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同志叫付琪,今年才二十,据她所说自己是主动来下乡历练的,希望能体验祖国的风土人情,成为对国家更有用的人。

  这话真不真的林笛不清楚,但是收买人心那是足够用的人。

  光着一番来意叙述,就让半数以上村里年轻人顿时对她刮目相看。

  林笛看的人太多,她从付琪眼里,伟大志向没看出几分,倒是能确定她对唐青贺真的有那么一点意思。

  “唐大哥!你真厉害,我好佩服你啊。”

  “唐大哥你可以教我怎么采摘果子么?我害怕会伤到它们。”

  付琪一边走一边凑在唐青贺身边问东问西,那白嫩的脖子时不时晃悠在唐青贺肩膀边上,看的走在后头的林笛不时皱眉。

  离得太近,目的性太强了。

  甚至她觉得付琪就是为唐青贺而来,真是太过热情了。

  “阿笛,这女的绝对不安好心,你看她一来就扒着青贺不撒手,一定是对他有意思。”只比林笛大了一岁的二丫愤慨道。

  谁不知道阿笛跟唐青贺从小是一起长大的?秋香婶子可是不止一次谁要娶阿笛当儿媳妇呢?这个外来的女知青真让人反感。

  二丫快步走着,插到付琪唐青贺中间,一屁股挤开付琪。

  “青贺大哥,你看看,阿笛都被挤到牛屁股后面去了。”

  贴着牛行走的林笛一顿,无奈的抬头看着二丫。

  二丫耸耸肩,表示姐妹帮你到这里了,然后故作亲近的搂着想要再一次靠近的付琪走了。

  “走吧,青贺哥哥跟阿笛关系很好的,我们不要打扰他们了。”

  付琪被带着往前走,见那个高大身影逐渐远离,一丝厌恶涌上眉梢。

  感受到付琪投向自己的怒气,林笛没搭理她。

  晚饭吃的宾客皆欢,队长简单说明村里情况和明天上工安排,就让人领着刚来的三个知青去住的地方了。

  付琪就在这个时候小声的娇羞问道:“队长,我能不能就住在这里呀?我觉得这个院子风景很美,想多住几天。”

  正要走出唐家院子的林笛回头,看着面带一丝羞涩和小心翼翼的付琪。

  唐青贺疑惑的看着付琪,道:“给你安排的村民家里刚好就在山脚下,风景也很好。”

  付琪犹豫片刻,说道:“其实我很怕虫蚁,不想靠近山,如果……实在不行的话,我就服从安排。”

  林笛听着,不得不佩服这姑娘的心思,话里话外就是不想住别的地方,一门心思扒着唐队长家。

  这还能如何?秋香婶子麻溜的收拾一间屋子出来给她住。

  达成所愿的付琪抑制不住的高兴,回头正好与林笛眼神交汇片刻,露出一个胜利者的眼神来。

  林笛浅笑回之,大方转身离去。

  不论她的目的是什么,林笛都无所谓,毕竟自己的目的很明确。

  那就是,赚钱养妈和养妈妈肚子里的崽崽,顺便寻找一下她那失踪的亲爸。

  以及尝试能不能通过智脑黄豆,开发出一条星际商务通道,专门用来贩卖古蓝星特产。

  要知道,对于星际人来说,古蓝星可是一场遗失在历史中的梦,有的人甚至愿意倾尽家产,只求能再看一眼古蓝星样貌。

  回家拿起竹筐,林笛打算趁着夜色去山脚下看看有没有落单的野鸡,抓上一只回来也好炖汤给妈妈补补身体。

  村口往东,那一座山没怎么被村民开荒种果树,林笛打算去碰碰运气。

  可谁知,野鸡那是一直没见着,回程路上还差点被草丛里生死不明的男人给绊倒。

  要不是那脖子上男性特征太明显,林笛铁定把他当成不慎晕倒在野外的姐妹来对待,毕竟……这男人颜值甚至超过了她尚在星际时候见过的一些超级明星。

  眉毛弯曲且浓密,紧紧闭上的双眼微微颤抖,乖顺垂下的睫毛卷翘浓密,肤色白皙如雪,只是那惨白的嘴唇不停颤抖,月光下孱弱的仿佛即将飘走的仙人一样。

  一个大男人,怎么就沦落到这个地步?摸了摸额头上的温度,林笛确定,自己要不来这一趟,这男人顶多到明天一大早,人就没了。

  更别说这座野山不乏夜里下山撒欢的野畜生,它们对温度敏感得很,见着了不得啃上一口?

  想想那血腥场面,林笛有些反胃,把空空如也的竹筐系在男人腿上,自己则是背起男人一步步走向家里。

  本来她一个人都要走上半个小时的路,这趟回去足足花了一个多小时。

  进到院子里,李梅早已焦急的踱来踱去,见她回来,差点哭了出来。

  见到女儿肩上还背着一个人,李梅愣了一刹那。

  “这?”

  林笛却道:“妈,先去把退烧药拿来,再不吃药这人就要死了。”

  人命关天,李梅到嘴的问题全都吞了回去,立即回屋去找退烧药了。

  喂了药,男人在薄被里瑟瑟发抖,烧的神志不清,一会儿喊妈妈,一会儿喊外婆。

  没别的办法,林笛只能掀起他的以衣服,翻出家里积了灰的白酒,沾湿了布一点点擦着他的上半身。

  只能人工退烧了,万一还不退,烧成傻子了,她还得白白的养一个傻子,那可亏大发了。

  好不容易男人退了烧,安安静静睡过去了。

  林笛一看时间,已经凌晨一点了。

  回到屋子里打开智脑,叫出黄豆一看,她发的那一条只有三个回复。

  “傻子吧?我家小儿子都不会说这话。”

  “星际早不过愚人节了。”

  “要是真的,我给你一百斤粮。”

  林笛挑了最后一条回复:定金十斤,我立马智脑传货。

  那边回复也很快:给就给,不传货你是孙子!

  林笛蹲在院子里挖一根完整的绿草,擦了擦泥土,洗了洗根部,在收到十斤粮之后,立马通过黄豆传货过去了。

  厨房骤然多了一大袋子百米,李梅就算这阵子不做饭,一进厨房那也就看见了。wWW.ΧìǔΜЬ.CǒΜ

  林笛面对李梅询问,摸摸鼻子指着屋子里躺床上的男人。

  “他身上的,我一起带回来了。”

  这样才打消了李梅疑惑,走出厨房,看着院子里那忽然初选的一个坑坑,又满脸疑惑。

  “小笛?你在院子里挖坑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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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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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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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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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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