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较来说,莫宁在乎的是愚弄,而凌胜男更在乎的是背叛,有那么几天,她真的幻想过以后,而以后的日子里就有她的一席之地。
莫宁在北境生活了那么多年,也不了解东盟,这次坐船来到东盟,东北角的小镇子,也是别有一番风景,整体的建筑非常狂野,多以黄土为主。有几个特色,第一是大,第二是都有尖刺,第三形状不统一,什么奇形怪状的房子都有,每一家的都不一样。
东盟就是地大人稀马匹多,所以最热闹的也就是马市。想打探消息,两人自然来到了这里。又找到马市里最热闹的饭庄,点了一桌子的饭菜,听着一旁的人侃大山。
“听说了么?前一阵咱们东盟出现了大批的骷髅怪。”
“哎呀,这事谁不知道,不都已经被马赛的骑兵队踏平了么。”
“是啊,三千铁骑,加上三名丹境三纹的高手,依然让主犯跑了。”
“对方这么强?”
“嗯,据说一路跑到了雪都。”
“雪都?我没记错的话,战婴果,是今年成熟吧,难道他的目的是战婴果?”
另一个人插嘴道“那他可打错算盘了,果实成熟之际,就是咱们东盟双狼决斗的日子。”
“你说的这个,可真是大事。。。”
他们说的这些,莫宁俩人也就是摸到个头绪,并不能理解通透,吃完饭后,俩人继续在马市闲逛,也终于是找到一个熟人,当初在三合镇收干草的一个商人,冯涛。
冯涛只认识凌胜男,虽然风魔帮没了,但依然很热情的将二人迎进家中,当成上宾招待。
据冯涛解释,战婴果,果如其名,丹境四纹服用,可以达到战婴境界,但是绿星不允许战婴境出现,也就成了禁果,当时东盟有七颗,先后摧毁了六颗,最后这棵树,守护者太强大,也就不了了之了。
至于守护者是什么,他也不知道,据说当时去了五名丹境四纹的高手,都是有去无回,最后也就没人敢打它的主意了,雪都生活的人,也就是远远的看着,看着它开花结果。
而它每次结果,就是东盟两位丹境四纹高手对决的日子。这二人又称东盟双狼。
风狼宝恶纳,也是风狼部落的大首领,帐下有着数万人,在东盟也是说一不二的存在。
另一位血狼就低调的多,一直都是隐居的状态,见过并认识他的人很少,大家也就是知道血狼这个名字。m.χIùmЬ.CǒM
如今莫宁二人也没有梅儿跟五号的线索,最后还是打算去雪都碰碰运气。
路上很是平稳,不过凌胜男想起了一件事,传闻南洲卜城的深山中,当初也有着一种能加快丹纹成长的果实,也是被基本灭绝,所以五号的目的,会不会就是找这种果实?如果这里的那人真的要采集战婴果,那么明显有人想再次召唤鬼人。
雪都之所以叫雪都,只是因为四季分明,冬天的雪特别大,如今这个季节,还是很好的,温度适宜,绿叶盎然,遍地的野菜,蘑菇,路上就能看到成群结队的动物,鸟儿唧唧哇哇的声音,不绝于耳,仿佛回到了东洲,物资极其丰富,住宅也都是木房,冒着袅袅炊烟。
这时一队人马,快马加鞭的路过二人,领头之人回头看了一眼,便折返回来,跳下马喊到“师傅。”随后一把抱住莫宁道“我就知道你死不了。”
来人正是陈二狗,要是风魔帮谁对他最好,那绝对是颖儿,在他的眼里,颖儿就是他的亲姐姐,所以颖儿的离世,对他的打击很大。
曾经颖儿开玩笑说过,她要是哪天出意外了,她希望自己可以睡在雪都,这句话就被陈二狗记住了,那天下船后,陈二狗一路背着颖儿,从北境西南的港口,一路走到最东北的雪都。
也好在这里是北境,一路都是大平原,没有进城出城的麻烦,也好在颖儿是丹境高手,身体没有那么快的腐化,但这一路仍然不好走,足足走了两个多月。
当然这要是说陈二狗对颖儿没有爱慕之情,那肯定是假的,但陈二狗一直是动于心,止于礼,一直把颖儿当成嫂子对待,只是偶尔一人在月下独饮,所以这条路,对于他来说,既是痛苦,也是快乐。
到达东盟后半段,他还是被人盯上,毕竟一个大活人,天天背着一具尸体,想不引起别人的注意也难,当然对他有两种猜测,第一是利用尸体做为掩护,运一些东盟的禁品。第二他修炼了一种邪功。也就这样,先后跟风狼部落发生三次冲突,最后被抓到宝恶纳面前。
那天的陈二狗只说了一句话,让我把她安葬了,要杀要剐随你,后来当宝恶纳知道事情经过后,也敬陈二狗是条汉子,不光让手下帮忙安葬了颖儿,还将陈二狗收入麾下,那一天陈二狗也留下一句话,六十年,这六十年我就是你的鹰犬,我可以干任何事情,但是六十年以后,我要回去报仇。
这样一过就是十年,几次部落冲突,陈二狗都身先士卒,后来被宝恶纳调到自己身边,成为他的亲卫,又是七年,风狼部落内乱,陈二狗在战斗中重伤,叛乱头领被抓后交代,他曾经用一座金山,一百美女,十万牛马羊,收买陈二狗都没成功,天可变,陈二狗的忠心不会变。
也是那天起,宝恶纳收陈二狗为干儿子,成为了风狼五子的第六人。也是从这一天起陈二狗算是在北境熬出了头。
后来通过风狼部落的关系网,还是找到了颖儿的家族,她父亲是个赌鬼,输疯了以后,将年幼的颖儿卖给了,北境勇士会,后来因为欠债不还,被人乱刀砍死。
其实颖儿那时就已经记事,只是不想认这个父亲。
也是因为这事,陈二狗认识了颖儿的妹妹,胡慧,两人有四层相像,也是出于对姐姐的好奇,跟陈二狗一来二去的就走到了一起。
如今二人,已经育有一儿一女,大儿子叫陈聪,已经十八岁,女儿叫陈颖,今年十六岁,当然了,之所以叫这个名字,还是为了怀念颖儿。
都说岁月催人老,本来莫宁还没什么感觉,当知道陈二狗的孩子都已经长大成人,才发现,自己真的老了。
想想也是,如果跟萧婷婷或者颖儿有孩子,现在都五十多岁了。
本来跟凌胜男的关系缓和了不少,现在又因为梅儿的事,弄巧成拙,虽然站在一起,中间却一直隔着一片海。
之后随着陈二狗去祭奠了一下颖儿,几人才进入雪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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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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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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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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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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