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场上瞬息万变,武将的输赢,往往只在一瞬间。
要是再打一场,虽然太史慈不一定输,但肯定很难再赢了。
如果不限回合,时间久了,太史慈则必输。
刘枫当然也不会自讨没趣。
反是觉得,许褚很可爱,不知道有没有机会,从曹操那里挖过来?
“许将军好武艺!这次比的不尽兴,不如我们再约一场,比比谁先攻入河内,立战功最多?”
刘枫这话,让曹操和许褚两个人,都兴奋起来。
之前,曹操费尽心思地要跟刘枫打赌,为的就是这个!
他只有两万大军,而袁绍在河内,还有三万人马。曹操感觉,自己没什么胜算,必须要请刘枫出手相助,他才有机会回家。
没想到,现在刘枫主动说了出来。
他很清楚,这是刘枫在还他的人情。毕竟,早期的刘枫,确实是靠他帮了一把,才能够崛起。
许褚一听要比赛打河内,对这个提议,也很满意。
他自从投效曹操以来,只有比武,却没立过什么大功。他最需要的,就是这样打仗立功的机会。
这种比赛法,深深地说到了许褚的心坎里。
“好,那一言为定!”
至此,皆大欢喜。
双方人马,之前的那一点隔阂,也消失于无形。有说有笑的,一起进了邺城。
一进邺城。
刘枫就对曹操说。
“接管邺城的事,让李典、辛毗他们去办就行。”
“我还有一点私事,就不去刺史府了。”
曹操那是相当吃惊的。
眼下,还有什么事,比接管邺城更重要?只有接管了邺城,才算是真正得到了整个冀州。
可是看刘枫的样子,也不像是开玩笑。
曹操忽然想起,很久以前,刘枫在濮阳时,就对他老婆说过的话。
当时,曹操的正妻刘氏,把刘枫约去后花园,想让他娶自己的长女。
刘枫推辞说,他已有心仪之人。
就是邺城甄家的甄宓!
曹操当时,就躲在一旁偷听。心中根本没有当一回事,因为他知道甄宓,是袁绍给二子袁熙订的未婚妻。
以刘枫当时的境况,根本不可能抢走甄宓。
而现在……
“刘公可是要去甄家?”
刘枫很佩服曹操,居然还能记起这回事。
就说明,当初曹操看重自己,对自己上心,那都不是假装的。只有真上心,才能记住这种细节。
“没错,甄宓我是一定要娶的。”
“而且现在,我能够做到!”
曹操理解,这“能够做到”四个字,背后是有多艰难。
可以说,天下也就是刘枫,换了其它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做到。
曹操觉得,他也做不到。
没有刘枫,他根本就不可能战胜袁绍。
“既然如此,待我返回许都,把女儿送过来,你也一并纳了吧?”
刘枫没想到,曹操这么会见缝插针。
最早的时候,就想把他招为女婿,好替曹操卖力。
现在,希望破灭了,又想联姻,来维持关系稳固。
刘枫实在是不想要曹操的女儿。倒也不是说,多嫌弃那个女孩,主要还是不喜欢被包办,更不喜欢带着政治目的的婚姻。
蔡琰和甄宓,好歹都是自己选的。
“这件事,以后再说吧。”
就这样,刘枫把接管邺城的事,丢给了李典和辛毗去做。
自己则带着太史慈,去了甄府。
甄宓只是跟袁熙有了婚约,但还没来得及成婚。
在袁绍的眼中,甄家这种二流的世家,实在是不配得到他重视。二子袁熙,也是他三个儿子中,最不受待见的一个。
但是甄宓长得好,性情刚烈,又有智慧,在邺城的名气非常大。
邺城第一美女,被刘枫看上,也没人意外。
反而这个消息,飞快的就传遍全城,引来无数好事的人围观。
刘枫之前释放九万降兵的义举,让他还没进城,就先得到了全城百姓的拥戴。
这些人不但不怕刘枫,还一脸的喜气洋洋。
似乎觉得,刘枫要是娶了他们邺城的女孩,以后必定会给全邺城百姓,无数的好处。
这种想法虽然自私了点,却是人之常情。
很快,甄家就被无数好事者,围得水泄不通。各种八竿子都打不着的亲戚,也都齐聚甄家,好像能蹭点裙带关系的光似的。
刘枫对此,见怪不怪。
百姓不完美。
泛泛言之,百姓是善良的,也是可怜的。可是具体到每一个人身上,就会看到无数的缺点,自私自利,道德绑架,攀龙附凤……
越是上位者,对此体会越深。
刘枫来此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跟甄家摊牌,要甄宓!
“所以,你们给个准话。撕毁跟袁家的婚约,把甄宓嫁我,到底愿不愿意?”
“纳聘的彩礼要什么,都好商量。”
这事,外人就是看个热闹,起个哄。但对甄家来说,就是一次生死考验。
撕毁跟袁家的婚约?
天知道袁绍还会不会打回来?
这里面,赌的成分很大啊!
万一袁绍又打回来了,到时候责问甄家,为什么撕毁婚约?甄家可就要面临灭顶之灾啊!
可要是不答应,眼下只怕都过不去。
看刘枫这架势,闹得满城皆知,怎么可能忍受被拒绝丢面子?
说起甄家,也是衰落的不成样子,没有什么底气。
甄家祖上,曾经在王莽的时代,权倾天下。但也就辉煌了那一下,之后就不停衰落。
甄宓的父亲早死。
大哥早夭。
二哥也刚死不久。
家里唯一一个男人,是他三哥甄尧。没啥能力,还跟着袁绍跑去河内了。
现在只剩一屋子女人,谁也不能主事。
无奈之下,甄宓的母亲张氏,硬着头皮站了出来。
“听闻刘公,也是天下豪杰。现在却欺负上我们这寡妇家,这样,好吗?”
这是想用道德来谴责刘枫。
可惜,刘枫根本不吃这一套。琇書蛧
“你既然也听说我是豪杰,那把女儿嫁我,应该是很值得高兴的事。有什么不好吗?”
甄家庭院里,挤了很多的亲戚朋友,这时候也纷纷起哄。
“刘公可是幽州牧,又刚刚打败了袁绍。女儿能嫁这种大英雄,你做梦都能笑醒,还琢磨啥呢?”
“就是啊,这样的乘龙快婿,打着灯笼都找不到。就赶快答应了吧!”
“答应了吧!我们这些亲戚,都先替你答应了!”
……
张氏头都大了,她现在等于是被亲戚朋友,一起给架到了火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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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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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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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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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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