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万大山的入口处。
司马兰目送夏天背影,美目中满是不舍,喃喃的道:“王爷,山中多凶险,你可要保重啊!”
“我在神龙山谷,会看好王府家当的。”
她身后。
司马戈有些不解的问:“小姐,王爷的布局既然已经完成,直接派赵子常将军进山不就行了吗?”
“为什么要亲自冒险进山?”
司马兰眼中慧光闪动:“王爷虽然已经让那大总督入局,但那个人是个疯子,无法用常理去推测他的行为。”
“王爷说,兵无常势,水无常形,这一战,他要现场指挥才放心。”
“还有一点比较重要......他要亲自为白总管报仇!”
司马戈贝齿轻咬了几次红唇,终于说出口:“小姐,那白总管是女子,本就与王爷感情颇深,又天天跟在王爷身边耳鬓厮磨,你不怕他们之间发生点什么事吗?”
山风,忽然就吹乱了司马兰的长发。
但,司马兰马上伸出玉手,理顺了耳边散乱的发丝,美目眺望巍峨群山:“他当白总管是亲人。”
“白总管也当他是亲人!”
“你不用担心!”
“我相信王爷!”
司马戈红唇再咬:“那一夜,王爷与白凤在小树林中密会,然后,白凤就乖乖的臣服回城。”
“这几天,她一直在和王爷互传消息。”
“小姐,想让一个女人乖乖听话,方法有很多,但,最直接的,就是要了女人的身子。”
“原本,那白凤誓杀王爷,但,只是一个小树林相会,她就改变了心意。”
“他们在那小树林中,会不会发生点什么事?”
“所以,白凤才在短时间内,心甘情愿的臣服?”
“噗嗤......”
司马兰一脸嗔怪,伸出玉指,轻轻弹在司马戈脑门上:“王爷选在小树林与白凤密会,主要是为避人耳目。”
“王爷智慧深如海,收服白凤,还不至于使用美男计!”
“这些,你应该都能想到才对!”
说到这里。
司马兰眼中满是疑问:“小戈,你究竟想说什么?”
“小姐......”
司马戈一句小姐,喊出了满腔委屈:“我刚刚得到情报,王爷派人在蒙家庄办了一个诗会,还专门为那天下十大美人之一的杜月儿写了一首情诗,真是气死我了!”
“哦?”
司马兰满眼好奇:“什么诗?”
司马戈一脸不忿的念道:“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
“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宁不知倾城与倾国?”
“佳人难再得!”
“小姐,王爷人在你身边,却为那杜月儿所写,你说,王爷是不是吃着锅里的,望着碗里的?”
“他,是不是变心了?”
司马兰:“......”
司马戈越说越不忿:“现在,天下人都在传,王爷痴恋杜月儿已久,原本是单相思。”
“但,现在荒州大战在即,王爷自知命不久矣,所以,他才在临死前让藏六将爱慕杜月儿之意传递。”
“现在,全天下都说王爷是痴情人!”
“但,他不是痴情小姐啊!”
“他是痴情杜月儿那个狐狸精!”
“真是气死小戈了!”
这时。
司马兰嫣然一笑,美得令身边的万千山花失色:“小戈不用气。”
“那首诗的原句是,北方有佳人,王爷写那本《王爷的诗三百首》时,我就在旁边。”
司马兰回忆起当时的情形,美目中有点点星光和柔情:“当时,王爷写下这首诗时,虽然没有说是为我而写,但,深深的看了我一眼。”
“他的眼里只有我!”
“那首诗,就是为我而写。”
“你,别乱想了!”
司马戈一愣:“你确定那首诗是为小姐所写?”
司马兰很肯定的点头:“当然!”
“至于那首诗为何变成了南方有佳人?想来是任务需要!”
“而且,很有可能是小六在执行任务时,出了什么岔子,被人曲解了王爷之意。”
“所以,才会传出王爷深情单恋杜月儿之事!”
“不必介怀!”
“还是那句话,要相信王爷!”
司马兰虽然没有参加诗会,却将事情的始末猜了个大概。
赠诗之事,原本只为离间。
但,经过唐青竹的“强行”解释后,荒州王和江南美女杜月儿不得不说的爱情故事,就诞生了!
小说家的嘴,能骗人骗鬼。
就算没有情,经过他们的嘴,也会变得有情。
七天时间,已经以青州为中心,越传越远。
在这个缺乏娱乐的时代,一首能够名传千古的美人诗,令无数女人心迷醉。琇書網
各地的小说家,已经将故事越说越夸张,越说越精彩。
小孩子们已经传颂着童谣:荒州有个荒州王,立志守民杀天狼,但心牵南方,泼墨写美人千古流芳,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到死不放弃。
一时间,大夏九州,无数妇人眼望西,喃喃感叹:“若是奴在未嫁前,能遇到这样的男子,虽死无憾!”
大夏各大豪强、名门世家的大院深闺中,无数豆蔻年华的少女红唇轻开,轻声细语的吟着这首美人诗。
南方少女:南方有佳人。
北方少女就换成:北方有佳人。
西方少女就成了:西方有佳人。
东方少女也改开头:“东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一遍遍吟着这诗,少女的心尖就跟着这诗一起舞动。
这首诗撩拨着无数女人心。
仿佛,是荒州王为她们所写。
她们的目光仿佛穿透虚空,看到了荒州土地上,有一个身穿王袍的俊美小郎君,一边牵挂着她,一边与天狼人厮杀。
俊美小郎君虽然神勇,却寡不敌众。
忽然。
“噗......”
天狼人那邪恶的弯刀,穿透了俊美小郎君的胸膛。
血,喷洒而出。
俊美小郎君嘴角含血,凄凉的笑道:“少女,我走了!”
“你要好好的!”
他鼓起最后的力量,怒吼道:“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杀天狼而死,无悔!”
一时间。
“呜呜呜......”
午夜梦回间,无数少女哭泣着从梦中醒来。
她们跪在园子里祈求上天!
让那深情的荒州王,活着好吗?
天狼人!
真的好可恨!
好端端的,为何要入侵荒州?
好端端的,为何要杀人!
此刻。
她们有多喜欢夏天,就有多恨天狼人!
女子们,开始在家里诉说着天狼人恶行,影响着身边的男人们!
一时间。
救荒州,杀天狼的声音在大夏九州大地上此起彼伏。
大夏朝廷,因为迟迟不出兵,被无数读书人声讨。
帝都西大营中。
李剑听到这些消息,顶着盔甲,笑得很欣慰:“王爷,你果然不会坐以待毙!”
“老李我果然没有看错人!”
“你再等等,老李我就来了!”
他起身道:“来人!”
“弄上百个能骂街的妇人,本将有大用!”
“是!”
亲卫领命而去。
不久后。
李剑骑马直奔皇宫。
今日。
早朝前的帝都,一定很热闹!
嗯,有他在,更热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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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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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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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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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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