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崇善推开了房门。
感觉阳光有些刺眼,他连忙抬手遮挡了一下。
已经足足半个月没有出门了,强光让他有些不适应。
“啊~”
他忍不住伸了个懒腰。
然后缓缓的游走起来。
漫无目的,就这么游走着。
出了自己的院子,在琴瑟书院的其它地方,王崇善看到了一群忙碌而快活的女子。
就是南荣夜莺从地牢中救上来的那些。
她们现在已经基本上恢复了神智,在南荣夜莺的安排下,负责打扫琴瑟书院的每一间院子。
其实这些院子打扫不打扫已经不重要了。
因为迟早都要离开。
可是闲着会让人发慌,于是南荣夜莺就想了这么一个排忧解难的办法。
“南荣夜莺去哪儿?”王崇善拦住一个路过的女子问道。
女子有些慌乱的挣扎了一下,然后怯懦的说道:“去县城里了。”
对于王崇善,她自然是认识的。
只是,她对王崇善有畏惧之心。
再加上在采药司手中受了不少折磨,心里产生了阴影,准确的说,是对男子的阴影。
所以,王崇善拉着她,会让她害怕。
“去县城里干嘛?”王崇善不解的问。xǐυmь.℃òm
女子说道:“去买粮食与蔬菜,还有一些其它东西。”
“粮食与蔬菜?”王崇善想了想。
这才恍然记起,如今的青烟镇已经是了无人烟,街上也没有粮食与蔬菜之类的买卖了,可不得去县城里买嘛。
只不过,虽然青烟镇没人了,可是那些粮食与蔬菜之类,总归还是剩下不少的吧。
就算蔬菜容易枯萎,都烂了,但是粮食总应该有吧,
犯的着去县城里买吗?
就在青烟镇中挨家挨户的去搜就行了。
不过,王崇善也不太了解情况,只好等南荣夜莺回来再询问了。
王崇善径直走出了琴瑟书院。
在青烟镇街道上转悠了起来,昔日热闹非凡的街道,如今已经破败不堪,苍凉静寂。
“真是难以相信,才过去半个月而已,整个街道就变成了这样。”
看着遍地的枯叶,腐烂的果实,街道两边墙壁上的蛛网,王崇善忍不住发出了感慨。
无论是人还是物,破败起来总是那么的快。
转着转着,他转到了曾经的住了十几年的茅草屋。
王家的老宅。
原本就破败不堪的茅草屋,如今更加的破败了。
黄泥土夯实的墙体已经开裂,有一面甚至已经倒塌,雨水灌进了屋内,在低洼处形成一个小水塘,如今雨水散去,留下一片光滑鲜嫩的表层,看起来就让人想上去摸一摸,或者踩上一脚。
上面的茅草已经掉落,阳光不偏不倚的正好照射在低洼处,相信要不了两天,光滑鲜嫩的表层便会开裂,龟壳状,张牙舞爪,丑陋不堪。
届时,那些裂缝中,就会有无数勤劳的蚂蚁活动,它们来来往往,运送食物。
啪!
王崇善一脚踩了上去,踩碎了它。
它不再光滑鲜嫩,而是留下了一个深深的,凹陷的伤疤。
王崇善最终还是没有忍住踩上了一脚,心底瞬间有一种爽感油然而生。
他在漏雨漏阳光的房屋里走了一遍,脑海里浮现出曾经发生在这里的一幕幕。
大多是他伏案苦读,昼夜不分的画面,因为以前的王崇善,一心只想考取功名,所以眼中只有书,无论春夏秋冬,严寒还是酷暑,这间昏暗房间,小小的窗户之前,都有王崇善朗朗读书声响起。
然昔日已经死去……
回忆戛然而止。
王崇善走出破败小屋,站在泥泞不堪的院子里,然后伸出手。
轰!
茅草屋瞬间倒塌,化为废墟。
“读书人王崇善早已经死去,一切都从修行者王崇善开始吧。”王崇善呢喃道。
然后,他一身轻松,转身离开了此地,没有回头,没有任何留念。
琴瑟书院。
南荣夜莺带着钟情以及几个女子已经从县城里买了粮食蔬菜归来。
满满的两大马车。
一群女子七手八脚的把粮食蔬菜搬进了书院中。
“大家小心一些,注意把老鼠洞堵住了,别让它们吃坏了我们的粮食。”南荣夜莺叮嘱道。
“不好了,不好了。”这时,钟情从里面跑出来说道。
“怎么了,大呼小叫的?”南荣夜莺问道。
“夜莺姐,我家主人不见了。”钟情说道。
自从做了王崇善的死士,她便称呼王崇善为主人了。
“不见了?去哪儿了?”南荣夜莺有些惊慌的问道。
师父不会丢下我跑掉了吧?她忍不住想道。
“夜莺姐,王公子早上出来后,就去青烟镇的街上了。”这时,早上与王崇善见过面的那个女子走出来说道。
“街上?”南荣夜莺松了口气:“那看来师父只是闭关修行时间长了,烦闷了,所以出去透口气。”
“好了,好了,大家赶紧把粮食蔬菜搬进去吧。”她说道。
一群女子又忙碌了起来。
“干嘛买这么多粮食蔬菜?”这时,王崇善出现在她身后说道。
“师父,你终于出来了。”南荣夜莺回头,一脸欣喜道:“这都半个月了,我一直都很担心你,要不是怕打扰你修行,我都想冲进去看一看了。”
看得出来,南荣夜莺是真的很担心。
“我没事,只是受伤有些严重,便多闭关了一会儿。”王崇善说道。
见王崇善没事,南荣夜莺也放心了不少,她说道:“最近青烟镇上多了许多老鼠,吃完了青烟镇的所有粮食,连琴瑟书院内的存粮也被吃了,所以我才带着几个妹妹一起去县城里买粮食蔬菜。”
“原来如此。”
王崇善笑道:“只是你这粮食蔬菜恐怕用不上了。”
“为什么?”南荣夜莺问。
“因为我们明日就要离开这里了。”王崇善说道。
南荣夜莺好奇问道:“离开?那我们要去哪里?”
王崇善说道:“你的家乡,圣衍地。”
南荣夜莺的脸上有一丝仇恨闪过,但是很快就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抹杀意。
“师父,我在圣衍地可是通缉犯一样的存在,若是此时去那里,我怕会连累你。”她说道。
“不怕,为师此去,就是为了给你报仇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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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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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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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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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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