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当皇帝要从县令做起>第216章 庆功宴
  前些日子,吴庆祥在整个云州境内秘密下达了抬高粮价的命令,一时间内,像稻米、大麦、小麦等主粮价格猛涨,比之前甚至翻了好几倍。

  粮价猛涨,这是老百姓们不愿意看到的,起初各地怨声载道,尤似是州城太原,群情汹涌的老百姓都差点把吴庆祥的官邸给拆了,好在最后还是镇压了下来。

  粮价高到离谱,老百姓的日子还是要过,勒紧裤腰带是一方面,却也不是长久之计,该买还是要买。

  这样一来,粮商就尝到甜头了,纷纷向江南等富庶之地低价购粮转运到云州,保持粮仓充足的同时又高价卖出去,一些外地的粮商听说运粮到云州有暴利可图,争先恐后地纷沓而至,不到半月,云州的粮商便多如牛毛,遍地都是运粮的车辆与货船。

  其实古时候交通不便,运输成本极高,若是放做平时,运一船粮食到云州怕是本钱都赚不回来。但是,吴庆祥这一手操作后,让原本无利可图的粮商转一转手就能赚到三倍的利润,这种事谁不会干呢?

  结果真如林朔所言,天下粮商云集云州,云州遍地都是粮食。

  但云州毕竟只是一州之地,需求量有限,大量的粮食涌入,就会饱和需求,又导致了一个新的局面,粮食大幅度降价。

  几乎只在短短几日,粮价断崖式掉价,最后到了贱卖都没人要的地步。

  一些本地的粮商还好,卖不出好价钱就囤积在手里,等粮价回笼了再卖。但外地的粮商就不能这么干了。

  因为储存粮食也要成本,譬如租用粮仓,雇人看守等等,再一个,储存粮食也有不小的风险,万一发霉变质那可就得不偿失了。琇書網

  至于运回原产地?那是更不可能了。

  高额的运输费用不仅会让你亏本,还会让你亏得血本无归。唯一的选择只能是挥泪大甩卖,尽早脱销才能及时止损。

  吴庆祥以官府的便利,大肆收购粮食,今日这十万石还只是开胃菜,随后陆陆续续还有将近百万石的粮草运到凤阳。

  当然,即便是以最低的价格从粮商哪里收购,百万石粮草也不是个小数目。吴庆祥几乎花光了户部拨过来的灾银,甚至还掏空了太原的府库。

  不过总的来说,只要能解决云州的饥荒,这些东西也就不算什么了。

  粮草和吏制都得到了解决,林朔这一趟云州之行的任务也算是圆满完成,总算可以回京复命了。

  眼下大楚的局势仍是内忧外患,林朔不可能在云州耽搁太多时日。

  原本他还想惩治一下云州的贪官污吏,但考虑到云州如今百废待兴,许多事情都还要等着这些贪官污吏去做,便暂时打消了这个念头。

  林朔以前看电视的时候,记得满清的一位大贪官说过这样一句话,救灾先救民,救民先救官,如果官都活不下去了,谁还会去管老百姓的死活?

  这句话很骨感也很现实,但又不得不承认,从某个角度来讲又十分有道理。

  这次吴庆祥不仅送来了十万石粮草,也带来了不少牛羊牲畜,以做劳军之物。

  这夜,凤阳城大摆筵席,犒劳三军。

  钦差行辕里,前后几个院子皆被酒桌塞满。军中将校一级尽皆到访,下级军官与普通士卒则在各自的营地内庆功。

  禁军中有随军的庖厨,论起手艺,丝毫不比那些豪华酒楼的大厨差,不过在军伍中办席与酒楼又不一样。

  酒楼里讲究个色香味俱全,菜色要精致。军中将士因为常年行军打仗,条件艰苦,对色香不太注重,所重的还是一个味道和量,而且行伍之间性格普遍比较粗犷,大多喜欢大碗喝酒大块吃肉。所以军中庖厨置办的酒宴,基本上是能不切就不切,能整只的绝不弄小。

  夜里,钦差行辕人声鼎沸,各桌之间推杯换盏,大块吃肉,气氛相当热闹。

  与那些院里的酒宴相比,林朔这一桌倒是斯文很多。原因无非是大多都觉得林朔是个文人,又是朝廷超品大臣,在他面前吃饭不能没有规矩。

  哪知,两碗烈酒下度,林朔也是一脚踩在板凳上,扯下一块猪肘子,大口大口地啃着,吃相饕餮,满嘴油腻,全无斯文的样子。

  诸人这才放下矜持,胡吃海喝了起来。

  席间各自攀谈,吹牛打屁是难免的,唠着唠着,不知怎地唠到了林朔身上。

  樊奎吐沫横飞地讲着林朔当年在湘临做县令时的事迹,起初还算正常,后面又不知怎地就聊到了美色上面。

  赵武和樊奎把他们如何绑来王弗儿,又如何将王弗儿送到林朔的枕席,王弗儿又是如何获得林朔的恩宠,从一个再嫁村妇变成如今的令尹爱妾……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原本这些主将暗自都有讨好林朔的念头,听赵武樊奎这么一说,顿时都在心里默默物色人选去了。

  到底把谁抢来送于林朔好呢?

  有些胆子大的,已经把注意打在了十三娘身上。因为在场之中就十三娘一个女人,且她又生得标致,身材又好,除了江湖气重了些,完全称得上个尤物。料想令尹大人应该会喜欢吧?

  尉迟南自认为与十三娘关系还算不错,酒席上又与十三娘挨着坐,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尉迟南饮下一杯酒壮了壮胆子,主动于十三娘搭话道:“粱姑娘。”

  十三娘本名粱桂英,只是在江湖上混久了,外人只称她十三娘,鲜少有人知道她的本名,这尉迟南算一个。

  “有屁就放。”

  十三娘端着酒碗,看尉迟南一脸贼兮兮的样子就知道他不怀好意,大大咧咧地来了这么一句。

  尉迟南知道她是这么个性子,也不计较,笑道:“粱姑娘,老哥我斗胆问一句,姑娘也老大不小了,可有钟意之人?”

  十三娘一听就乐了,一双俊俏的剑眉弯成了月牙儿,笑道:“哟呵!听尉迟大哥这么问,可是要转行做媒婆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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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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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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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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