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房当天,天气晴朗。
早出晚归,男耕女织。
本来日子应该如常进行下去,就在年末的一天。变故陡生。
这年的冬日来得很快。
犬戎粮食缺乏,许多牲畜都染了奇怪的病。一时口粮都够不上过冬。xǐυmь.℃òm
整饬大军,发动全族,犬戎冲破了边境,直杀入都城。
领头攻入都城的将领勇猛异常。
都城的百姓被大肆屠戮。
许多女人和孩子被捉走。
宫门还是守住了,皇族死伤不大。
周王颓唐地坐在皇位上,陷入了无尽的茫然之中。
“天要亡周国吗?”
低沉的喃喃回荡在大殿中。
姚重华冲回家里已是夕阳西沉。
他很幸运没有遇到犬戎兵士。
大妈和妻子都倒在血泊中。
妻子的衣衫还有些撕扯的痕迹。
姚重华的眼泪夺眶而出。
他跪倒在大妈和妻子中间,哭得难以自抑。
原来大妈对他说的边境的虎狼指的是侵略周国的敌兵。
眼泪哭干了,夜色重幕下,姚重华一动不动地跪在那直到第二天有巡防兵来检查伤亡才叫醒了他。
他茫然四顾,眼睛干涩欲裂。
兵士搭了搭姚重华的肩膀,“兄弟,节哀。好好给她们办后事。”
姚重华点点头,勉力站起来。
他亲自做了两套棺材,将大妈和妻子换上了讨来的朴素新衣,在田地边的山丘上挖了墓穴,安葬了两人。
从此,姚重华就一直守在田边,在离大妈和妻子的坟很近的地方盖了茅草屋。独自一人生活。
日出而落,日落而息。
每年祭日就给墓地上新鲜水果和采来的山花。
只有祭日那天,姚重华不会上田劳作,他就坐在墓地土堆上对着空气说话,聊近来的趣事、他的生活细节。
他学会了自己剪头发,给自己做了修剪指甲的工具。
还造了张弓,削了根棍,磨了把刀。
偶尔一些兽类闯到他家附近,最后都会被他拿弓箭射退。
有些凶狠的会跟他拼斗,最后他身上挂彩,兽类则会死在他手里。
伤口都是采些草药止血而已。
幸运的是,姚重华这样一直活了二三十年。
姚重华虽然独居在田间,可是耕作本事远近驰名。
不管是什么年景,他的田里总是大丰收。
许多农民都向他学习耕作技术。
姚重华从来都是倾囊传授。
都城一带的农民几乎都把姚重华当做是师父来尊敬。
名声越传越远,最后整个周国的百姓都知道了姚重华的贤名。
许多外地的人都搬到了都城生活。
风汐其他国家的人渐渐涌入周国。
到姚重华五十岁时,他已是周国最富盛名的人物,甚至民望超过了周国所有人。
姚重华自己一点都不知情。
他只是每年重复做着相同的事情。
世间人对他的敬爱与日俱增。
周王年迈,召集群臣商议继承人的选择事宜。
大家都一致推举姚重华接任皇位。
周王缓缓点头,“姚重华是国内的贤人,他民望这么高,要是愿意接位,必定可以凝聚周国民心,振兴周国。”
“大王,臣愿意去请姚贤人入宫。”一个青年大夫站出来拱手说道。
“那就卿去吧。不要强迫他。”
“遵命!”
姚重华在田间耕作时,一队宫人站在道边侍立。
“姚重华夫子。”青年大夫有些激动地站在道边恭敬叫唤姚重华。
姚重华直起身子,看到宫人和大夫打扮的青年,向对方还礼,问道:“大人叫我何事啊?”
“不敢不敢。姚夫子不必称大人。我奉周王之命想请夫子入宫接受禅位。”
“什么禅位?”
“大王和臣子一致希望夫子能做周国的大王。”
“我哪里能做什么大王?”
“这周国没人比你更合适了。”青年大夫一脸恳切。
姚重华看出青年真挚,低头思索片刻,回复:“三日后,你再来接我,我若是进宫便是允了。若是没进宫,便是拒了。”
“是。那我三日后再来此处。”青年弯腰行礼就带着宫人回宫复命了。
周王要禅位的事情在都城传开了,百姓都满心欢喜。
青年大夫三日间在民间闲逛一圈,感慨:“姚夫子真是民心所向,看看百姓听闻他要接位的消息多开心啊!若是他真的愿意登位,那必是周国之福,风汐之福啊!”
仅仅三日,周王想要禅位给姚重华的消息就传遍风汐。
民间出了句应景的话:风汐美色千千万,世人唯爱姚重华。
此刻,田不令的投生俗世的新生身份田墨开,正跟着师父华玉诏学习学问。
田墨开踏遍风汐的山水,尝遍百草,经历过肠穿肚烂之痛,差点就殒命在山林之中。
华玉诏一直劝徒弟不必亲身尝试,要惜命。
田墨开只是挠挠头,“师父,我就是想知道这些草药的药性,将它们记录下来,传给世人,好让他们能自救。”
“死脑筋!”华玉诏敲了敲田墨开的头。
田墨开长得颇为俊美,身形颀长,常年尝草药,脸色青腊不甚康健。
华玉诏摇头叹息,“好好一个玉面郎君,现在折腾得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以后怎么讨媳妇?”
“徒儿无意情事。”
“真是个呆子!”
田墨开跟着华玉诏修灵,早已不是常人体质。
岁月流逝,他一直保持着二十七八的容貌,不再变老。
两人在街上逛着,听到街边几个稚童有节拍地唱着:风汐美色千千万,世人唯爱姚重华。
田墨开好奇问道:“师父,这姚重华是风汐第一美男子吗?怎么说得这么玄乎?”
华玉诏笑笑,“他是贤人,有仁德,聚民心。有些人比美人更招人喜欢。”
“那真想见见。”
“若是姚重华真做了周王,到时候我们就进宫辅佐他。近距离看。”
“好啊!”田墨开很高兴地附和。
妖界的姚崇色一直关注她和妖后昭穆用妖界秘术孕育的儿子姚重华的情况。
姚崇色握着拳头,忍不住大喊:“为什么要这么对我儿子!这些三界的神魔天命都活腻歪了!”
昭穆平淡地说:“不过就是吃些人间的苦,算得了什么?你当年炼成之前受的苦可比儿子多多了。你吃得了,他怎么就不能吃呢?”
“你有没有人性?”姚崇色不可置信地看着昭穆。
昭穆翻了个白眼。
“那是我儿子!三界这个破玩意敢搞我儿子!它算什么玩意!”姚崇色对天怒吼。
“你别忘了,当初你也同意让儿子托生人间历练的。现在吼吼无济于事。”
“我要帮我儿子!放我离开妖界!”
“你别妨碍我儿子成才!否则我对你不客气。”昭穆难得冷酷地看着姚崇色。
姚崇色瞪大双眸,惊异地指着昭穆:“你变了!你为了儿子威胁我?”
“谁都不能妨碍我儿子成器。你最好少管闲事。该经历的他都要经历一遍,抗不过去就不是我儿子了。”昭穆对自己的儿子还是很有自信,整个人都十分淡定。
姚崇色变出一支笔,一卷白纸,“哼!我要把儿子的人间成长史记下来。”
她突然抬头,眼里都是戏谑,“嘿嘿”笑了几声,继续说道:“还有那个田不令的托生,这个家伙当初多看不起读书啊,看看他现在的下场,竟然变成了书呆子。哈哈,报应!我要把他的经历也记下来,到时候扔他脸上,让他看看他的黑历史。”
“就取个好听的名字,叫:风华世系。括号别名:好大儿的成长史和田不令的黑历史记录。”
昭穆无奈地摇头,嫌弃地想:这么多年,还是这么幼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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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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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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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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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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