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这把剑怎么会这么重?”
原来黄蓉已经到了第三个石坑,想把石坑里的剑拿出来。
没曾想,刚抬起剑柄,就感到沉重无比,随手又丢了回去。
郭默上前去,抓住那把剑的剑柄,右臂使力,把剑横在眼前。
果然够劲儿,全身用玄铁铸成,真有七八十斤重。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四十岁前恃之横行天下。”
“默哥哥,这把剑比你的‘冷夜’都要重几倍啊。这么重的剑,怎么用的起来?”小丫头还在那里揉着手腕。
“蓉儿,这把剑可不是你能玩的了的,这完全由玄铁铸成的,至少也有七八十斤重,‘冷夜’可比不了它。”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同样都是上乘剑法,却跟‘六脉神剑’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极端。”
“这玄铁剑,倒是挺适合大哥的风格,可惜他就喜欢练掌法。”
郭默把玄铁剑在空中挥了几下,又放归原处。
如果早两年能拿到它的话,倒是可以用作练功的器具。
“咦,默哥哥,这最后一把剑,怎么是木头做的?”
黄蓉已经拿起了最后一把剑,轻轻挥动两下,剑身上掉落一些木屑。
年代久远,剑身和剑柄,都有些腐朽了。
“四十岁后,不滞于物,草木竹石均可为剑。自此精修,渐进于无剑胜有剑之境。”
“‘无剑胜有剑’?恐怕他那时,这还是停留在‘手中无剑,心中有剑’的层次吧?”
“即便如此,于剑一途,已经算是登峰造极。那么更高层次的,‘手中无剑,心中亦无剑’,又该是什么样的境界呢?”
忽然,郭默又想起了,“斗酒僧”留下的那几句话。
“先天”?或者是“武道”吧?
郭默对着“剑冢”,深深地施了一礼。
无论如何,这些剑,都有自己过去的辉煌。剑若有灵,也应当此一拜。
至于那“紫薇软剑”,前世郭默在泡论坛的时候,曾经有过这样一个很热门的帖子。
说神雕之所以整天捕捉大蛇,是因为大蛇吞下了“紫薇软剑”,它就不停地捕蛇,剖开蛇腹,企图寻找宝剑。
又看到这写的,“弃之深谷”,也许这“紫薇软剑”,就遗弃在这山中也说不定。
可是,“深谷”在哪里?自己一行就是从山谷上来的。
都是正常的路,要是有“紫薇软剑”,估计早就发现了。
郭默抬起头,向上望了望。
现在立足在大石上,距离峭壁的顶端,还有很远,目测至少不下于五十丈的距离。
“蓉儿,你且在此稍待,我去去就来。”郭默对黄蓉言道。
然后撤下背上的“冷夜”剑,拿在手里,运起“金雁功”,脚尖点地,“噌”的一下,就蹿起一丈多高。
眼看峭壁毫无着落之处,急忙挥手把“冷夜”剑,插进峭壁中,稳住了身形。
“默哥哥,小心啊。”黄蓉在下边看着,即便知道郭默轻功甚好,也不免有些担心。
郭默稍一停顿,左掌在峭壁上一拍,反震之力离开峭壁,人向上去,趁机抽出“冷夜”剑,劲力快到头时,脚尖一点峭壁,再借力向上攀登。
就这样手脚并用,再加上“冷夜”之力,来回几次之后,郭默终于攀上了峭壁之顶。
“蓉儿,且在那里等我。”郭默说完,纵身向另一侧的山谷掠去。
原来,郭默判断,如果“紫薇软剑”,真的是被“独孤求败”弃在此处,那么最有可能的应该就是对面的山谷。
黄蓉和大雕就在大石上等着,可是左等郭默没回来,右等见不到郭默的人影。
这日头就往西转了,站在大石上,无遮无挡的,被太阳烤着。
黄蓉也不敢离开,只好盘膝而坐,运功调息让自己静下来。
眼看太阳就要落山了,郭默才出现在峭壁顶上。
“蓉儿,我回来了。”然后纵身一跃,向大石上跳去。
身子紧贴着峭壁,双掌交替着拍向峭壁,以卸掉向下的冲力。
离大石还有一丈多高,郭默一个“云里翻”的跟头,完全卸去向下之力,稳稳当当立在黄蓉面前。
“默哥哥,这半天你上哪里去了,担心死我了。”黄蓉也顾不得往日的矜持,上前去就扑到郭默怀里,身子乱颤着。
郭默也没有解释什么,只是一味地笑着,任凭黄蓉的粉拳捶打在自己背上。
好半天,黄蓉的情绪才稳定下来,羞红着脸,从郭默怀里挣扎出来,还“气恼”地白了郭默一眼。
这才看到,郭默身上的衣服,竟然被划破了几道口子。
“默哥哥,你没受伤吧?”看到郭默的样子,方才的嗔怒,瞬间化为浓浓的担心。
“没事,被树枝挂破了衣服而已。只是白白折腾了半天,也一无所获。蓉儿、雕兄,累你们久侯了,咱们还是先回去吧。”
一路上,郭默都没怎么说话。
总在想着,自己到底在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怎么就是找不到“紫薇软剑”呢?
按道理说不应该啊,怪哉!
郭默倒不是真的看重一把宝剑,就价值而言,玄铁剑自然更高。
只是郭默隐约觉得,如果能够找到“紫薇软剑”,也许就能确定一些事情。xǐυmь.℃òm
回到山洞,简单地解决了晚饭问题,二人、一雕就开始休息。
书不重叙,第二天一早,郭默便向大雕辞行。
大雕是一副恋恋不舍的样子,生怕郭默他们这一走就再也不回来了,虽然才短短不到两日的相处。
郭默只好再三表示,自己二人回去,马上收拾些东西就回来长住。
郭默、黄蓉二人,辞别大雕,分辨方向,朝着原路返回。
走出多远了,已经看不到大雕的身影,依然听到阵阵雕鸣。
下了岱舆山,穿过密林,来到外边。
不远处,二人那两匹马,居然还安稳地拴在树上。
天性没有遇到狼虫虎豹,这里又是人迹罕至的地方。
只是马儿估计是饿的够呛,周围的杂草和树叶,已被撕咬一光。
“马儿、马儿,回去就好好犒劳、犒劳你们。”郭默安慰着两匹马,最后还是翻身坐了上去。
顺原路返回,过去几个岔道口,才上了官道,奔着“襄阳”城的方向而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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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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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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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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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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