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袁绍不插手,刘枫可能还不会跟张燕谈。
现在,袁绍自以为聪明的,横插一手。
要知道,张燕最大的敌人,就是袁绍。在跟刘枫开战之前,张燕从来都没见过他。
怎么可能放着最大的敌人不管,而去跟别人开战?
估计张燕的心里,也非常不愿意让袁绍渔翁得利。
既然如此,那就有了谈判的基础。
“命令全军,原地休息半个时辰。”
“赵云,你跟我来。”
赵云不明所以,有些忐忑地跟在刘枫身后。
到了队伍的末尾。
这里照例,是于禁的掘墓队成员。他们因为挖坟,被于禁下了禁口令。
所以在其他士兵的眼中,他们这些人,就成了沉默寡言,而且身上阴气很重的存在。
这些人,总是被安排在大军的最后,方便殿后。
只是目前,还没有给他们设置“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这样的头衔。
刘枫寻思,等根据地稳定下来,就给他们做几枚发丘印和摸金符,也是一种荣耀。
刘枫指着这些掘墓军,扭头问赵云。
“赵云,你能看出他们身上,有什么特别吗?”
赵云可不是第一次见。
之前在布置防御工事的时候,都已经见识过了。
“这些人挖坑,布置陷阱,很有一手。他们可能已经习惯了那种战斗方式。”
“这种藏身于地下的埋伏方式,让人防不胜防。”
“日后,应该能打出这支部队的威名。”
刘枫让赵云看掘墓军,不是什么无聊的举动。
也是有目的的。
“一支部队,有了自己特殊的技能,早晚都会在这世上,打出名堂来。”琇書蛧
赵云若有所思。
他已经感觉到,主公要跟他说什么事情。
其实,赵云还在公孙瓒军中的时候,就一直在思考,自己的军队要打造一个什么特长?
思考了很久,可惜一无所获。
赵云带的两千轻骑,始终都是普通的轻骑,并没有什么太出挑的地方。
这个问题,他自己想不出答案。
现在,主公又跟他提起这个问题。赵云仍旧是没有答案。
他茫然地看着掘墓军。
“主公,你的意思,难道让我也去挖坟?”
刘枫大笑起来。
这场景,不能想。
让赵云这种,穿得光鲜亮丽的少年将军,去挖坟。那场景,会不会也太刺眼了点?
“想什么呢?”
“你穿成这样去挖坟,一天下来光清理铠甲,就不用睡觉了。”
“我是说,如果让你,带领一支百人飞骑。专门做猎杀敌军斥候,刺杀敌军大将的事,你有没有把握做好?”
赵云一听,顿时来了精神。
“能啊!我可太能了!”
“这事情,恐怕再没别人,能比我做得好了!”
抓斥候,对于赵云来说,就是轻而易举的事。可是他从来就没想过,要把这种事,当成一件正事来干。
现在,刘枫的话,点醒了他。
刘枫看到赵云欣喜的表情,就知道,这件事又成了。
不过,该嘱咐的事情,还是要说一下。
“赵云,这件事不同于普通的带兵打仗,这是特种作战。”
“特种作战的目的,也不同于大军团作战。是要以特别的手段,让敌人陷入被动。或者直接摧毁敌人的指挥系统,让敌军进入混乱状态。”
“你可以设想一下,这么一来,正面战场是不是就变得好打多了?”
特种作战?
这种想法,从来没人特别提起过。
书上只有笼统的提过,兵法奇正相合。这应该是属于“奇”的分类。
特种作战,在赵云的理解中,就是一支专门的“奇兵”。
纵观史上名将,有过无数利用奇兵制胜的案例。但很少有固定训练一支部队,当做奇兵来用的做法。
比如白虎团和虎豹骑,都是当做大军的矛头,是在正面战场上发力,并不能算是固定的奇兵。
赵云感觉,自己面前有一扇大门,被推开了。
这让他看到了更多可能。
“主公,那为什么让我只带百人?我带百人,和带两千人,有什么区别吗?”
能这么问,就说明赵云认真去思考了。
这话问到点子上了。
刘枫轻轻点了点头。
“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史上很少有被固定当做奇兵来用的部队?”
这问题,刚才赵云就想过了。
“不知道!”
“为什么?”
刘枫指了指赵云胸口。
“因为奇兵不是那么好用的。一定要武艺精湛,头脑灵活,掌握很多普通士兵不会的技能。”
“如果一百人,都能有你一半的身手,这样的奇兵,会有多恐怖?”
虽然没有直接回答赵云的问题,但赵云已经明白了。
特种作战的士兵,要求会特别高。
如果是带两千人,根本就不可能训练出一支符合要求的部队。
“明白了!”
“主公的意思,是要像师父教徒弟,那样去带好一百个兵!”
比喻得不是太恰当,但大致也是这个意思。
赵云现在终于懂了,主公为什么要带他来看掘墓军?
掘墓军,其实已经有了点固定用作奇兵的样子。
只不过,他们的目标,还是普通士兵。
给他安排的百人飞骑,是在这个基础上,再往上拔高了一截。
刘枫拍了拍赵云。
“你先想着吧。等会儿陪我去见张燕,之后你就可以选出一百人,拿袁绍的斥候,开始练手了。”
听到这,赵云振奋起来。
他也不清楚,自己带着百人飞骑,能够发挥出什么样的效果?
但主公这么说了,就肯定没错的。
只是,跟张燕谈,心里还是老大不得劲儿。
“主公,张燕杀了我那么多弟兄。见了面,让我趁机宰了他吧?”
刘枫把脸一板,瞪了赵云一眼。
他能理解赵云的愤怒,但不允许赵云擅自做决定。
“一切听我命令行事!”
到底杀不杀张燕?
主公没有说,赵云一头雾水。
但身为军人,服从命令的觉悟,还是有的。
赵云和张燕之间的仇恨,可不仅仅是被围困了一次,那么简单。
赵云是常山真定人,老家常年遭受黑山军的侵扰。
就这一次,袁绍讨伐黑山军,也是在他们常山郡大战。
常山百姓哪有不遭殃的?
对于袁绍和黑山军,赵云是恨到了骨子里。
且看主公怎么办吧?
只要命令他杀张燕,他肯定手起剑落,一剑就削掉张燕狗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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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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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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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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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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