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魏晋:你当朕高澄只会寻欢作乐吗>第193章 在今伊尔库茨克修筑周公城,为齐国北都
  在九原城外打得如火如荼的时候,高澄已经带着大军越过了小兴安岭,在今天海兰泡一带休整,虽然已经立春了,但这地方的春天会来的晚一些。为了翻越外兴安岭,顾不上什么保护野生动物,只要身上有肉的,统统干掉,腌制熏烤储存起来。

  高澄只知道这些被罗马帝国称为三大蛮族之一的斯拉夫人(另外两个蛮族是日耳曼人和凯尔特人),在罗马帝国如日中天的时候,被迫从西欧老家出来流浪,后来就浪到了东欧平原,再后来,还是打不赢别人,不是不猛,而是太猛,力比多严重过剩,每一次老酋长过世,一场权力争夺下来,部落里的成年男子能死近半,接着叛乱又要持续数年,等一切稳定下来,准备大踏步发展时,这个酋长又快死了。

  这也是很多民族在部落时期的通病,不光斯拉夫人是这样。像古中国这样在西周时期就搞出了嫡长子继承制的民族,这个地球上独一份,最大限度的保证了权力交接的平稳,至于那些层出不穷的宫斗、政变、尔虞我诈,很多时候局限于朝堂和宫廷,对民间影响不大。琇書蛧

  庶民只要搞清楚年号,按时交税即可。如果税负过重,自有枭雄跑过来告诉你,跟哥混吧,哥仁德得很,轻徭薄税,体恤民力啊!

  翻越外兴安岭的途中,高澄意识到两件事,一是高估了自己的忍耐力,到了后期,面对连绵不绝的山峦,憋得天天大吼大叫,除了使劲套近乎的老六高演,其他人人都躲得远远,谁也不愿意靠近有神经病倾向的皇帝。

  二是低估了这个时代的人,竟然有老猎人追击猎物时,经常深入到外兴安岭深处。这些牵着马的兵卒虽然看起来疲惫不堪,但都咬牙坚持着,眸子里闪烁着对于未来的向往。

  哈哈,这来自于临行前高澄的忽悠,说是要征伐一块处女地,那里的人和蔼可亲,那里物产丰饶,总之那里非常美妙。

  大家从春天启程,历时一个多月才完全翻过大大小小的山峦,结果扛着兵器又走了半个月,鬼都没有一只,废话,没有人,哪来的鬼!倒是野生动物异常丰富,只要努力射,每天都有收获。难不成万里迢迢来到这里就是为了征服一群可怜的动物!

  祠部随行的史官,青色的官袍早就成了乞丐装,但看看皇上和其他人,嗨,大家都差不多。不知该如何记录呢?难道写上,齐帝高澄天保年间征讨远东,结果打了个寂寞。

  终于在勒拿河流域找到了几个千余人上下的小部落,好啊,高澄等人高兴坏了,苍蝇腿也是肉啊,筑城,设立州郡。啊,啊,被封了大官的六部官员顿时就不开心了,自己虽然是个末流小官,但怎么也是京城人士,弄到这里来,就算是领兵刺史又能如何?离权力中心邺城起码有一年的距离。

  可以拒绝吗?

  呵呵,你猜呢!

  被安排留下的牧民倒是无所谓,甚至还隐隐有些兴奋,首先就是皇上没骗人,这地方确实物产丰富,林子到处都是傻乎乎等着挨射的动物,随便一个小河沟,拿着木棒都能打着鱼,只要不懒惰,吃饱喝足不成问题,最重要的是,这里有女人啊!

  老家的姑娘需要牛羊做彩礼。以自己家的羊群数量,娶媳妇的难度很大,这里嘛,低头看了看手中的斧锤,嗯,只要肯努力,媳妇肯定会有的!

  在勒拿河畔浪了一圈,有几个小部落,设一个州县,之后没去哼哧哼哧去爬东边的山脉,而是折向西,走到贝加尔湖畔的时候,遇见了几个上规模的部落。

  击败并降服这些部落之后,齐帝高澄下令停下脚步,在今伊尔库茨克修筑周公城,并以高欢的肖像为摹本,结合史书中周公的事迹,在城中树立雕像,建庙祭祀。并宣布周公城为齐国之北都,邺城为中都。神武帝第五子高浟为中都令,使持节,都督远东诸军事。

  怀朔军娄昭部镇守周公城。周公城兴建武学,武学总管由厍狄干担任。

  现在已经是夏初了,高澄下令工部右侍郎李义深亲自招募工匠(招募不够,就去城外抓,齐国管饭),务必加快速度,必须赶在冬季来临之前,把周公城的轮廓建出来,规模嘛,晋阳的标准,粮草充足可以坚守三年那种。

  娄昭和斛律光以周公城为根基,向北进攻,主要以降服为主,只要愿意学习新齐语,愿意给周公磕头祭祀,愿意给齐国纳税的部落,都算是新齐民。

  武安军高起和室韦军万俟受洛干向南进攻依附突厥的高车族,驱逐他们,告诉他们漠北是齐国的,不服来干。愿意投降的,留下帮助筑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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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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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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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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