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神血之途>第132章 听风
  马明宇坐在山顶正吹着凉风,马知彦立刻又有新的任务,“体力和灵敏的训练暂时结束,现在进行神智和精神的训练,与我和一曲听风吧。

  不放心地叮嘱马明宇,“不要吹得太难听了,记住,你是乐师,不是吹笛耍猴儿的。”

  嗯,这老祖宗说话越来越不客气了,挺好的。

  果然,速成班的坏处就在于,记的时候有多快,忘的时候有多快。

  三趟云秀山跑下来,马明宇早就忘了昨晚都教了些什么,别说听风了,基本的指法都忘了。

  气得老祖宗又用琵琶砸了他好几下,吹得实在太难听了。

  大概马知彦想不明白,衣食无忧的马家怎么会出一个毫不通音律的人。

  更让人想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他觉醒了乐师,却没觉醒音律。

  一直引导到第五遍,马明宇才终于跟上老祖宗的节奏,磕磕巴巴地吹完了一曲听风。

  虽然老祖宗不太满意,他自己倒是满意的,想不到换一个时空,自己居然会这么多东西了。

  现在连笛子都会了。

  心情一轻松,他就想跟老祖宗聊天,“知彦老祖宗,乐师是每种乐器都会的吗?”

  他的笛子还是从元老头身上偷来的,也不是为了乐师准备的,本来笛声就不像普通笛子那样悦耳,更不要说马明宇吹得跟要人性命一般。

  马知彦抱了琵琶飘在云间,好像随时都欲乘风而去,“虽不至于每种乐器都会,但至少有一种要精通些,不然,与敌人对战时,实在是大不雅。”

  “为什么大家都选笛子呢?”

  他想起那灵儿姑娘,想起赵以谦。

  马知彦的琵琶弹得清越,“你若抱了琵琶与人对战,虽然看起来确实极美,但到底不及笛子轻便。都已是对战时刻,哪里顾得上雅致啊。”

  想想随时背了一把琵琶到处走,确实也雅致不到哪里去。

  他又想起一事,“老祖宗,郑姑娘那储物戒指之类的东西,哪里有?若是有一个,下次我可以搜刮好多东西呢。”Χiυmъ.cοΜ

  他如此直白地说出搜刮二字,马知彦也不好批评他,“储物戒指之类的宝物,确实比武器更难得,但也不是不可求。”

  马明宇最期待的是这个,“那上哪里才能寻到这种储物宝物?”

  马知彦看了看他手上黑漆漆的短笛,“异能者的武器,分为两种。第一种,铸剑师炼制。如今你等级太低,只能用铸剑师炼制的武器。”

  马明宇虽然也关心武器,但毕竟现在手中有武器,他更关心储物戒指之类的宝物,“那储物宝物呢?”

  “另一种武器,则是要去寻的。这种寻来的武器,集天地之精华,绝非铸剑师所铸武器能匹敌。寻这些武器的过程中,自然就会有这样的储物宝物。”

  马明宇心生向往,“那这些武器如何才能寻到?”

  马知彦又看看他手中黑漆漆的短笛,“每一个马家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武器,只是一二阶的新人,是没有能力去寻这武器的。”

  她这句话,就是很明显地告诉马明宇,以他现在的等级,是不足以获得储物宝物的。

  等一下,每一个马家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武器,为什么?

  马知彦琵琶声变得激越起来,“明宇,你是不是想问,为什么每一个马家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武器?”

  没错,你老人家提到这一点,我肯定要问这件事的。

  “因为,我们都是被选中的人。”

  马明宇想起自己莫名其妙来到这世界,再莫名其妙地死不了,再莫名其妙地同时觉醒多个职业,也许,老祖宗说得对,他就是被选中的人。

  莫名地,他又想起沈青了,五大家族中沈家那个一直想追杀他的人。

  那么,被选中的自己,到底是来做什么的呢?

  他赶紧摇摇头,不管被选中来做什么,我的路,是我自己选的。

  “老祖宗,我们再合奏一曲吧。你识得音律,你就弹我唱过的那首《稻香》如何?”

  虽然这支曲子不是马知彦喜欢的曲风,但马明宇没说错,她果然是一听即会。

  马明宇不过起了个头,马知彦立刻跟上,弹得比马明宇更好。

  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就是这么大的。

  但《稻香》到底是马明宇熟悉的曲子,弹得可比《听风》好多了。

  虽然这也是在练功,但马明宇心情很放松,他很喜欢跟老祖宗在一起的时光。

  只要跟老祖宗在一起,他不需要隐藏自己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事实。

  “知彦老祖宗,我念首诗给你听听?是我那个世界一位极有才情的诗人写的,当初我还用这首诗换过银钱呢。”

  难得马知彦密打断他,马明宇赶紧念道:

  “岱宗夫如何?齐鲁青未了。

  造化钟神秀,阴阳割昏晓。

  荡胸生曾云,决眦入归鸟。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马知彦听得入神,她飘荡在山巅,看着云秀山层层云霞,不禁感叹道,“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果然是位极有才情的诗人,明宇,你的那个世界,一定很美好吧。”

  马明宇有些想家了,“是啊,那个世界特别美好,每个人都能找到自己想做的事,人人安居乐业。虽然也有一些不太好的事,但普通人活得比这里好太多了。”

  马知彦听得出神,“真有这般美好?明宇,你再跟我说说。”

  马明宇也不知道从何说起,想到哪里就说到哪里,“在我们那里,是没有这么明显的等级差别的。人和人之间,至少从律法上来说,是平等的。”

  “正是因为从律法上来说,人人都是平等的,所以普通人过得还是挺幸福的。我们每个人都可以读书考学,都能养活我们自己。”

  “对了,我们那里好玩的东西特别多,好吃的东西也特别多。老祖宗,若是像你这样的乐师过去,一定能够成为......”

  他想想马知彦出神入化的琴艺,“一定能成为音乐学院的教授!”

  想一想,又觉得不够过瘾,“老祖宗,你若参加达人秀,一定能拿冠军的。就是能夺冠,再没人比你会弹琴的。”

  说完这个畅想,马明宇又说了些他喜欢的小吃、电影,越说越高兴,越高兴也越想家。

  马知彦呆呆地看着云秀山的云霞,不知道在想什么,直到马明宇痛得叫出声来,她才缓过神来。

  一缓过来,她便恢复严厉的先生模样,“如此惫懒,如何才能解了身上的不二心?再来一曲《听风》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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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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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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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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