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的营地里,一派喜气洋洋。
所过之处,将士一片兴奋呼喊
“王爷威武!”
“王爷威武!”
高长风不明所以,疑眉微锁,径直跟着朱欢欢来到校场,骑卫长牟强,正指挥着一众人收拾残局,副骑卫谢文涛大步流星嘿嘿走过来
“参见王爷!”
“免礼。”
谢文涛满面红光,得令一起,先结结实实给了朱欢欢一拳
“靠!我说朱雀,你亲戚呢?怎么不见他人?把他叫出来,我非好好教训教训他!”wWW.ΧìǔΜЬ.CǒΜ
“丫什么时候来不好,偏偏昨晚来!那么重要的时候你竟然开溜,去照顾什么该死的亲戚!
你是没看见昨晚多精彩!王爷带我们按计划夜袭北狄大营,给他们搅了个天翻地覆!
你看看!看看!这战马,这粮食,都是我们捎带脚抢回来的!
在护城军这么些年,没打过这么轻松,这么痛快的仗!
王爷也是,可真是那什么……
那话怎么说来的,不叫唤不知道,一叫唤就怎么着……”
碍于谢文涛这匮乏的脑细胞,和捉襟见肘的词汇量,朱欢欢看不下去帮忙补充
“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对对对对……”
谢文涛神情激动,溢美之词还未完全表述出来,朱欢欢就被高长风硬拽走了。
身后的谢文涛还在远远嚷嚷着,叫王爷对朱雀的缺席不要多加怪罪,却不知高长风的脸色,已经冷的快要滴出水来。
怒气冲冲将朱欢欢推回帐中
“你胆子也太大了!
借着赔罪之名,在汤里下迷药,趁本王昏睡,偷了铠甲面具取而代之,欺骗将士夜袭敌营,这就是你给本王的礼物?”
朱欢欢并没感受到高长风的盛怒,依然得意,“当然不止这些!”
拎出一个包袱,解开,血淋淋人头刺的高长风忍不住转过头去。
“你看,这还有个意外收获——北狄小王子。”
朱欢欢神色自如,端起杯吹吹茶水
“哦对了,我还带回了一个被小王子囚禁的舞姬。
这头就是她割下来的,这姑娘身材婀娜,貌美如花,胆识也不错,她若愿意的话,我可以介绍给你认识认识。”
难道她就看不出此时他有多生气吗?这人怎么永远不知道自己捅了多大的篓子?
怎么依然还是这居高临下的口气,这高高在上的姿态!
高长风真是恨透了她这自信至极,副俯视众生的样子。
更重要的是,偏偏他就是那众生里最卑微的一个,一直被人胁迫,被人俯视的一个。
此时的高长风眼里,朱欢欢从未如此面目可憎!
手里的茶杯还是他专用的,明知道他不喜欢别人用他的东西,她还是从不在乎,拿起来就用。
茶杯是这样,餐具是这样,军队还是这样!
连意见都不征求,也不在意未得军令贸然出兵,会对他这个领兵的王爷有什么影响,带给他什么后果。
她对他从未在意,更别提尊重,就像这个时代所有人对他一样,轻视嘲讽,任意拿捏。
偏偏,她还武功高强,让他无法抗衡。
“我的面具呢?”
“你的面具还在你那。我没偷,本来就做了两个一模一样的,还有你那身轻铠,我也复制了一份。”
拉开榻下的暗格,面具果然好端端的躺在那,而朱欢欢手里,也确实有个一模一样的。
“所以你从一开始就计划好的?”
“你又不肯帮我要指挥权,北狄那边也迟迟没有动作。
难道就一直等下去?
毫无安排的被动挨打,向来不是我的风格,跟你商量吧,你又肯定不能同意,我只好暗自绸缪,给你一个惊喜。”
呵,惊喜,他早该想到,一个素不相熟的陌生人,怎么会,凭什么就送他这么贵重的东西。
若不是有所图谋,世界上怎么可能会有无缘无故的善意?
枉他空欢喜一场。
“的确,你武功高强,用兵如神,但你如此乖张自我,三番两次的欺我骗我,我怎么相信你?
你知道你这些行为,会给我惹出多少麻烦?
要么你直接杀了我,要么从我的封地离开,我这里庙小,容不下你这尊大佛。
朱欢欢一听高长风这话,火燎的脾气也立刻爆发
“喂,我说你发什么神经?我是未经你同意借了你的身份,借了你的兵,但这仗打赢了啊!
打赢了能有什么麻烦?
人我毫发无伤都给你带回来了,是有些受伤的,但也不是什么致命伤,何况还带回了粮食、战马,这些物资,充入军备。
这一场不说大获全胜,也总是略有所获吧。
现在小王子死了,北狄大营群龙无首,你但凡不蠢,有点理智,现在就应该去中军大帅那里请战!
趁他们伤筋动骨时,打他个措手不及,干一票大的,而不是在这里发脾气,要死要活,赶我走!”
朱欢欢一通脾气发完,无意瞥见手里的黄金鬼面,好像又想起了什么,不自觉的略显愧疚,语气也软了下来
“哼!要不是我在,你们跟北狄抗衡,还不知道要损失多少人马呢!
一点也不懂得礼贤下士,天天冷着一张臭脸发脾气,要不是看你长的好看,谁愿意伺候你这古怪家伙。”
尽管态度柔和了不少,但高长风并没买账。
“不过是想完成任务,找回你那个年代的物质、吃食,你只想着你的吃喝玩闹,可曾想过别人的处境,关心过别人的死活。”
丢下这句话,面具一扔,冷着脸出了营帐。
没了北狄这个劲敌,大礼的处境怎么会不好?战争早一日结束,百姓自然是活的多死的少!神经病!
朱欢欢腹诽,回了自己的帐房。
舞姬胡璇因为是女儿身,自然安排和她共用一顶营帐,此时也换了一身男装,吃了些东西,略作休整,状态已经好了不少。
见恩人满脸怒气,主动上前询问事情因果,朱欢欢狠狠吐槽一番
“脑残的王爷,神经病!打了胜仗他还不高兴。”
经过朱欢欢这一来一回的吐槽,胡璇大概明白了个七七八八,昨夜朱欢欢不许她提起见过她的脸。
回程的时候,又未见手下将士,提前戴上了面具,大概就是因为朱欢欢,并不是用自己的身份去夜袭的,。
而她冒充的,大概就是这位尚未谋面的王爷。
不过不管怎么样,这位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王爷,打了胜仗不说高兴,也不该气成这样才是,所以朱欢欢大概率是没和王爷商量这事,就独自行动了。
“王爷没说为何不高兴吗?”
“我怎么知道这神经病怎么想的,说什么我只顾玩乐,不管他人处境死活。”
胡璇看着正堵着气做俯卧撑的朱欢欢
“朱雀,你应该去问问缘由,如果王爷有心防备,或者责怪你,你不该这么轻松就得手。
冒充他,还带走他的军队,这事发生在任何领袖身上,都不该轻饶,甚至还允许你和他争执。
至于他说的处境……”
胡璇眼神跟着暗淡下去
“每个人都有不可与常人道的难处。”
朱欢欢动作一顿,想起她打探消息时,在街头巷尾听到的那些流言蜚语,百姓那些不屑或鄙视的眼神,他这个王爷,和普通王爷处境确实是不同的,或许真的有什么事是自己没考虑到的,
嗓音有些沙哑
“我这就去问问。”
挑帘将出营帐,又停了一下,外面已是天光大亮,胡璇身在营帐,看着阳光从帐门射进,勾勒出朱欢欢侧脸的剪影,听朱欢欢说
“你若愿意,从明日起,我教你防身之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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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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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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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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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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