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如果再动手书生就可能变成死书生后,三两下已将浑身是血的书生绑得结结实实。
绑完之后,不顾男女之别,也没什么避讳之心,细细地在书生身上摸了起来,每一寸都没放过。
包括胯下。
马明宇默默替书生长叹了口气,虽然没其他人看见,但书生严重社死了。
被个年轻女子这么摸,挨着确认有没有藏东西。
好在他现在伤势挺重的,反正也记不清楚,可以告诉自己什么都没发生。
这书生是个合格的小偷,身上的东西既多又奇怪。
瓶瓶罐罐之类的正常,玉佩簪子步摇金饰之类的正常,匕首、扇子也正常,那一块块全是疙瘩的东西,那一个个长得奇怪的不规则多边形铁器、玉器的,啥玩意儿呢?
郑柔儿摸着一件藏一件,摸着一件藏一件。
不管多奇怪的东西,都往身上藏。
马明宇又好奇上了,她一身夜行衣,到底是把东西都藏哪儿的?
尤其是她的武器,弓箭。
这太不科学了,弓箭那么长,藏哪儿的?
同样是四级猎人,雷洹就没这么轻巧。
郑柔儿心情不错,也还保留了基本的人品。
摸出寒冰手后,居然没有黑吃黑,真还给马明宇了。
顺便还告诉马明宇,这东西若是在万老板那里卖,起码也值得五千两。
他一个猛将,完全可以将这东西卖了,换一柄稍微像样点的武器。
马明宇觉得彼此之间的关系好像开始走向正常了,郑柔儿立刻又给他一下,“我好看吗?小小年纪总盯着女人看,总有一天得死在女人手里。”
好气哦,这郑柔儿就不是个正常女人!
这么不害臊的话,她随便就能说出口!
但凡她是个现代女子,马明宇也不吐槽她了,可她是个古代女子!
怎么一点古代女子该有的温婉含蓄都没有?
但马明宇见她乱摸书生的动作十分娴熟,应该是个荤腥不忌的人,自己若是开口辩白,一定讨不着好。
郑柔儿细细将书生又掏了一遍,确认再没有任何东西了。
不知又从哪儿变出一个兜网,劈头将妙手书生兜住。
书生个头不算低,兜网有点小,没能把书生全都兜住,只兜了他头胸,看起来更侮辱人了。
马明宇十分想劝劝她,不要得罪人得罪得太狠了。
后来一想,她已动手将人东西都摸了个一干二净,还将书生伤成这样。
这已经算得罪到头了,还手下留什么情啊。
反正送到杨家小姐那里,这书生估计也是难逃一死。
也没开口了。
郑柔儿拍了拍已伤重昏迷的书生,“李家小子,背上!”
如此理所当然。
再次回到杨家府邸,居然是从后门正大光明地进了。
郑柔儿不错啊,连杨家出入手牌都拿到了,社交能力很强。
她已经一整天没吃没喝了,体力也相当好!
虽然这人粗鄙无耻了些,但老祖宗那句话说得没错,野外生存能力真强。
“外面等着,我先去找杨小姐拿赏银!”
有那么一瞬间,马明宇怀疑她会拿了赏银跑路。
他对郑柔儿的评价太低了,粗鄙庸俗心狠手辣,还贪钱!
若不是老祖宗,马明宇绝不可能跟这种人并肩作战的!
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跟郑柔儿在一起战斗,自己太像她的另一只猎犬了!
很快,郑柔儿就用实际行动表明,她在某些方面还是讲点道义的。
她拎了一个绣有牡丹的绸缎搭袋,冲着马明宇晃了晃。
你蒙我呢?四百两就这么一点点?
像知道马明宇心中所想一般,郑柔儿掏出一锭金光闪闪的金元宝,又使劲晃了晃搭袋。
明亮的灯光下,金元宝发出诱人的光芒。
好大方的金主妈妈,我喜欢!
马明宇扛着半死不活的书生进了大厅,“嗵”地一声扔到地上。
原本端庄坐着的蒙面华服小姐立刻站了起来,旁边俩丫头都没开口,她自己先开口了,“你......你为何如此粗鲁?”m.χIùmЬ.CǒM
马明宇心中:????
这是个骗子,难道我还将他请为座上宾?
杨小姐你没事吧?
一个丫头扶住贵气逼人的杨小姐,低声宽慰,“说不定不是呢?”
杨小姐手里拿着一块水润的玉牌,马明宇知道这是郑柔儿方才从书生兜里翻到的。
她居然没私吞,而是给了杨小姐。
杨小姐泫泫欲泣,“这是我送给凡郎的定情之物......定然是他!”
等一下,这个剧情走向似乎有点不太对?
“你们......你们......怎么如此狠心?本小姐是让你们将人请来,是请来,谁让你们将他伤得......”
杨小姐顾不得见外男,一把将面上轻纱挑开,“翠儿,去大公子那里取伤药,就说......就说我被兔子挠了,要最好的伤药!”
不顾丫头阻拦,一步跨到书生跟前,伸出手想碰书生又舍不得碰,毕竟他全身是血,看不出到底伤哪儿了。
眼中全是泪水,声音饱含深情,“凡郎......凡郎,你怎么伤得这么重?”
想起始作俑者郑柔儿和马明宇,面上全是怒气,“你们......你们......敢如此伤我凡郎,休想走出杨家大门!”
郑柔儿已经蹭到马明宇身边,避开杨小姐的眼刀,“杨小姐,李公子十分......十分向往自由,若不伤他,只怕他尚要云游,不肯来见小姐。”
“那你们也不能把他伤得这么重啊!他若是有个好歹......你且等着!凡郎......呜呜呜......”
解了半天,解不开书生身上的束缚,气得声音都抖了,“给我解开!”
郑柔儿捆绑的手法有些奇怪,别说是娇气的杨小姐,就算是马明宇也未必能解得开。
“我就不该赏你金元宝!你这个......心狠手辣的贱婢!”
心狠手辣同意!
贱婢......有点过分了。
郑柔儿居然没生气,“杨小姐,李公子颇得女子青睐!”
杨小姐红着眼睛恨恨地,“那是自然,我的凡郎自然是最好的。莫不是......莫不是......凡郎怎会看上你这种女子!你休要痴心妄想!你定是,你定是......钟情于凡郎!”
郑柔儿没说话。
杨小姐轻轻抚着兜网里的书生,“凡郎.....凡郎......你且忍一忍,欣儿不会让你出事的。”
额,怎么感觉那里不对劲呢。
这不是杀猪盘的骗子吗?
现在骗子的待遇真好啊!
马明宇觉得自己有点想当骗子了!
看到昏迷不醒的书生,杨小姐越想越心疼,“你们......你们且等着。凡郎若是......有个好歹,你二人狗命不保!”
马明宇偏头看了看郑柔儿,就这,我们还不跑?
赏银都拿了,还不跑,真等着杨家来收拾我们啊?
郑柔儿给马明宇一个“放心,一切有我”的眼神。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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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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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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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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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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