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人如玉,司马兰一张俏脸淡妆轻抹,却依然美得如同天仙下凡。
此刻,她长长的睫毛轻颤,一双美目中害羞的波光闪动,模样似欲拒还休,令人心动。
夏天开口吟道:“荒州王和她新娘,四目相交对红妆,鸳鸯被里成双夜,新娘艳色满新房!”
司马兰听后更娇羞。
“呼......”
夏天重重的松了口气:“娘子,幸亏是你啊!”
“噗嗤......”
司马兰忍俊不禁,大概猜到了夏天所想:“难道你怕这红盖头下是小戈吗?”
话音未落。
“吱嘎......”
新房之门打开,司马戈身穿一身红妆,一脸探究之色的走了进来:“小姐,你是在叫我吗?”
司马兰掩嘴,尽力忍住笑:“小姐我没有叫你!”
“但是,你家姑爷刚在念叨你!”
司马戈眼神有些幽怨:“姑爷,按照传统,在你和小姐洞房花烛之前,应该由小戈先与王爷试婚的。”
“可姑爷不讲道理,直接越过了这一步。”
“回去后......若是老爷问起来,小戈该怎么回答?”
夏天脸色一僵:“回去后,你家小姐自会给你家姑爷交代,你无须多虑!”
“是!”
司马戈乖巧的答应了!
但,她却没有丝毫要出去的意思。
一双小脚钉在地上不动。
夏天的脑门隐隐作痛:“为何还不出去?”
司马戈一本正经的道:“按照规矩,姑爷与小姐行房时,小戈当在床边伺候!
司马兰的俏脸更红了很多!
夏天的俊脸也被染红,脑门更痛很多:“不用了!”
“你姑爷我知道怎么洞房!”
司马戈见夏天态度坚决,这才撅起小嘴,气鼓鼓的走出房间,并重重的带上了门。
在大夏朝,大户人家的小姐出嫁,不仅要带上一个通房丫鬟,还要带上一个陪嫁丫鬟。
陪嫁丫鬟最主要的作用是伺候小姐。
通房丫鬟更重要的作用则是伺候老爷。
按照规矩,通房丫鬟在洞房花烛夜要守在新娘子的床前,并且是穿着单薄等候。如果新郎官觉得不尽兴,那么就轮到通房丫鬟伺候。
在皇室,这些规矩更大了很多倍!
陪嫁丫鬟和通房丫鬟以十数记。
在筹备婚礼前,百合、荷花等女都自告奋勇的,想要来担任这两个角色。
但,都被夏天拒绝。
他可不想在和心爱女人亲热时,被人教导、被人观摩。
万一诱发那些魔女内心深处的魔性,衣裙一脱,后果不堪设想!
所以,今夜的洞房花烛夜,规矩都被夏天简化了!
这时。
司马兰瞟着桌上的物品,提醒道:“王爷,我们是否该用合卺[héjǐn]酒了!”
古语有“合卺而醑”,以一瓠分为二瓢,婿之与妇各执一片而饮。
夏天端来酒杯,两人均红着脸饮下。
合卺酒有些苦,因为酒杯是用苦葫芦的酒杯制作而成,即使里面倒入甘甜的酒水,但人喝起来时,也隐隐有苦味。
这暗喻夫妻婚后同甘共苦之意。
也就是说,喝了这杯合卺酒,从此以后不管是甜蜜还是苦难,都要做到不离不弃,携手与共。
就算夏天简化,洞房花烛的步骤很多!
夏天按照规矩,一步步和司马兰完成。
终于。
夏天拦腰一抱,将司马兰抱起来,直接走向床榻,入手后,玉人娇躯有些发烫,一双玉臂挂上了他的脖子。
夏天温柔的将她放在床上,顺手拉开了她的腰带。
顿时。
宽大的新娘囍袍滑向两边,一具娇柔酮体只着红色肚兜,出现在夏天眼前!
夏天食指大动:“王妃,天气太热,本王为你宽衣。”
一双大手伸向司马兰。
但,司马兰玉手相拦:“王爷,值此良辰,可否作诗一首助兴?”
夏天拨开司马兰的玉手,口中吟道:“十年久旱逢甘霖,万里他乡遇故知,本王洞房花烛夜,千树万树梨花开。”
司马兰脸上的娇羞之色更甚,嗔道:“王爷,你这是做歪诗!”
夏天已经剥开那绣了一对鸳鸯的肚兜,一具青春动人的娇躯散发着迷人体香,让夏天忍不住扑了上去。
顿时,耳朵贴在门缝上的司马戈听得一脸绯红,浑身发软!
这时。
小白出现:“司马戈,走,陪本总管喝一杯!”
此时,司马戈心思复杂,有些心神不宁:“我还要伺候小姐和姑爷呢!”
小白笑道:“平常,王爷就连洗澡这些事都不让人帮他,洞房这种事,更是用不上你!”
“走吧!”
然后,司马戈就被小白抓到王府大厅里。
在这里,荒州的将领们正在痛饮,六百六十个女扮男装的合欢魔女正在端菜送酒,很是热闹!
因为,今日与夏天一同成婚的,还有老鬼和宁土。
根据可靠消息,王爷准备将他训练出来的合欢魔女,一一许配给荒州将士。
但是,必须要这些改邪归正的合欢派魔女看上眼才行!
所以,荒州军中光棍,一个个都在努力表现,希望能够得到佳人的青睐!
今夜。Χiυmъ.cοΜ
整个荒州,荒州军将士、普通民众、流放的犯人、战俘、刚迁徙而来的新荒州人,都能吃上了肉,能喝上一杯喜酒!
圣王成婚,天地同庆。
一夜欢愉。
黑夜即将过去。
新房外的一个角落里。
一个身穿夜行衣的人影冒出头,一双大眼中满是不可思议之色:“荒州王,你们究竟是在演戏还是玩真的?”
“陛下九个儿子,其它八个都不行,为何就你可以?”
黑衣人心中疑惑重重,一边沿着特定的路线飞出了荒州王府,飞出了荒州城,直向帝都而去。
这时。
白虎和藏一的身影出现在荒州城墙上:“藏一,继续派人跟着,看看是谁的人?”
“是!”
藏一领命而去,消失在城墙上。
另一边。
白虎回到王府后,已经在命人收拾行李。
明日,就该入京了!
帝都,在等着王爷!
会是一场龙争虎斗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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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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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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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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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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