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饭后休息了一会儿,李素琴便招呼来了住隔壁的小千金陪温旭在花园玩。
小千金叫甄世星,今年8岁。m.χIùmЬ.CǒM
家里是靠做物流行业的发家的。
当年为了扩大搞商业版图,选择联姻,家里的长辈硬是把甄世星的父母凑一块,结果日子天天都是硝烟弥漫,最后没有办法终于都离婚。
离婚后甄世星的妈妈去了外国生活,避开国内的一切纷扰,父亲则开着旅游房车四处穷游,独留下甄世星在家让爷爷奶奶抚养。
甄家老两口每天唉声叹气,后悔当初逼孩子成家,害了孙女,又害得自己如今年迈无人帮忙看管家业,眼看着家业日渐衰落,无能为力。
后来是叶家出面劝说,他们才愿意放下固有的传统思想,找专业的代理人帮忙打理公司事务,扭转了公司亏损的状况。
顾凡凡和李素琴坐在客厅里,透过落地玻璃窗看着在花园玩耍的两个孩子。
听着李素琴说甄世星的故事,顾凡凡有些不理解。
“妈,您也觉得联姻不好,那为什么还要逼叶灏跟我结婚呢?”
经过午饭时多次的纠正,顾凡凡已经习惯地叫李素琴“妈妈”,同时改口直呼那个男人的名字。
不然都是夫妻了,还叫对方“叶先生”“顾小姐”的,李素琴不气懵才怪。
李素琴侧头看了一眼在客厅另一边的书房,叶添父子俩正在用平板玩游戏,正确来说是叶灏在教自己的父亲玩游戏。毕竟大好的周末,非要被捉回来,叶灏无论如何也要拉父亲入坑,然后在游戏上胜过他,以求安慰。
“联姻是不好,所以我没有选择联姻。”李素琴笑了,“你觉得你跟那小子能算联姻?”
“不是,我……联姻确实不是我们这个情况。但差不多大概是那个意思了。”顾凡凡觉得尴尬。
她的身世哪能有资格跟任何人联姻,根本无法给他们这种商业世家任何实质的帮助。
“你是想说我包办那臭小子的婚姻了?”李素琴当然懂顾凡凡所指。
但这也不能怪她啊。
她都给叶灏那小子三十年的时间了,都没有给她领回来半男一女。
不管是真爱也好,帮助巩固事业也好,还是用来堵住父母的催婚的权宜之计,叶灏从来都没有带过女朋友回家。
所以急得没有办法才想帮他寻找。
在遇见顾凡凡之前,她有相中几个无论是身家还是才貌都相当的富家千金,可稍微简单接触一下,李素琴就觉得不对劲。她们都过于端着了,相处得也让人感觉不够真诚。
当然,叶家的地位也是别人虚伪对待的原因。
人都是欺软怕硬的。
说实在,像顾凡凡那样的,一开始她并没有往媳妇人选里想。两人生活经历的差距就在那里,能在一起的机率是微乎其微。她接触顾凡凡也只是因为想帮助孤儿院那群可怜的孩子。
可渐渐地,李素琴就经常把顾凡凡挂在口中,以致于叶添说了一句“这么喜欢这个姑娘,要她是自己媳妇你可美死了”,正是这句无意的话,她偏偏听进心里去了。
对啊,顾凡凡单身,掐指一算也快28岁了,肯定会考虑婚姻大事了,与其流入外人田,还不如自己收了。她跟自己也投缘。
至于叶灏,他在那个花花世界里遇见这么多的优秀女人都没有定下来,肯定是像自己一样没有找到真诚相对的女人,大抵都是带着目的性的,所以他从来没有留恋。
既然如此,她这人当妈的只能推他们一把。
鉴于顾凡凡的条件确实入不了叶灏的法眼,所以李素琴才用强的。
一年时间吧,如果两人都没有那个意思,她也不会再为难他们。
自己也只想趁着还能折腾任性一把罢了,幸好丈夫叶添没有反对她的无理取闹。
“我承认自己是有些趁人之危了,可是凡凡,我跟你非亲非故地,为什么要帮你呢?治小媛的病可不是简单的事情。我是个商人,也想讨回一些自己认为是对的东西,比如儿子的一段好姻缘。”
顾凡凡苦笑。
好姻缘,关键是他们两个当事人并不那么认为。
“其实今天叫你们来,除了是想看看你们外,我还想跟你说个好消息。”李素琴目光慈爱地凝视她。
顾凡凡答应跟叶灏结婚,无非是想救小媛。
在这期间的好消息,于她也只能有小媛这件事情了。
李素琴承担了小媛目前阶段的所有药费,顾凡凡已经很感激了。至于找骨髓的事情,她也明白个中的困难,所以没有抱有太大的希望。
“找到小媛的生母了。而且骨髓也合适。”
李素琴的话让顾凡凡难以置信地捂住嘴巴。
找亲人配对骨髓这事,她竟然办到了?
顾凡凡想起秦准怀一有空就往各个有线索的城市跑,寻找疑似小媛的生父生母,奔波劳累得人都瘦了十多斤,而李素琴仅用了一个月不到的时间就办到了。
这就是资本的力量吗?
“妈,这是真的吗?”她还是有些不敢相信,但眼眶顿时红了,鼻子酸酸的。
“其实也只是巧合。”她拉过顾凡凡的手,轻轻拍打安抚,“我想着就算是几率低,在找不到亲人的情况下,还是可以考虑下匹配陌生人的骨髓的。然后m国那边的骨髓库里竟然有个跟小媛配对得上,还是个华裔,我派人查了下,竟然真是小媛的生母。”
“对方知道自己是小媛的生母吗?”
“后面跟她谈捐骨髓的事情时跟她坦白了,其实小媛的妈妈当年生下小媛时没有成年,才16岁,加上男方不负责任逃跑了,她感到非常迷茫。一开始她为了那个男人不惜跟家里人闹翻,如果带着孩子回去,怕不被家里人接纳,所以,就想歪了,做了一件她这辈子都良心不安的事情。她家人并不知道她离开的这一年生了个女儿,接纳她后,为了让她忘记那个男人带来的伤痛和邻里的指点,就全家移民m国了。按她的意思是,为了给这个无缘的女儿积福,和减轻自己的罪恶感,有能力后她就登记无偿捐献骨髓,希望能在有生之年帮到有需要的人。”
也正是因为这个做法,让他们找到了她。
“这么多年,她都没有跟家人说过自己曾经生过一个女儿。如今她已经成家,嫁给一个m国人,还生了两个男孩,大的15岁,小的11岁,还算幸福美满。”
“那她还愿意捐献骨髓吗?”顾凡凡有些担忧,毕竟家人都不知道小媛的存在,她怕对方因此退缩。
“愿意。”李素琴点头,“同时也拒绝了我们要给她的偿款,但是她要求我们暂时不能把她和小媛是母女这件事情透露出去,特别是她的家人。这一切对她来说太突然了,她没有想过跟小媛是以这种方式重遇。她说需要时间去消化这个事情,再找时机跟家里人坦白,但当务之急还是要先把小媛的病治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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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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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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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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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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