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怕夜里病情反复,一个救治不及时,这么个娇花,就香消玉殒了。
刚入夜,菱烟在旁边伺候着,小心的摸了摸奚宛筠的额头,发现额头烫烫的,顿时跟被猫踩住尾巴似的,蹭的一下就蹿出去了。
菱烟一溜烟儿跑了出去,幸好谢院首还未走,她连忙喊住人,慌得六神无主:“院首大人,我家小主又发热了!一个时辰前不是刚用过药吗?怎会如此?”
短短几日,病情反复,不光是奚宛筠病歪歪的,腕子都细了一圈,就是身边伺候的人菱烟等人都瘦了不少。
菱烟等人轮流守夜,一个个担惊受怕,食不下咽,晚上睡觉都不敢睡熟。
菱烟本就提心吊胆的守了一天,现下本该轮到她去歇息的,她坐不住,又在床榻前熬了一阵,没曾想奚宛筠又发了热,这下子谁也顾不上休息了,一个个的都围在跟前伺候。琇書蛧
对于奚宛筠病情反复这一情况,谢院首早就有所准备,所以才特意留了一会儿,就是为了以防万一。否则夜里发了热,再去太医院请太医,这一来一回的折腾,即便是能救回来,少说也要留下病根。
谢院首号完脉后,皱着眉头,让药童从药箱取出一包金针。
谢院首让伺候的宫人散开,把烛火放在跟前,之后又让人点了火盆,开窗通风。
菱烟和语琴在旁边照应着,谢院首吩咐什么,立马照做。
谢院首让宫人扶着奚宛筠的身子,在她的后背下了几根银针,最后又让人把她的衣袖撸上来,在那细细的腕子上下了针。
“换另一只手腕。”
谢院首话音一落,玉筝就把奚宛筠的右手腕的衣袖撸了上去,不过这次下针在小臂中间。
谢院首冷不丁瞧见瓷白的手腕上一点红痣如雪中红梅,心中冷不丁就是一跳。
他耳边突然想起曾经在家中收到的一封书信,上面说,他只管找一个右手腕中间有红痣的人,那是他谢氏遗孤。
当时他收到那封匿名书信后,看完就放在炉子里焚烧殆尽了,枯坐了一夜后找人暗中打听,果真听说过一些似是而非的消息。证实着,那信中所提之人很大可能还活着。
可是他万万没想到这人竟然在宫中。
他之前见过这位懿婕妤,懿婕妤并不认识他,想来那封信应该另有人所为,想来应该也是受过镇国将军府恩惠的人。
谢院首虽然同镇国将军府的姓氏一样,但他们并不是同宗同族,只是恰好姓氏一样罢了,这是外人所知晓的。
众人并不知道,这位看似跟镇国将军府毫无关系的谢院首,其实是正儿八经的谢氏嫡枝。
只是他的祖父少年离家,隐姓埋名游历江湖,最后客死异乡,只留下他祖母一人含辛茹苦拉扯大他们几个叔伯。
谢院首也是早年丧父,一出生就没见过亲爹,他们这一大家子,老的老小的小,得亏祖母曾经是神医弟子,他们这一大家子才不至于饿死,甚至各各以此为生。
谢院首谢裴元在医术一道极有天分,少年之时便有小神医之称,弱冠之年就被先帝召入宫,委以重任。
后来他拿着祖父遗物,意外跟镇国老将军相认,只是他们私下里相认,却并未广而告之,只是维持现状。
故而,哪怕是耳目众多的恒旭帝也并未得知此消息。
从辈分上来讲,谢院首是奚宛筠的叔父。
谢院首膝下无女,只有一个独子,他知晓堂弟堂妹收养了一个女儿,说是如珠如宝的宠着也不为过,那孩子刚被收养的时候,体弱多病,都是他给开的药。一转眼,这孩子都长这么大了。
他犹记得,那孩子极其开朗,虽然身体弱,但特别喜欢习武,一身英气,合该是他们谢家的孩子。
幼时他们口头上还打趣过,谢院首有个儿子,他堂弟有个女儿,不如以后做儿女亲家。毕竟,姑娘家都是娇宠着长大的,他们也不舍的她在别家受苦,不如搁自家眼皮子底下护着。
如无意外,他们本该亲上加亲的,不论是唤叔父还是唤别的,都是极其亲近之人。
可惜了,镇国将军府一夕之间倾覆,谢院首一心钻研医术,在宫里也是明哲保身,人脉用时方恨少,眼睁睁看着谢家没了,谢院首也病了一场。
只是再无奈又能怎么办,斯人已逝,他还有一家老小,贸然报仇,怕是毒还没下,他全家的人头就落地了。
显然,在看到奚宛筠跟幼时相似的五官,哪里还不知晓她的身份,以及她出现在宫里的目的。
谢院首脑子里有很多想法,眼眶有一瞬间被泪水氤湿,下针的手都有些不稳。
瞧见异状,玉筝心里一紧,出声询问道:“院首大人?”
谢院首敛了心神,叹了一口气道:“无事,只是年纪大了,眼有些看不清了。”
谢院首下完针,守着奚宛筠退了烧,为了以防万一,让人在耳房铺了铺盖,打算跟药童在这里凑合一晚。
得知谢院首要在这里守着,菱烟和语琴欣喜不已,有谢院首在这边守着,自家主子就算是多了一道保命符,怎能不让她们欣喜。
菱烟额头上本就有伤,虽涂了药,本该多休息,可这几天谁都劝不住她,只能让她守夜,熬了几天,奚宛筠病情反复,天天着急上火,心跟坐过山车似的,如此下来,奚宛筠的病还未好,又倒下来一个。
菱烟病了以后,躺在床上还在念叨着要伺候小主,语琴伤了胳膊,知晓这几日东配殿忙,就自个儿照顾自己,眼下,菱烟病了,也没拨宫人过来,全靠她时不时的看护。
奚宛筠那边缺了一个人,玉筝就点了一个叫纤歌的宫人,她做事细心,虽然性格上有点小毛病,但有人在旁边看着,晾她也不敢有什么小心思。
等奚宛筠再醒来,已经是一天一夜后了,她用了一碗粳米粥,又服了药,精神好了不少,白日里也醒了几个时辰,瞧见身边伺候的只有纤歌和玉筝。
不等奚宛筠问,玉筝就主动告知道:“启禀小主,菱烟这几日守夜,劳累之下,发了高热,现下太医已经开了药,语琴在帮忙照顾着……小主这边少了伺候的人,奴婢就自作主张,点了纤歌过来。”
奚宛筠瞥了一眼低眉顺眼的纤歌,出言道:“你是一等宫女,菱烟和语琴病着,自是有你做主,只一点,我这里留不得背主的奴才。眼下正是多事之秋,望尔等谨言慎行。”
玉筝恭敬道:“奴婢省的了。”
听玉筝说,奚宛筠病着的这几日,宫里倒是热闹。
据说姜常在冲撞了步淑媛,气的步淑媛病了一场,眼瞧着稳固的胎相,又不大好了。
眼下咸福宫风声鹤唳,就是一直蚂蚁过去了都得夹着尾巴。
听说沈妃很是关照步淑媛,听闻她胎相不稳,大手笔的把陛下赏赐的燕窝等物给步淑媛送了过去。
不仅如此,因着步淑媛胎像不稳,即便是如今得宠,可也没办法侍寝,于是就扶持了赵宝林。
“赵宝林一连侍寝三日,如今已经被陛下封为美人了。赵宝林唯步淑媛马首是瞻,自己又有了宠,现下在后宫里比姜常在都吃得开。”
“听说陛下宠幸了赵美人,姜常在气的砸了一堆东西,让殿中省那边置办新的,人家让她掏银子,说她这个月已经砸了不少东西,早就超了份例。姜常在却说殿中省欺负人,找皇后娘娘哭诉,被皇后娘娘给撅了回来。”
“那姜常在不是姜家嫡女,怎的几十两银子就跟要了命似的,瞧着可真是小家子气。”
要知晓,伺候得宠的小主的宫人,平日里的打赏都不止几十两了。一个主子,还没奴才有钱,抠抠索索,可不就是让人笑话?
如果是她是赵宝林那种出身寒微,家底薄的那种,无傍身银子,倒也能理解,可她一入宫就格外高调,衣着首饰样样华美,一看就是没少砸银子。
戴的起上千两的首饰,却拿不出来几十两银子,说出去谁不觉得可笑,就这还是世家贵女呢,姜家可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奚宛筠饮了一杯茶,神色悠然道:“姜常在虽是嫡出姑娘,但姜家子嗣众多,凭她那个性格,料想也不是多得宠,她手上银子不多也正常。她进宫的行头,必是姜家额外拿银子给她置办的。”
“进宫后她一向大手大脚,即便是有一些体己银子,也该花用个差不多了。若非如此,她怎肯日日去寿康宫吃闭门羹。只可惜,事事并非如她所愿。若非如此,上次她也不会嫉妒到直接来这里抢我的赏赐。”
提起来这一点,奚宛筠就觉得可笑。姜常在说是清高,爱端着,又以世家贵女标榜自己,可是做出来的事儿却贻笑大方,让人不知道说什么好。
也难怪步淑媛觉得她蠢,让她当马前卒,事事让她冲锋陷阵。
“不过她这好日子也过不了几天了。”
前几日菱烟就说过,说寿康宫传出来一些小道消息,说要接姜家的姑娘入宫侍疾,以奚宛筠对姜太后的了解,姜常在废了,她必然会从姜家挑一个好棋子竖起来。
毕竟,恒旭帝擅长制衡,后宫平衡已经打破了,如果再不进点新人,搅搅浑水,她可怎么浑水摸鱼?
她自个儿一个人唱戏有什么好的,就得人多了,才热闹啊,如果没人衬托,恒旭帝怎么知晓她这种性格单纯的嫔妃有多可贵?
奚宛筠这话却是一语中的。
她用过午膳的时候,就听说姜家姑娘进宫了,现下正往寿康宫去呢。
纤歌也是个嘴碎的,这几日奚宛筠身子好了一些,身边伺候的人不必那般提心吊胆了,她心就飞了出去,听说外头有乐子瞧,她假借有事出去,在路边等着那位姜姑娘。
瞧过之后,她回来就添油加醋的说了一通:“小主,奴婢过去的时候,发现咸福宫、坤宁宫、永和宫,华阳宫的宫人都有意无意的路过,奴婢瞧着那位姜姑娘比姜常在性子要好,瞧着就是个温柔的性子。”
现下谁不知道姜常在日子难过,心情不好就打骂宫人,偏偏她是主子,宫人再委屈,也只能忍着。
之前那些人看重她是太后娘娘娘家侄女的身份多加巴结,特意换到她宫人伺候,眼下就有多后悔。
“过段时间就该小选了,太后娘娘这个时候召人进宫,必然是想让这位姜姑娘留在宫里了。”
三年一大选,一年一小选,眼瞧着一年快过去了,而后宫嫔妃有孕的不多,这次小选必然是要进新人的。
这种事轮不到奚宛筠一个婕妤操心,而良妃又被禹皇后要回了金册凤印,眼下也是无事一身轻,这段时间奚宛筠病着,她一天让人过来几次。
不是她自个儿不愿意过来,这几日骤然降温,庆怡公主有些咳嗽,她正是粘人的时候,身边离不得人,但又怕过了病气,冰上加霜。
宫人的小孩子娇贵,一场风寒就能夺走性命,也不怪乎良妃如此担心。
俗话说,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奚宛筠缠绵病榻半个月,那边小选如火如荼的进行着。
好不容易她身子好了一些,就缠着玉筝和菱烟,要出去透透气。
“小主现下还未好全,可得仔细着,奴婢这就把药膳炖上,小主回来的时候正好能用。”
不知是不是因为病中是玉筝和纤歌伺候的多,这些时日很明显能感觉到奚宛筠对她们的看重,尤其是对那位口齿伶俐,爱说爱笑的纤歌。
这次要去御花园透气,一应东西,都是纤歌打理的。
因为奚宛筠不想听菱烟和语琴的碎碎念,只带了纤歌和一个叫鹊莹的宫人。
不曾想,一行人却在御花园的路上遇上了步淑媛和姜常在,这可真是狭路相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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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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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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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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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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