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舅,这些年,我一直觉得当年的事情有蹊跷,命人在追查,也暗地里培养了不少自己的势力。莫家的仇一天不报,我苏晓棠绝不会善罢甘休。”
当年死的人虽然姓莫,但都是她的骨血至亲。
把她视作掌上明珠的外祖父,对她宠爱有加的大舅舅、大舅母,还有天天抱着她带她去玩耍的大表哥。
还有二舅母,三舅一家四口。
“我跟你走!”
这些年,莫青书一直躲在夜狼山,为的就是避免有人发现他还活着,毕竟我在明敌在暗。
每一个日日夜夜,他都会想起那天发生的事情,何尝不痛彻心扉,恨不得吃敌人的肉,喝敌人的血。
可他孤身一人又能做什么呢。
他打小就生活在军营里,虽然能文能武,但读的都是兵书,打的都是仗。
一离开军营,他什么都做不了,就这些年生活在这里,在生活上,他都是摸索着去做。
刚刚苏晓棠开口让他跟着她离开的时候,他下意识地就想点头,但事到临头,他害怕了。
他怕想要害他的人,下手去害自己的妹妹跟外甥女,但在他听到苏晓棠说的那句誓不罢休的话后,他就没有任何犹豫了。
报仇!
他们要报仇!
一想到报仇,莫青书顿时觉得浑身的血液都开始沸腾了,手握成拳,手背上的青筋暴起。
这十年,他虽然一直躲藏在夜狼山,但却日日夜夜在精进功夫,他一定要亲手手刃仇人。
莫青书答应了要跟苏晓棠一起离开,苏晓棠自然是开心的,不过莫青书还要收拾一下。
这里还有十几匹马跟一些莫青书从附近采摘的药材。
莫青书在收拾,苏晓棠也不急,眼见着晌午了,她就用莫青书囤积的食材简单做了顿饭。
山中的蘑菇、木耳跟一些小青葱,用蘑菇做了一盆蘑菇汤,用木耳凉拌了小葱。
吃的是烙饼。
“真香啊。没想到你一个相府的嫡女也学会了做饭。”
苏哲那畜生对婉清、棠棠母女虽然不好,但正室终归是正室,他也不敢苛待了他们。
所以谁能想到苏晓棠竟然学会了烹饪,而瞧着她一双纤纤玉手,不像是会干粗活的人。
莫青书一边夸赞着苏晓棠,一边狂炫碗里的蘑菇汤,都是蘑菇,他做的蘑菇汤就一股子蘑菇味,难喝死了,但到了苏晓棠手里,美味的犹如仙汤。
“二舅舅,我打小就聪明,学什么一学就会,而且学的总比大部分要好。”
跟莫青书相处了一上午,两人虽多年未见,但身上的血脉很快就消除了两人之间的隔阂。
面对着莫青书的夸赞,苏晓棠颇有些厚脸皮的应承道。
“是,你打小就聪明,学什么都是一学就会。”
听闻苏晓棠一开口,记忆在脑海中拉开一个口子,像浪潮般汹涌澎拜。
苏晓棠生下来九个月就会说话了,两岁的时候就识得上千字,只是这丫头从不在苏家人跟前显摆,倒是在他们莫家人跟前表现得比较多。
后来苏家大姑娘苏晓芙成了京城里众人称颂的小才女,但听闻这个称号,莫家人都是不屑的。
因为他们知道苏晓棠可比苏晓芙要聪明多了。
吃过午饭,填饱肚子,莫青书带着他少得可怜的行李跟方鸾的骨灰,牵着马匹,跟苏晓棠再三确认能顺利通过那死飞鸟跟小动物很多的地方后,他这才跟着苏晓棠往山外走。
莫青书在夜狼山里住了十年,出去了十几趟,他寻出一条常走且相对平坦的道路。
这样可以让马儿不用翻山越岭,但却降低了速度,不过降下速度并不要紧,因为他们并不着急出去。
在走了一个时辰后,他们两人牵着马走到了磁场紊乱的一带,在进入这块地的时候,马儿就焦躁不安得很。
几经安抚,它们才消停下来。
“第一次我走到这里的时候,脑子就开始犯迷糊,很快就迷失了方向,一直找不到出口,要不是我意志力强盛,我怕是要交代在这里了。”第一次进来的时候,他没有什么感觉,但第一次出去的时候,他差点儿没死在这里。
在这里困了七日。
“结合着我第一次进来的情况,后来我计算了一下时间,每年当中有一两次,这里不会让人迷路,我就趁着那时间出山备上一两年用的物资。”
那片山谷有一块地能种植庄稼,吃的不缺,主要是盐、棉花、布匹一类的东西。
“是夏至跟冬至的时候?”
一边走,一边听着莫青书的话,苏晓棠扭头看了他一眼。
“你怎么知道?”
为了弄清楚,他耗费了两三年的时间呢,可苏晓棠只因为他一句话就想到了。
不过也是。
她现如今都能带着他们安然地走在这里,这不,他们走了一会儿,一点事都没有。
看样子,她是明白这里面的道道。
莫青书脸上表情变化莫测,苏晓棠望着他,也没有解释,就这样,两人一前一后慢慢走着。xǐυmь.℃òm
来时,苏晓棠一个人,步伐很快,所以只从半夜到太阳升起的时候,她就到了。
而现在他们不仅走得慢,还绕了远路,在路程过半的时候,夜幕已经开始降临了。
“哎呀,糟了!”
夜幕降临,星子闪烁,凉风习习,莫青书正走着,忽闻一声狼啸,被他牵着的马挣了挣缰绳。
想着马儿是受到了惊吓,正要伸手去安抚,莫青书突然想起一事,轻唤一声。
“二舅舅,怎么了?”
忽闻莫青书开口,苏晓棠愣了一下,扭头看向他,只见他一脸的着急,视线左右四顾。
什么糟了?
一惊一乍的。
“我忘了跟你说,这夜狼山附近有凶兽,它们见到活物就吃,一出现就是一群,据说凡是碰到它们,没人能够逃脱。”
要是他记得没错,那些凶兽就在附近一带。
“二舅舅说的可是似狼似虎吃人的怪物?”
莫青书说的是凶兽,沈浪说的是怪物,他们二人说的应该是同一样的物种吧。
“没错,就是它们。上次我去石头镇,镇上的人说死的那个人还是个在江湖上成名已久的人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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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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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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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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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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