。
真的让慕晴离开夜君博。
君家那边没有阻力,慕晴这边却有了阻力。
“妈,我和君博已经……”
章桂凤自责地道:“都是妈把你害成这般,妈催婚催得太甚,导致你和君博闪婚,妈以为夜君博就像咱们家一样,都是普通的家庭,他也说过,他父母就是打理着花田,家里也还种着水稻等农作物的。”
“怎么就成了首富家的大少爷呀!”
首富家里还种田?
章桂凤没有接触过豪门,对豪门的认知,都是通过肥皂剧总结出来的。
夜君博形容的君家,给章桂凤的感觉,就是另类豪门。
电视里面的王子和灰姑娘结合,灰姑娘总是吃尽苦头,受尽委屈。
章桂凤舍不得让慕晴像电视里的灰姑娘那样。
她不求女儿大富大贵的。
“只要你没有怀孕就行。这年头,传统的女性少之又少了,别人离了婚,一样可以嫁个好男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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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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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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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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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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