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部队的连营连绵二十多公里,因此对于两侧的情况王兴国根本不清楚,不过他的部队配备有大功率的对讲机,这是他最大的优势,因此,在片刻之间,遍布战场的斥候就将情况及时的回报给了他,看到自己的目的已经达到,王兴国立即命令游骑兵撤退。
利用弩箭挡住对方士兵的反扑,游骑兵顺利的退回了本方阵营中,就这样,王兴国没有损失一兵一卒就将李清的部队从大营中引了出来。
没有等己方的部队站稳脚跟,从李清的队伍中立即就冲出来两员大将,为首的正是李清这十五万部队的首领,当年李清手下最信任的侍卫队长秦守义。
这个秦守义当年王兴国在李清的王府遇到过,武功相当不错,没想到这只部队居然是他在带领。
“对面的人听好了,谁有本事光明正大的同本将军单挑,不要总是鬼鬼祟祟的躲在那里用弩箭伤人,是男子汉的就出来一个人!”
秦守义这席话顿时激起了御林军中的几位大将,王兴国新近登基,这些人都想在王兴国面前显露一下自己的实力,因此,秦守义话音刚落,几匹战马几乎同时从王兴国的阵中奔驰而出,这其中,就有当年在皇城之外那场战争中表现出色的邵根。
王兴国知道,秦守义的武功已经有相当的火候,普通的将领根本不是他的对手,邵根虽然在御林军中是单挑能力最强的将领,但依然不能对抗秦守义,纵观自己的队伍中,也只有从凌家庄调过来的那些年轻高手才有可能击败他。
因此王兴国看着那些主动出击的将领不由得皱起了眉头,冲着身边的乙一吩咐了一声,“让他们回来!”便不理会这边,转过头去向其他的亲卫队员布置任务来了。
一阵清脆的锣音从王兴国这边的中军大阵中传来,使得冲出去的那几名大将不由自主的勒住了缰绳,他们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在这需要他们扬名立万的重要场合,中军中居然传来让他们撤回的锣声,这样不仅会眼中影像部队的士气,还会影像他们以后的名声,很明显的,他们的皇上并不相信他们的能力。
看着几个御林军将领气冲冲的返回,王兴国并没有理会他们他只是转过头去,将目光转向了位于亲卫队中的那几个凌家庄的年轻一代的高手,这几个人是王兴国这段时间专门挑选出来的,他们负责所有亲卫队员的武功训练,王兴国要将这一支新的亲卫队训练成一支由武林高手组成的无敌军队。
接到王兴国的示意,这几个人纵马来到了两军阵前,其中一个人脱队而出,向着得意洋洋的秦守义奔驰而去。
那个年轻人叫凌放,是凌家庄末代弟子中的佼佼者,按照辈分应该叫王兴国为师叔的,现在已经正式宣誓加入王兴国的手下,他的武功之高,就连王兴国没有失去武功之时也不是对手,因此在眼下的众人中,除了老厨子外,恐怕就属他了。
因此,王兴国对于他的出马还是非常放心的,秦守义的武功他看过,甚至还赶不上他自己,凌放可以轻而易举的收拾掉他。
看到全身仅着皮甲的凌放放马过来,秦守义顿时兴奋起来,他大喝一声策马上前,迎着凌放便冲了上去,等两人相距十多米的时候,秦守义从马上腾空而起,大鹏展翅般地扬起手中长枪向着凌放扑了过去。
秦守义这一手首先就让两军阵前几十万人同时发出一声惊叫,两军作战的时候,武林高手出现的机会太少了,因此他们都是第一次看到这种奇特的情景,能从马背上一跃而起十多米,在那些士兵的眼里是不可思议的,有这种能力,依然在马背上的凌放是逃不过这一劫。一时间,李清部队中的欢呼声和王兴国部队中的惊呼声响成了一片。
面对从天而降的长枪,凌放嘴角露出一丝冷笑,他不慌不忙地闪身躲过迎面而来的枪头,闪电般地夹住了枪身,同时反手抽出背上的长剑,无声无息向着秦守义的咽喉点去。
凌放这一剑相当轻灵,凌家的剑法练好的话确实威力无穷。
秦守义根本没有来得及躲避,当凌放的剑锋点上他的咽喉时,他才刚刚放开手中的长枪,伸手去拔他腰间的宝剑,但是,没等他宝剑出鞘,冷森的剑锋就已经穿透了他的咽喉。
凭借着快速前冲的战马,凌放同秦守义在眨眼间错身而过,在场的众人中,就连王兴国都没看清楚两人的战况,在凌放夹住长枪时,大家还都因为凌放被长枪刺穿了,所以战场之上一阵惊呼。但是转眼间,就看见秦守义在空中直直地坠落到了地上,顿时,轰天的喊叫声嘎然而止,一时间,战场上静得掉一根针都能听到,所有人都停住了他们的声音,屏住了呼吸望着眼前这突如其来的转变,只有凌放的马蹄声还在敲打着每个人的心房。
秦守义轰然一声重重地砸在地面上,扬起一片尘烟,转眼间,他周围的地面上就被殷红的鲜血铺满了。
突然,一阵欢呼声从王兴国大军的阵营中响起,这声音爆发得是如此的突然,以至于他们自己都被这惊天动地的呼喊声吓了一跳。
凌放在众人的欢呼声中拨马回头,来到秦守义的尸体前将他提了起来,高举着向己方阵地示意,顿时,欢呼声再次响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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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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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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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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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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